“對抄襲的作者,我們不遷就”
——訪17 K小說網創始人血酬
欄目:本期關注
作者:本報記者 怡夢 來源:中國藝術報
界定難,沒有公共標準
記者: 17 K小說網是否遇到過網文作者抄襲事件,當時是怎麼處理的?
血酬:我們的男生頻道有一個知名作家,寫歷史小說,是我簽約的,開始寫的沒有問題,後來他懶了,大量從別人的書裡扒劇情、設定、風景描寫,我就和他解約了,並在網站公告,這個作者就沒有再用過這個涉嫌抄襲的筆名。
女生頻道有一個排名前三的作者,非常火,後來抄襲別的作者,被舉報了,我們找了兩個編輯一塊去查,都認爲存在抄襲。當時她很知名,我們的工作也有一定難度,最後決定在平臺上刪除她的作品,她後來在別的平臺寫作,但是我們的平臺不再接納她。
抄襲事件其實我們每年都會遇到,處理一般會分級,影響力大的,情況嚴重的,優先處理。這個過程中有的作者坦然承認,就是寫不下去了所以抄襲,有的作者就會煽動粉絲來鬧,但我們不能遷就,因爲他們對創作環境產生了反作用。編輯對抄襲進行甄別和比對,有時候會耗費很大精力,也有一定壓力,但我們無論平時和作者溝通,還是在作者的培訓教材裡都強調,原創是生命線。
記者:目前網絡文學平臺對抄襲的認定尺度是怎樣的?
血酬:在處理這些問題的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對於抄襲沒有確定的概念,不同平臺、編輯,不同作者、讀者對抄襲的認定尺度是不太一樣的。
有一些抄襲我們稱之爲“高仿書” ,一看就是別人的作品,大部分都相似,只是改了改名字、劇情順序等,這種拙劣模仿很容易看出來;有一些是不容易的,有的作者不認可我們的處理意見,爭議的主要矛盾就是,抄了多少算抄?抄了結構算不算抄?等等。
遇到抄襲事件,我們會讓兩位編輯一起去查,一致認爲存在抄襲,就嚴肅處理,意見不一致,再讓第三位編輯去查。在認定的時候,我們會用一些判例,比如郭敬明抄襲莊羽的例子可以作爲依據,但沒有辦法總結成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條文規範,我們大多數時候只能依據編輯的經驗來判定。
對知識產權認識不夠,女性作品是重災區
記者:近期披露的《錦繡未央》涉嫌抄襲200多部網絡小說和《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嫌抄襲網絡耽美小說《桃花債》 ,從網友整理的“調色盤”來看,抄襲手段爲“大量照搬+少量改編” ,這種抄襲方式的形成和網絡文學創作特點有怎樣的關聯?
血酬:女性作品是抄襲重災區。男性作品很難抄襲,因爲它的體量非常大、內容非常多,邊抄邊改的方式進行不了多久就會產生疲勞,而且目前改編成影視劇的男性作品不多,影響力不大,利益也不大。
女性作品對於好看的橋段、優美的文字要求非常高,一些女性作者沒有那麼好的文學修養,或者本身就是她抄襲的那個作者的粉絲。有一些作者會問別的作者,你的這個橋段、我可不可以借用、可不可以改編,有的作者看着別人寫得好就直接扒過來用。
一部抄襲作品改編成影視劇之後,它就不是網絡文學糾紛,而是一個社會文化事件,抄襲者從影視劇改編中獲得了巨大的利益,這相當於一個幹壞事的人被當成了英雄,這對那些被抄襲的作者以及他們的讀者是一種不公平,社會的道德底線也被觸碰了。
記者:網絡文學創作比較注重更新速度和字數,一個作者更新越快,作品字數越多,就越容易受到歡迎,這是不是迫使作者抄襲的主要原因?
血酬:這是原因之一,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家對於原創普遍認識程度不高,有的人在網上免費聽歌、看盜版小說,長期以來是一件司空見慣的事,大家可能覺得,我付了網費,怎麼享受網絡資源還要另外花錢?目前網絡音樂版權、網絡視頻版權的規範方面都有了很大進步,環境有了改善,大家對知識產權的認知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原創是生命線,還需技術手段和仲裁機構
記者:網絡文學平臺和作者的利益分成制度,會不會影響他們對作者抄襲的制約?一個很火的作者抄襲了,網絡文學平臺如果刪除他的作品、和他解約,自身也會有所損失,這樣的情況如何抉擇?
血酬:前面提到的女生頻道前三名的那個抄襲作者,她屬於我們的“頭部作者” ,網絡文學是一個看流量的行業,很火的作品是抄襲的,對於我們來說是一種損失。但是大多數從業人員是有共識的,我和晉江文學城的同行聊天,他們也表示,晉江的女性作者比較多,決不能縱容抄襲,因爲一旦行業風氣壞了,我們就再也找不到好作者了。
我們遇到過一些難以抉擇的情況。比如一個作品前面十幾章模仿了別人,後面絕大部分都不一樣,我們要求作者花幾天時間,把前面的劇情重寫一遍,並向原作者道歉,作者做到這些之後,我們就沒有繼續追究。
記者:未來有什麼措施可以進一步遏制網絡文學抄襲?
血酬:我認爲要標本兼治。首先行業內要達成共識,有一些小平臺,從業者本身職業道德就值得懷疑,他們就那麼少數幾個作者在支撐着平臺的流量,編輯很可能會去慫恿作者寫“高仿書” ,這需要整個行業對他們有一種制約和風氣的引領。
網絡文學是海量的,每篇字數又是動輒百萬、千萬,未來有必要引入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來輔助判斷,技術手段排查不了的,再進行人工判斷。
每一起抄襲事件的具體情況又是複雜的,我們還需要行業專家組織,類似於一個仲裁機構,由這個機構認定抄襲的,將受到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