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中褲,花布上衣,頭髮染成了紅色,像痞子了嗎?還是不大像,問題出在哪兒呢?對了,上衣得撩開,袒胸露乳最好,痞子的形象就是這樣的!
痞子怎能沒有煙和打火機?一包硬盒的中華,檔次還算不錯!打火機就不用講究了,能打出火來把煙點着就行!
哦,對了,最重要的工具還沒帶!王招財這混蛋不見棺材是不會流淚的。不帶把刀威脅他怎麼行?刀也不用那麼講究,能刺進人體放出血就可以,水果刀也有這樣的功能,家裡正好有,就帶上它吧!
做好準備工作,我戴上墨鏡,滿身痞氣地出門去。
不甘心粥店就這麼被霸佔,更不甘心兩手空空回去,否則,叫我如何面對養父?在離開京海市之前,我得再博一把!我就不相信王招財這混蛋不怕刀子!
時間是上午九點多,陽光似乎格外地燦爛,白花花的,灑滿了大地。還好,破面包車還在。開着它,雖然不拉風,至少也稍微能有騰雲駕霧的感覺。踩着油門的時候,恨不得它變成飛機,在蔚藍的天空遨遊!
走進原味粥店的時候,沒人認出來是我,他們也不可能認出來是我,畢竟,我戴着墨鏡,又打扮得花裡胡哨,跟以前那個正正經經、本本分分的李毅完全是兩個人!
服務員問我喝什麼粥的時候,我沒開口應答他,嘴裡叼着煙,手指了指點單本,粗心大意的服務員根本沒料到是我,他那筆記下,轉身離去。
粥很快上來了,味道還是那麼熟悉,不過今天倒是多了一種味道的,這種味道便是仇恨!有了這種味道,吃起來格外地痛快,恨不得啪啦一口就給它吃完!
王招財從裡間走出來的時候,我剛好吃完最後一口粥。
王招財今天頭髮梳得格外整齊,好像好塗了油,因爲看上去實在很光亮。看着他的頭髮,我在想,待會兒如果出了意外,染上血液會是什麼樣子?!
王招財從我身旁經過的時候,我哐的一聲,將碗摔到地面上。像其他人一樣,王招財把目光投向地上的碗。趁此機會,我嗖地站起,右手一把箍住王招財的脖子,左手抽出刀,架在王招財的脖子上。
我不想殺王招財,也不想傷害他,這個方法其實是下下策。如果不是急着籌錢爲養父治病,我纔不會鋌而走險。只要王招財乖乖地把粥店還給我就什麼事都沒有。他要是不還,我也不會傷害他。
當然,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我演戲失敗,不小心傷到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你是什麼人?”王招財掙扎着,驚恐地喊道。
“別動!你敢動,我保證刀子將刺進你的喉嚨!”我說。
“李毅,是你?你、你想幹什麼?”
“幹什麼?你自己心裡清楚!粥店本來是我的,你還不還給我?”我咬牙切齒地說,向來最痛恨沒骨氣的人,真恨不得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結果了這混蛋的生命!
“李毅,你、你別亂來!有什麼事,咱們可以好好商量!”
“這事根本沒法商量!”我怒吼道:“我爸得了絕症,你必須把粥店還給我,否則,今天我要了你的命!你還還是不還?”
“你先放了我!”王招財喊道。
“你必須先答應我!王招財,你瞭解我的性格,你不還我粥店,我真的會動手的,你別逼我!”
“李毅,粥店是你自己轉給我的,你怎麼能出爾反爾?”
“王招財,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敢耍我?你是不是想死?”我越想越氣,右手加大了力氣,只聽見王招財一聲慘叫,刀刃已經深深貼着他的脖子,只要再深入一點,皮兒可就破了。
“李毅,你別亂來!快放了我!”
“你到底答不答應我?”我怒吼道,氣惱至極,這個王招財真是把錢看得比命還重要,都這個時候了,他還不肯把粥店還給我!
“哈哈哈…...”王招財突然放聲大笑起來。
“你笑什麼?”我有點糊塗了,搞不懂這混蛋葫蘆裡裝的什麼藥。
“我笑什麼?我笑你蠢!粥店開起來之後,你投入多少心思去管理?你三天兩頭往外跑,把生意交給我打理,你自己當甩手掌櫃!我王招財是很命賤,但我還是有人格,有自尊的。我憑什麼賣命給賺錢,被你呼來喚去?”
“這麼說,你承認採取非法手段搶走我的粥店了?”我問道,之所以這麼問是,只要王招財親口承認他搶走我的粥店,店裡就餐的顧客聽到,我便有了證人。事後再找這些顧客作證,粥店就有可能奪回來。
誰料,王招財這混蛋比狐狸還精,他哈哈大笑,說:“李毅,粥店是我合法得來的,你休想搶走!你知道的,我本來就是賤命一條,要殺要剮隨你的便,想搶走我的粥店沒門!”
“你還有臉說粥店是你的?你以爲我不敢殺你是不是?”我只覺得渾身的熱血往腦門衝。王招財如果繼續這麼激怒我,我並不懷疑自己會動手結束這混蛋的生命!
見到我怒不可遏、使勁地晃動着握刀的手,圍觀的人羣發出了尖叫聲。他們的尖叫聲,非但沒有將我從憤怒中喚醒,相反,我好像戰士聽到了衝鋒的號角聲似的,體內的熱血繼續澎湃着,流動的速度越來越急,幾乎要快要把血管爆裂掉,然後火山爆發似的。
便在這時,一陣悠揚的笛聲響起。此笛聲跟傳統的笛聲不同,傳統的笛聲聲音悠揚,此笛聲較爲低沉,像是心懷悲傷的人在嗚咽,如泣如訴,如怨如慕,餘音嫋嫋,不絕如縷,近在眼前,卻又彷彿遠遠地來自天邊,叫人陡生飄渺的感覺。
循聲望去,見角落坐着個女孩,側臉對着我,身穿淡綠色上衣,白色褲子,烏黑的頭髮宛如山間清泉傾瀉而下。雖然看不到她的全臉,單單從她側臉的輪廓和那白滑細嫩的皮膚,能猜出絕對是個美女,而且年紀大約在二十出頭的樣子。
美女纖長白嫩的手上拿着個類似陶罐的東西在吹着。絲絲美妙的音樂如流水從那似陶罐的東西流出,旋律十分優美,竟是宗次郎的成名曲《故鄉的原風景》。宗次郎是日本的作曲家,這曲《故鄉的原風景》是他的名作之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吹奏這首曲子所用的笛子是宗次郎自己製作的陶笛,傳說他做了上萬個陶笛,才做出一個音色令他滿意的笛子。此曲婉轉動聽,旋律非常優美。
美女所用的笛子肯定無法跟宗次郎自己製作的陶笛媲美,但音色竟也十分甜美,如山間清泉自然而緩緩地流淌。
驟然聽到如此美妙的音樂,我和王招財都怔住了,更別提那些圍觀者。人們早已把注意力從我和王招財的身上移到吹笛子的美女身上,彷彿在聽美女的個人音樂會。
曲子將終了的時候,王招財先我從音樂中回到現實,右手手肘往後狠狠地撞了一下我的小腹。我痛得一聲慘叫,箍着王招財脖子的手鬆了一下。王招財趁機掙脫出來,鑽進人羣中。
此時,曲子已經終了。人們的注意力又轉回到我和王招財的身上。
我持刀追趕王招財,一邊憤怒地大喊道:“王招財,你給我站住!今天不把問題解決,我饒不了你!”
無奈,王招財人多,他衝幾名服務員喊叫。幾名服務員一齊圍攻上來,奪走了我手中的刀,將我控制住。
像上次那樣,我被他們像扔廢品一樣,扔出粥店。渾身疼痛躺在地上,看着粥店裡的王招財不可一世的樣子,我恨得把嘴脣都咬破了!
“小人王招財,總有一天,我會讓你死得很難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