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就在你的心裡,請告訴我們,從六月十二號下午到六月十三號上午,你到底去了哪裡?”
辜文傑還有臺詞嗎?
“辜文傑,我們尊重你的意見,用事實說話,希望你也能用事實說話。希望你能嚴肅認真的回答我們的問題,你千萬不要忘了,我們是在辦案子,沒有時間跟你磨嘴皮子。”
想讓辜文傑嚴肅認真地回答鄭峰的問題,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殺人的罪名,可不是可以隨便擔當的,更何況是擔當殺害養育了自己二十幾年的母親的罪名呢?
“很抱歉,時間隔得太久,我已經想不起來了——確實想不起來了。但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說,我沒有回南山鎮。”辜文傑已經理屈詞窮。
現在,鄭峰要發揚痛打落水狗的精神。
“辜文傑,你那輛自行車是什麼牌子的呢?”
“我的自行車——什麼牌子,你們的案子和我的自行車有什麼關係嗎?”
“你騎的是一輛鳳凰牌自行車,我說的對不對?”
“不錯,是鳳凰牌自行車,那又怎麼樣?”
“這輛自行車是什麼時候買的呢?”
“是一九七二年。是樑燕買給我的。”
辜文傑在時間上耍了一點小聰明。
“不對。”
“有什麼不對?”
對辜文傑來講,這是一個非常要命的問題,所有事實都指向辜文傑,這意味着辜文傑將由犯罪嫌疑人升格爲殺人真兇。辜文傑是不會輕易接受這個結果的。
“根據你的好朋友和室友段左都的回憶,這輛自行車是你讀大一的時候,樑燕買給你的。你聽清楚了,大一的時候是一九七零年。你也許會說段左都可能記錯了。一個人記錯了,這種可能是有的,但王冬也是這麼說的。”
辜文傑面如土灰,公安同志掌握了大量的證據,辜文傑不得不嚴肅認真地對待鄭峰的問題了。
“辜文傑,你爲什麼不回答我的問題?”
辜文傑已經沒有退路。
“明明是一九七零年買的自行車,你爲什麼非要說是一九七二年買的呢?我來替你回答吧!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三號的中午——也就是你母親辜望弟失蹤的那一天。六月十三號中午,你推着自行車回到學校,我們要感謝段左都啊!如果不是他想到了這個細節,我們還無法確定你就是殺害辜望弟的兇手。”
辜文傑擡起頭來,閃着眼睛“吧嗒吧嗒”地望着鄭峰的眼睛。
“你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洗自行車輪胎上的黃泥巴。是也不是。”
辜文傑忘記了吸菸,一根香菸夾在他的食指和中指之間自燃自滅,當辜文傑再次將香菸放到嘴脣上的時候,才發現香菸已經熄滅了。辜文傑爲了掩飾自己的失態,將半截香菸放到腳底下,用腳跟將菸蒂碾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