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書桌在什麼地方呢?”
“在窗戶跟前。”
“是不是在牀的正前方呢?”
“不錯。”
“晚上睡覺的時候,椅子放在什麼地方呢?”
“應該是放在書桌下面的。”
“會不會放在牀跟前呢?”
“這不可能。”
“爲什麼?”
“如果放在牀跟前的話,那一定是用來放衣服的,可大牀旁邊有一個櫃子,櫃子上就可以放衣服。所以,用不着把椅子放在牀跟前。”
“大牀和書桌之間有多寬的距離呢?”
“有三米左右的距離。”
“你們想一想,果真如此的話,繆智文夜裡面起來小便的話,他會走到桌子跟前,繞一個小彎子,然會再去撒尿嗎?”
“是啊!我們怎麼沒有想到這個的呢?”
“鄭峰,這裡面可能大有文章。”李雲帆道,“卞一鳴,你怎麼想?”
“李局長,您說到我的心裡面去了,這裡面一定有大名堂,即使繆智文將椅子放在大牀跟前,他夜裡起來小便的時候也不會碰倒椅子。”
“卞一鳴,說說你的理由。”鄭峰道。
“如果繆智文睡覺前將椅子放在大牀跟前的話,那就是一種生活習慣,既然是生活習慣,繆智文對椅子所在的位置一定是諳熟於心,所以,他起牀小便的時候,碰到椅子的可能性不大,再說,他也不會把椅子放在礙事絆腳的地方,關鍵是他起牀小便的時候有沒有點燈呢?”
“有些情況應該找繆家人覈實一下:比如說,繆智文起來小便的時候,有沒有電燈,繆智文晚上睡覺的時候會不會把椅子放在牀跟前,第二天早上,椅子放在什麼地方?都應該覈實一下。”李雲帆道。
“時間過去了這麼久,繆家人還能記得嗎?”
“不管記得不記得,我們都應該覈實一下。”
“鄭局長,你們是不是想說,椅子倒地是有可能發生了糾纏和打鬥?”嚴小格還沒有完全明白鄭峰、李雲帆和卞一鳴的意思。
“正常情況下,椅子是不應該倒地的。”李雲帆道。
“既然繆智文已經身處險境,他爲什麼不呼救,反而極力掩飾呢?”左子鍵也有點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說到這裡,諸位恐怕也難解其意吧!
“文章就在這裡。”卞一鳴道。
“對,這就是案子的玄機所在。”李雲帆再次強調。
“卞一鳴,說說你的想法。”鄭峰道。
鄭峰把嚴小格和左子鍵請到地區公安局詳細瞭解案情,他之所以對這個案子如此感興趣,是在閱讀完所有的檔案材料之後的事情。鄭峰雖然已經回地區公安局主持大局,但只要一有空,他就跑到卞一鳴的辦公室去。他和李雲帆。卞一鳴研究“11。7案”的檔案材料足足用了一天半的時間。關於檔案材料,筆者前面只說了一鱗半爪,樹,下有多條根系,上有無數枝節,嘴無兩舌,筆寫一頭,要交代的東西太多,所以請允許筆者慢慢道來,該交代的內容,筆者不會丟掉一絲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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