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推原論始(上)

“這不成問題,切奈先生,”艾勒裡說道,“完全可以給你講個明白——你,當然,還有——”但這時門鈴響了,艾勒裡住了口,邱納朝大門跑去。瓊·布萊特小姐在起居室的門口出現了。

看來,瓊·布萊特小姐見到阿侖·切奈先生,就象阿侖·切奈先生見到瓊·布萊特小姐一樣的驚奇。阿侖站了起來,緊緊抓住了奎恩家那張精雕細刻的細骨靠椅①上的翹曲胡桃木扶手;瓊呢,一把拉住門柱,好象是突然之間需要有什麼東西來支撐一下。

艾勒裡·奎恩從他躺着的沙發上站起身子,左臂裹在繃帶中,心想這是——這是很好的收常……他略微顯得蒼白些,但幾個星期以來,他第一次露出開朗的神情。跟他一塊兒站起來的,還有一組三人合唱團——一位是他父親,顯出侷促不安的樣子;一位是檢察長,從他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昨夜出乎意料之外的大吃一驚,到現在還不曾恢復過來;還有一位就是憔悴消瘦而敢作敢爲的大財主,詹姆士·諾克斯先生,看來他並沒因爲坐了一次班房而有什麼改變——這幾位紳士都欠身爲禮,可是卻得不到門口這位淑女用笑容回敬,因爲這位淑女看來已被和

她同樣發愣的那位緊抓靠椅的小夥子所怔住了。

後來,她的藍眼珠轉了轉,碰上了艾勒裡含笑的目光。“我以爲……你請我——”艾勒裡走到她身旁,一把攙住了她的胳膊,把她攙到一張太師椅旁邊,她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下去。“你以爲——我請你來……幹嘛呢,布萊特小姐?”

她瞧見了他的左肩。“你受傷啦!”她驚呼起來。

“這個嘛,”艾勒裡說道,“我不妨套用一句英雄好漢的現成話,‘算不了啥。擦破一點皮。’坐下吧,切奈先生!”切奈先生坐下了。

“來吧!”桑遜性急地說道。“別人怎樣,不管我事;反正對我,你必須講解一遍,艾勒裡。”

艾勒裡再次躺倒在沙發上,用一隻手點燃香菸。“現在咱們可輕鬆了,”他說道。他接觸到了詹姆士·諾克斯的目光,兩人共同發出會心的微笑。“講解一遍。……當然羅。”

艾勒裡開始講了。他一口氣象爆炒玉米花似的講了半個鐘頭,阿侖和瓊全都交叉雙手坐着,不曾相互望過一眼。

“這是第四個結論——一共有過四次結論,這你們都知道的羅,”艾勒裡這樣開的頭:“當初卡吉士結論上,我是被佩珀先生牽着鼻子走的;在史洛安結論上,不妨稱之爲佩珀跟我之間相持不下,因爲我自始至終從來也沒有相信過,儘管我一直到蘇伊查來報告之後才確知這一結論之不可置信;後來在諾克斯結論上,是我牽着佩珀先生鼻子走的——你們看吧,這是打成了平局;到於這次佩珀結論,這纔是正確的結論——我認爲,這第四個也就是最後一個結論使在座各位全都大吃一驚,其實它象強烈的陽光那樣彰明昭著,可憐的老佩珀是再也看不到這種陽光啦。……”他沉默了一會兒。“不在話下,把年輕有爲、受人尊敬的副檢察長揪出來,作爲老謀深算、放肆大膽地犯下一系列罪行的真兇,必定使你們大惑不解,如果你們不明白他何以和爲何如此。實際上,擒獲佩珀先生的,乃是我那鐵面無私的老戰友,邏輯,希臘原文是logos②,並且,我相信它將是一切陰謀詭計的剋星。”

艾勒裡把菸灰彈在小邱納收拾得纖塵不染的地毯上。“現在,我可以坦率講,在事態發展到河濱大道諾克斯先生的高宅大院之前——恐嚇信以及油畫失竊——在發生這些事件以前,我一絲一毫也搞不清罪犯在哪兒。換句話說,要是佩珀在殺害史洛安之後,就此洗手不幹的話,他就滑過去了。然而,這件案子也跟其它不那麼出風頭的案子一樣,罪犯總是被其自身那永遠填不滿的欲壑引向絕路。而且,他總是親手編織出自己終於陷落其中的那張羅網。”

“好在河濱大道諾克斯府發生的一系列事件都已歷歷在目,我就由此談起吧。你們總還記得,昨天上午我曾總結出兇手的主要條件吧;現在有必要把這些條件重複一遍。一:他必須是能夠製造陷害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線索的。二:他必須是恐嚇信的作者。三:他必須是在諾克斯的房子裡,才得以用打安機打出第二封恐嚇信。”

艾勒裡笑笑。“現在可以講清楚了,這最後一個條件,我昨天上午大加發揮,是故佈疑陣——我爲什麼故意這樣做,你們且聽下文自會明白的。我在警察總部講了那一大套娓娓動聽的搪塞之辭後,我那精明的父親大人曾私下向我指出‘毛帛何在。我故意使用這樣幾個字眼:‘在諾克斯的房子裡’,顯然有着廣泛得多的涵義。因爲,‘在諾克斯的房子裡’可以泛指任何一個人,不論其是否屬於諾克斯家裡的人。換句話說,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不必一定是房子裡的常住人員;他可能只不過是一個有機會進入諾克斯房子裡的外界人士。請諸位記住這一點。”

“因此,咱們就從這樣一點來立論吧:第二封信,根據當時的條件來看,必定出於某個在寫信之時正好是在那座房子裡的人之手;而這個人,也就是兇犯。然而,我那明智的父親大人卻指出,未必一定是這樣的情況吧;他反駁說,何以見得寫信的人不是兇手的同謀,不是受僱於兇手,在兇手本人不在諾克斯房子裡的情況下寫成這封信的呢?這當然意味着兇手無法冠冕堂皇地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否則他就可以親自打出這封信了。……這個問題問得好啊,確是擊中要害的——我昨天上午煞費苦心避免觸及這個問題,觸及這個問題就會壞了我的事,因爲我目的在於讓佩珀進入圈套。”

“好極啦!現在,我們只要能夠證明兇手不可能有個同謀在諾克斯的房子裡,那就意味着兇手是親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着在打信的時候兇手是在諾克斯先生的書齋中。

“然而,要想證明這個案件中並沒有同謀犯,我們首先必須確證諾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無辜的,否則的話,在邏輯上就難以自圓其說了。”

艾勒裡懶洋洋地噴出了一大口煙。“要確證諾克斯先生的清白,是再簡單不過的了。你們感到奇怪嗎?但這卻是明顯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確證這一點,有賴於一個事實,而這個事實,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諾克斯先生、布萊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們將能看到——由於對這個基本要點一無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鬥角中的第一個失着。

“這個事實就是:正當一般人都把吉爾伯·史洛安看作是兇手的時候,諾克斯先生卻自動——注意這一點——告訴我,當着布萊特小姐的面,說他跟格林肖拜訪卡吉士的那個夜晚,卡吉士曾向他——諾克斯——借過一張一千塊錢的票子,交給格林肖,算是繳納一筆敲詐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諾克斯,目睹了格林肖把票子摺起來,塞進錶殼的背面,格林肖離開房子的時候,這張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內。我和諾克斯先生立刻就到總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處——是原來的票子,因爲我立刻進行覈對,發現諾克斯先生說得不錯,那正是他所說的日期從銀行領出

的。由此可見,這張一千塊錢的票子是條牽連到諾克斯先生的線索,對這個事實,他比誰都清楚,那末,如果格林肖是諾克斯先生殺害的話,他就應該竭盡一切可能不讓那張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林肖有這張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兒,那末,如果格林肖是他勒死的話,他當場就可把格林肖表內的票子拿掉,這應當是輕而易舉的事吧。即使他並不直接就是兇手——而只是個同謀——他也會想到把票子從錶殼後面拿掉,反正有一個相當長的時期表是在兇手的手裡。

“然而,當我們在警察總部打開錶殼看時,票子仍在裡面!瞧,我剛纔已經講過,如果諾克斯先生是兇手的話,他爲什麼不把票子拿掉呢?事實上,他不僅不把票子拿掉,而且還出於自己的意思,向我講了票子的事——當時我跟所有的辦案人員一樣,根本做夢也沒有想到有票子的事——他何必這樣做呢?請看,他的行動,完全不同於兇手或者同謀犯所可能會採取的行動,所以我當時不得不認定:‘好吧,不論罪犯是誰,反正決不可能是詹姆士·諾克斯。’”“謝天謝地,”諾克斯嗄聲說道。

“還不妨看一看,”艾勒裡接着說道,“這樣一個逆推而得的結論,在當時看起來好象無關緊要,卻產生了什麼後果。我們知道,只有兇手或者他的同謀(假定他有同謀的話),纔可能寫這兩封恐嚇信——因爲兩封信都是打在半張期票上面。那末,既然諾克斯先生不是兇手,也不是同謀,兩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儘管信是從他的那架自有特色的打字機上打出來的。關於信是出於他的打字機這一點,我昨天已根據英鎊符號作過推論。由此可見——而這是相當驚人的——打出第二封信的那個人,是故意使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的!目的何在呢?無非爲了要讓‘3’字失誤,並且露出英鎊符號——這當然是存心失誤和存心露出的——從而構成一條線索,我認爲,他打算通過這條線索引向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製造一種假象:信出於諾克斯先生之手,因此諾克斯先生就是殺人兇犯。這樣,也就是另一次陷害——這是第三次了,前兩次構陷喬治·卡吉士和吉爾伯·史洛安,都沒有成功。”

艾勒裡若有所思地皺起了眉頭。“現在我們要上升一步,進行更加縝密的推理了。請注意!有一點是非常明顯的:真正的罪犯在把詹姆士·諾克斯構陷爲殺人兇手和潛在竊賊的時候,必然會考慮到詹姆士·諾克斯在警方心目中是否認爲有此可能!如果真正的罪犯明知警察當局不可能認爲詹姆士·諾克斯是罪犯,而還硬要製造詹姆士·諾克斯是罪犯的假象,那未免太蠢了。因此,真兇決不可能知道一千塊錢的票子的事。他要是知道的話,就一定不會構陷諾克斯先生了。於是,單憑這一點,就可以不折不扣地把一個人排除在可疑對象之外了,更何況此

人還是維多利亞博物館所委派的密探呢——當然,身爲密探這樣一個事實,並不能必然地使其免受懷疑,只能據此振振有詞地推測她是清白的罷了。這個人就是在座的一位漂亮姑娘,我注意到她的臉越來越紅了——她就是布萊特小姐;因爲,當諾克斯先生告訴我一千塊錢票子的事的時候,她也在座,如果她是兇手,或者甚至只是兇手的同謀,她就不會去構陷諾克斯先生,也許不會准許兇手去構陷諾克斯先生的。”

聽到這兒,瓊挺直了身子;接着又微微一笑,再向後靠了下去。阿侖·切奈霎霎眼。他一直注視着腳下的地毯,就好象那地毯是什麼珍奇貴重的織物,引起了一位年輕考古學家的細心研究。

“因此——我已經使用了太多的因此吧,”艾勒裡繼續說道,“在可能打出第二封信的人中,我把諾克斯先生和布萊特小姐都排除在外,這兩位既非兇手,也非同謀。

“這麼一來,住在諾克斯家的人員中,只剩另一批人了——那些傭僕——這些人中會不會有兇手其人呢?不會,因爲傭僕中沒有一個曾經能夠進入卡吉士家,製造針對卡吉士和史洛安的假線索——我們精心保存着一份進出卡吉士家的全部名單中,沒有一個是諾克斯先生的傭僕。那末,諾克斯先生的傭僕中,會不會有人是外面兇手的同謀,由同謀來偷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呢?”

艾勒裡笑了笑。“不會,我能證明不會。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被用來作爲陷害他的工具,這個事實表明:兇手使用那架打字機是處心積慮、蓄謀已久的;因爲,兇手賴以陷害諾克斯先生的唯一具體證據,就是第二封信被查明是出自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這是整個陷害陰謀的核心。(請注意,即使他在設計陷害之初,無法預料用什麼特定的辦法使諾克斯先生變成罪犯,至少他是打算借用打字機上的某種特點的。)好,既然是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來陷害他,那末,如果兩封信都用那架打字機來打,對兇手顯然是有利的。然而,只有第二封信是用那架打

字機打的——第一封是用諾克斯先生房子外面的某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機打的,而諾克斯先生的房子裡面僅有的一架打字機卻是‘雷鳴頓’牌。……所以,既然兇手並沒有用諾克斯先生的‘雷鳴頓’牌來打第一封信,那就清楚表明:在打第一封信的時候他無從使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可是,在打第一封信的時候,所有的傭僕都可以偷用諾克斯先生的打字機的——事實上,他們來到他家最短的也有五年了。因此,他們之中不可能有人是兇手的同謀,如果有的話,兇手就會指使他去用諾克斯的打字機打出第一封信了。

“這就把諾克斯先生、布萊特小姐以及這所房子內的所有傭僕全都撇清了干係,既非兇手,也非同謀!但這又怎麼可能呢,既然第二封信確是出自諾克斯的房子?”

艾勒裡把菸蒂丟進了爐火。“現在咱們知道,信的作者雖然是在諾克斯先生的書齋內寫出了第二封信,但在他寫第一封信的時候,卻並不是處身於諾克斯先生的書齋內——也不在那房子裡——否則的話,他就會用那架打字機來打第一封信了。我們又知道,自從收到第一封信之後,沒有外人曾被准許進入諾克斯的房子——也就是說,沒有任何外人,除了一個人之外。請聽好,事實明擺着:任何人都能在外面寫第一封信,而能寫第二封信的卻只有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在收到第二封信之前,能進入這所房子的唯一一個人。這樣一來,又澄清了另一點。因爲,我一直在向自己提問:那第一封信究竟有什麼必要呢?盡耍嘴皮子,沒什麼具體目標。凡是寫恐嚇信的人,一般總是下筆就敲竹槓——沒有誰肯喋喋不休多費筆墨;誰也不會先寫一封信來明確自己敲詐者的身份,然後再發第二封信來勒索錢財。這就需要從心理上來作圓滿完整的解釋:第一封信對於兇手是必不可少的,自有他的目的。什麼目的呢?那就是,使他能以此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呀!

他爲什麼要進入諾克斯的房子呢?爲了要能夠用諾克斯的打字機來打第二封信呀!一切都講得通。……“現在再來看看,在收到第一封信和收到第二封信之間這段日子裡,能夠進入這所房子的唯一一個人是誰呢?無論這看來是如何奇怪,無論這是如何的令人難以置信、非同小可,但我無法迴避這個事實:這位客人就是咱們的同事,是咱們的勘查夥伴——簡單一句話,就是佩珀副檢察長,他曾在那兒呆過幾天(並且,我們應該還回憶得起,這是出於他的自告奮勇),其目的顯然就是等待第二封信!

“手段高強!真是鬼到了極點。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很自然的——我無法使自己相信。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不過,儘管我對於這樣一個情況感到震驚,也儘管這是我第一次想到佩珀竟然會有此可能,”艾勒裡繼續說道,“事實卻是很清楚的。我無法排除可疑對象——現在也不再是可疑對象了,根據邏輯推理,罪犯就是他——我不能僅憑主觀願望,而對推理的結果視若無睹。我強迫自己進行復核。我把全案從頭到尾思考一番,從佩珀的表現來看看這個結論是否與實際相符。

“不錯,佩珀曾親口指認格林肖是他五年前爲之辯護過的人,這是不在話下的,他作爲罪犯,這樣做是很聰明的,免得日後萬一發現了他跟被害人之間以前有過交往,而他爲什麼有機會指認時卻不指認。這個細節並不能確證什麼,卻是很有意思的。十之八九,這個交往的開始至少應在五年以前,乃是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格林肖在從維多利亞博物館偷出畫來之後,就找上了佩珀,當他格林肖坐牢的時候,那幅畫已在卡吉士手中,款還未付,說不定他曾委託佩珀替他關心照料的。格林肖從監獄一出來,當然會去向卡吉士收取款子。毫無疑問,佩

珀是幕後的人物,其後發生的一切,都有他插手,但他從不露面,一直是幕後指揮。格林肖和佩珀之間的交易,有可能會被佩珀過去的法律合夥人姚頓揭穿,儘管姚頓也許是完全清白的人。”

“我們正在調查他,”桑遜說道。“他是位有聲望的律師。”

“毫無疑問的,”艾勒裡冷冷地說道。“佩珀決不會公開去跟一個歹徒合作的——不是佩珀這號人。……但是這還有待覈實。佩珀勒死格林肖的動機,又是怎樣的呢?……“格林肖、諾克斯先生和卡吉士在那個星期五晚上會面之後,格林肖到手了一張‘付給持票人’的期票,諾克斯先生跟格林肖一塊兒出來後就走掉了,而格林肖卻站在房子前面。爲什麼呢?也許就是等他的同黨——這個結論倒並非純粹出於想象,格林肖自己也曾稱他還有個‘唯一的搭檔’。所以,佩珀必定是在附近等着格林肖。他們必定一塊兒躲進黑影中去,格林肖把進房交涉的經過一長二短全都告訴了佩珀。佩珀覺得再也不需要格林肖了,格林肖對佩珀甚至還有危險,而且甩掉了格林肖之後,他就可以獨吞從卡吉士先生那兒敲來的竹槓,不必分贓——這時他必定對同黨起了殺心。那張期票不啻是一道催命符,因爲,期票是‘付給持票人’的,當時卡吉士還活着,請各位記住,誰持有期票誰就有了潛在的五十萬美金;另外,還有那位不出面的詹姆士·諾克斯先生,也是日後可以敲詐勒索的另一個對象。佩珀無疑就把格林肖幹掉了,或者是在隔壁諾克斯空房子的地下室進口處的黑影中幹掉的,或者乾脆就在地下室幹掉的,地下室的鑰匙他必定早就配好了一枚。不管怎樣吧,格林肖死在了地下室之後,他就對屍體搜了一搜,得到了期票和格林肖的表(說不定當時就懷有想法,將來可以作爲栽贓之用),還拿到了史洛安前夜爲了要格林肖離開紐約而塞給他的五千塊錢。在他動手掐死格林肖的進候,他對於屍體如何處理必定是胸有成竹的;很可能他打算讓屍體永遠留在地下室。可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卡吉士暴病身亡,佩珀必定立刻意識到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大可把格林肖放進卡吉士的棺材。也是合該他走運,在卡吉士下葬的那天,伍卓夫親自打電話到檢察公署報失,佩珀就開口要求——桑遜,這是你自己講起過的,有一次,你在責備佩珀對布萊特小姐太感興趣的時候,曾經提到這件事——他請求承辦這件搜查遺囑的案子。可見,這是另一個顯示佩珀先生心理的跡象。

“如今,他能自由自在出入卡吉士這座房子了,他發現事情是多麼好辦埃下葬之後的星期三晚上,他把格林肖屍體從諾克斯空房子地下室取出,屍體原是塞在地下室的舊箱子內的,他拖着屍體經過黝黑的後院,進入了更暗的墓地,挖開了地下納骨所上面的泥土,打開了地下納骨所的臥式鐵門,跳了進去,打開卡吉士的棺材——立即發現了放着遺囑的鐵盒;在這之前,可能連他也不知道遺囑到哪兒去了。他想到,遺囑也許有朝一日可以派用處,用來對這出悲劇中的另一角色,史洛安,進行敲詐勒索——史洛安是獨一無二的具備偷遺囑動機的人,並且只有他纔會在下葬前把遺囑塞進棺材——佩珀於是就把遺囑收起,準備用來作爲另一個敲詐勒索的工具。他把格林肖屍體塞進棺材,放上棺蓋,爬了出來,再把地下納骨所的門拉上,把淺坑填滿了土,收拾好所用的工具揣起了遺囑和鐵盒,離開了墓地。巧得很,這兒有着另一個關於佩珀是兇手的小小印證。因爲,佩珀自己告訴我們,在這一天的夜裡——星期三夜裡,深更半夜的——他看見布萊特小姐到書房去進行翻查。這樣,佩珀就親口供認了那天夜裡他沒睡;我們不難設想,他是在布萊特小姐離開書房之後,去幹那件埋屍的勾當的。

“這就跟弗裡蘭太太反映的情況對得上號了,弗裡蘭太太曾見史洛安在那天夜間到墓地去過。史洛安諒必是覺察出佩珀在這房子中形跡可疑,就暗中窺察,看到了佩珀的所作所爲——包括埋藏屍體和攫得遺囑——從而知道佩珀是個殺人兇手……至於殺的是誰,那個時候墨漆烏黑,史洛安也許看不清楚。”

瓊不寒而慄。“那——那樣一個俊秀的青年。真是無法置信埃”艾勒裡嚴肅地說道,“這給你上了一堂無情的課啦,布萊特小姐。對於確有把握、確鑿無疑的,那就一往直前、義無返顧吧。……我講到了哪兒啦?對!到了這時,佩珀自以爲萬無一失了;屍體已經埋掉了,誰也不會想到要去尋找這個人的。可是第二天,當我宣稱遺囑可能已塞進了棺材,建議掘墓開棺的時候,佩珀腦子裡必定頓時亂騰開了。他此時已無法阻止謀殺案子的敗露了,除非回到墓地去把屍體再取出來;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得把一切都整個兒推倒重來;這要冒很大的風險。另一方面,出現了一件謀殺案,未必對他沒有用處。所以,他既然可以在卡吉士家通行無阻,他就佈置了一些線索,讓那死人——我指的是卡吉士——來充當殺人兇手。他對我那套推理方法也有所掌握,就故弄玄虛地來對付我——他並不留下顯而易見的跡象,只造成一些蛛絲馬跡,他隱隱知道我對這些蛛絲馬跡是不會放過的。他之所以挑選卡吉士來充當‘兇手’,可能是出於兩個原因:第一,這樣一個結論,跟我的想法一拍即合;第二,卡吉士已死,隨便佩珀怎樣擺佈誣陷,他都不會否認的。還有,再講得完整些吧——如果這一結論被接受的話,不會使

任何一個活人受到委屈;因爲,佩珀並不是殺人成癖,硬要置人於死地。

“唔,正如我在一開始就已指出的,除非佩珀知道諾克斯先生由於藏有贓畫而必不肯招惹是非自認是那天晚上在場的第三者,他就不可能製造那些針對卡吉士的假線索——佩珀針對卡吉士所僞造的假象之一就是,那天晚上在書房會談的實際上只有兩個人。然而,要能知道諾克斯手中有那幅油畫,他就必須是格林肖的同黨,這一點我以前已多闡述多次了;因此,在那個訪客衆多的夜晚,隨同格林肖進入旅館房間的那個不知是誰的人,必然也就是他了。

“布萊特小姐無意之中拆穿了所謂卡吉士是兇手的西洋鏡,她回想起茶杯情況前後不符,並且向我們作了彙報,佩珀當時必定感到兜頭一盆冷水。但在那同時,他一定也會自我安慰,認爲自己的安排佈置並無不周到的地方——在他找到機會在杯子上做手腳之前,總難免有什麼人曾把杯子的情況看在眼裡的。另一方面,當諾克斯先生出乎意料地來談親身的經歷,表明自己就是那第三個人的時候,佩珀意識到一切都成了泡影,而且他也意識到我這時已恍然大悟那些線索都是故意佈置在那兒供人發現的。可見佩珀的地位是很有利的,他隨時隨地都知道我知

道了些什麼——當我沾沾自喜、誇誇其談、自鳴得意的時候,他該是多麼的暗暗好笑啊!ⅰ

諾克斯哼了哼,好象窘得說不出話來。

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5章 身後之物第31章 收穫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7章 發酵(下)第21章 日記本第17章 發酵(下)第5章 身後之物第26章 物證第25章 奇談(下)第31章 收穫第28章 豁然開朗第28章 豁然開朗第31章 收穫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5章 真相大白第12章 事實第4章 閒話第33章 結局第29章 電報往返第4章 閒話第17章 發酵(下)第23章 疑無路第18章 瑕疵第18章 瑕疵第10章 預兆第10章 預兆第15章 迷宮第5章 身後之物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2章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16章 發酵(上)第5章 身後之物第5章 身後之物第1章 墳墓第22章第7章 證據第30章 請求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10章 預兆第5章 身後之物第17章 發酵(下)第32章 盤詰第32章 盤詰第16章 發酵(上)第33章 結局第33章 結局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章 搜尋第24章 奇談(上)第13章 調查第32章 盤詰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0章 預兆第26章 物證第15章 迷宮第20章 泄露第1章 作者簡介第11章 先見之明第18章 瑕疵第25章 奇談(下)第22章第17章 發酵(下)第24章 奇談(上)第9章 情況第11章 先見之明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4章 奇談(上)第13章 調查第32章 盤詰第35章 真相大白第23章 疑無路第14章 注意第16章 發酵(上)第18章 瑕疵第26章 物證第7章 證據第30章 請求第33章 結局第36章 推原論始(上)第25章 奇談(下)第32章 盤詰第29章 電報往返第25章 奇談(下)第10章 預兆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6章 發酵(上)第28章 豁然開朗第5章 身後之物第33章 結局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9章 情況第21章 日記本第33章 結局第4章 閒話第27章 多此一舉第21章 日記本
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5章 身後之物第31章 收穫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7章 發酵(下)第21章 日記本第17章 發酵(下)第5章 身後之物第26章 物證第25章 奇談(下)第31章 收穫第28章 豁然開朗第28章 豁然開朗第31章 收穫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5章 真相大白第12章 事實第4章 閒話第33章 結局第29章 電報往返第4章 閒話第17章 發酵(下)第23章 疑無路第18章 瑕疵第18章 瑕疵第10章 預兆第10章 預兆第15章 迷宮第5章 身後之物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2章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16章 發酵(上)第5章 身後之物第5章 身後之物第1章 墳墓第22章第7章 證據第30章 請求第11章 先見之明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10章 預兆第5章 身後之物第17章 發酵(下)第32章 盤詰第32章 盤詰第16章 發酵(上)第33章 結局第33章 結局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章 搜尋第24章 奇談(上)第13章 調查第32章 盤詰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0章 預兆第26章 物證第15章 迷宮第20章 泄露第1章 作者簡介第11章 先見之明第18章 瑕疵第25章 奇談(下)第22章第17章 發酵(下)第24章 奇談(上)第9章 情況第11章 先見之明第11章 先見之明第24章 奇談(上)第13章 調查第32章 盤詰第35章 真相大白第23章 疑無路第14章 注意第16章 發酵(上)第18章 瑕疵第26章 物證第7章 證據第30章 請求第33章 結局第36章 推原論始(上)第25章 奇談(下)第32章 盤詰第29章 電報往返第25章 奇談(下)第10章 預兆第28章 豁然開朗第16章 發酵(上)第28章 豁然開朗第5章 身後之物第33章 結局第34章 艾勒裡嶄露頭角第9章 情況第21章 日記本第33章 結局第4章 閒話第27章 多此一舉第21章 日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