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孔雀的新書,懇請大家支持,書號:153664,書名:《骷髏兵的後宮》
下面有傳送門……
終於有身體了,終於可以在陽光下走動了,我高興得不得了。雖然我走在大街上,幾乎每個看到我的人都會爲之側目,迎面而來的躲開,錯過去之後再在後面追看,但是我毫不在乎,依然昂起頭,充滿自信的往前走。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能在陽光下走動的感覺竟然如此美妙。那是一種權力,一種作爲人類的權利,也是一種被人類接受的權力。我終於明白了,電影裡那個隱形人爲什麼會神經崩潰,因爲他渴望做一個真正的人啊!
我擁有了身體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銀行。我現在能夠被別人看到了,再也不能像前幾天那樣偷東西吃了。我口袋裡本來有幾千塊錢,但是卻變成透明的了,除非我給盲人去摸,否則什麼也買不了。
我找了一臺提款機,拿出自己那張已經不能被看到的銀行卡。我心中一遍遍的祈禱,只是看不到而已,千萬不要像手機一樣,不能用了啊。還好,前幾步操作都很順利。卡插進去了,提款機自檢,通過。輸入密碼,也正確。我懷着興奮的心情,按了一下查詢鍵。
餘額出來了,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麼才五十二塊錢!
我記得很清楚,在我去蝙蝠洞的時候,我曾經取過錢,卡里餘額還有十三萬多塊。我和張靜宜共同使用一個帳號,裡面存儲的是我們共同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我拿卡,她拿摺子。不用問,一定是那個假張靜宜把帳號裡的餘額全部划走了。
真的很奇怪,那個假的張靜宜不知道真張靜宜的qq密碼,不認識她的朋友,但是卻知道存摺的密碼。這個假張靜宜太可惡了,把錢都划走了,我可怎麼辦啊。
提款機交易的最小金額是五十元,我雖然很傷心,很憤怒,但我還是把那五十元取了出來。雖然很少,但總聊勝於無啊。
有了錢,我辦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買了一支筆和一個筆記本。以後要和人交流,我說的話他們聽不見,我只能靠手寫了。然後我又買了一套煎餅果子,躲在一個無人的角落狼吞虎嚥的吃了下去。幾天了,第一次吃自己買的食品,味道格外香甜。
吃罷飯,我徑直去了一家網吧,花十塊錢包了一個包廂,打開電腦,隱身登錄上了我的qq。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的好友名單上只有蕭童的頭像是高亮度顯示的。蕭童是一個電腦迷,仗着是老闆吳大維的小姨子,享有上班聊天的特權。蕭童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上班第一件事開電腦,打開電腦第一件事情就是掛上qq和msn。
我找的就是蕭童,因爲在我的朋友中,只有蕭童可以幫我了。
我打開對話框,準備往裡面輸入文字。可是我的字還沒發送,蕭童的信息卻先發過來了:“林峰,怎麼跑網吧裡去了?告訴我,你爲什麼辭職?”
果然不愧爲電腦高手,我知道蕭童曾經修改過自己的qq程序,她能夠察覺隱身上網的我,不足爲奇。“發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很難一下子說得清楚。”我回答道:“蕭童,告訴我你身邊有沒有別人?”
“我在姐夫的辦公室裡,姐夫去大同了,一個人也沒有。”和我們這些人打交道久了,蕭童多少也有了一些偵探的潛質,問道:“不會泄密的,你說吧。”
“再網上一兩句說不清楚,你現在能出來麼?”
“能,可是我怎麼能確定是你呢,換一臺有攝像頭的電腦,我要看到你的樣子。”
爲了避免被看出破綻,我在打開電腦之前,拔掉了攝像頭的連接線。蕭童這小丫頭居然還很謹慎,我笑了,繼續說道:“怎麼,二丫,你家的妞妞的腿傷好了嗎?”
因爲業務的關係,兩個月前我和蕭童曾經出過一次任務,爲了方便聯繫,我的代號是泥鰍,並且臨時給蕭童起了一個代號二丫。因爲那個案子很簡單,只用了幾個小時就結案了,因此這個代號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另外十天前蕭童家的小狗妞妞被別人家的的大狗咬傷了腿,是我給包紮的。知道這兩件事情,就足以證明我就是林峰。
果然,蕭童立刻相信了:“峰哥,你說吧,去哪裡?”
“城郊玫瑰園四號池塘邊,只准你一個人來。”我猶豫了一下,繼續說道:“如果你手頭寬裕的話,最好帶上五百塊錢。”
玫瑰園是一片荒地,並非長滿玫瑰的花園。那裡有六七個面積不大的池塘,不但沒有魚,而且臭氣熏天。我和蕭童共同執行的唯一一次任務,就是在這裡。因此我把地點選擇在這裡,一來不必擔心被別人發覺,二來蕭童也容易找到。
“峰哥,出什麼事了?”去這麼一個荒蕪的地方,每個人都會有所懷疑的。
“真的是一言難盡,你還是馬上過來吧。”我等到蕭童確定答覆之後,起身來到大街上。
我本來打算打一輛出租車去城郊,可是我卻忽略了一點,我的裝束太怪異了。現在是夏天了,每個人都穿着背心短褲,而我卻包裹得嚴嚴實實,而且頭部纏着繃帶,這個樣子既便是我不說我是一個麻風病,別人也會這麼想的。我一連攔了三次出租車,每一次都是出租車司機看到我的樣子之後,就立刻一踩油門,絕塵而去。
沒辦法,我只好開始在大街上跑。我不敢坐公交車,因爲我相信只要我上去,只有兩個可能,一個可能是把車上其他人嚇跑,一個是被司機趕下來。繁華的大街,一個包裹得像木乃伊一樣的人撒腿狂奔,不用我說,一定會成爲很長一段時間市民們談論的話題。
我有點後悔,剛纔應該讓蕭童晚一個小時再出來。玫瑰園至少有十二公里遠,她如果乘車的話最長三十分鐘就到了,而我卻至少需要一個小時。現在我真的有點懷念隱形的感覺了,如果我還是隱形人的話,我就可以飛過來,幾分鐘就到了。即便是不飛,搭一個便車也很容易。可是現在這一身迷彩服成了累贅,如果我現在飛起來的話,一定會被認爲超人降臨了。
跑着跑着,我發現了一個很令我振奮的現象,那就是我不會感覺到累。我去過平行空間,回來之後成了一個影子,我的身體等於沒有重量了。在沒有這些服裝之前,我可以瞬間飛行幾百幾千米。而有了這些衣服,我奔跑的時候只相當於帶着一公斤多的衣服在跑,感覺太輕鬆了。每一次,只要我的腳尖稍微一點地,我就可以向前跳躍兩三米。爲了避免驚世駭俗,我儘量控制奔跑的速度。然而即便是如此,已經有很多人開始驚呼了。
四公里之後,我出了城。爲了加快速度,我離開公路,進入到田野裡。現在是麥子泛黃的時節,整個田野一片金黃。湊巧的很,我選擇的迷彩服也是黃綠顏色的,於是我低着頭,彎着腰,儘量貼近小麥,開始加快速度。因爲無所顧忌,我現在可以一步向前竄十幾米遠,速度快如閃電。我想,即便是有一輛越野汽車,也不一定能夠在麥地裡超過我。
終於,我抵達了玫瑰園。遠遠的,我看到一個粉紅色的身影坐在一塊石頭上,面對着一個小池塘百無聊懶的丟石子。那個人就是蕭童,爲了避免嚇到她,我在距離蕭童大約一百多米的地方停止了奔跑,開始以正常布速向她走過去。
“從腳步上判斷,一定是我們的林大偵探降臨了吧?”蕭童並沒有回頭,而是得意地說道:“怎麼樣峰哥,我的觀察力怎麼樣?”
我不禁啞然失笑,這個小丫頭總是想跟我學習偵探技術。但是我卻總是以她他的觀察力不足爲由,拒絕教她。她今天和我再次約會,能夠來這裡的也就只能是我,這和腳步聲沒有任何關係。因爲我說的話她聽不見,因此我故意加重了腳步,走到距離她十來米的地方停了下來。
“不說話,那就是默認了。”蕭童猛地扭過去來:“我猜得沒錯吧?……啊……你……”蕭童臉上充滿了驚駭的神色,一步步向後退去。
我立刻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一張紙,對着蕭童展示:“別怕,我是林峰。”
“你……你怎麼成這個樣子了?”蕭童熟悉我的字跡,也熟悉我的身材。她雖然很震驚,但是卻很快認出了我。“你不會得傳染病了吧?”
“不是病,是一種僞裝。”我又寫了一張字條:“我不能說話,只能寫字。”
“僞裝,你爲什麼要這樣僞裝呢?”蕭童咯咯笑道:“這哪裡是僞裝,分明是爲了吸引別人的目光。”蕭童已經確信是我,不再害怕了。蕭童走到我面前,突然抽了抽鼻子,壞壞的笑道:“廉價香水的味道,好啊林峰,你實話實說,是不是幹了什麼對不起靜宜妹妹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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