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四人小心地在樹林裡穿行着,安安穩穩地走了兩天,四個人身上的衣服質量再好,也免不了要被劃得破破爛爛,幸好現在是春季,也不是很冷,倒是沒有遭太多的罪。
到了第三天的時候,頭頂上開始有直升機飛過了,而且飛得很低,孫易他們的心中更是一驚,不過看到有一羣都有二百多斤重的野豬呼嘯而過的時候,更是鬆了一口氣。
無論是紅外還是體感儀器,在空中飛過,根本就分不清哪個是人哪個豬,這羣野豬倒是給了他們小小的掩護,所以孫易決定放這些野豬一馬。
夜晚,孫易用投槍獵殺了一隻五十多斤重的鹿,這玩意吃生的太考驗人的胃口了,不過孫易還是有辦法的,找了一棵枝葉繁茂的小樹,將樹壓彎固定好,四周遮擋上青草或是枝葉,地上再挖個坑,架上乾柴,從小火開始燒起,一點點的增加,煙氣不重,而且火光也被樹枝擋住。
把這頭鹿處理了一下,放到火上烤成七八分熟,然後熄了火,用旁邊烤乾的泥土再覆蓋上,一個溫暖的大牀就做好了,而且就算是有飛機飛過,頂多就能探測到一隻大型野生動物的體溫。
在山裡睡覺,而且還是沒有專業裝備的情況下,談不上舒服,身子底下很熱乎,但是山中的蚊蟲簡直都能吃人了,顧忌到升火起煙驅蚊會被敵人發現,畢竟對方可是專業的情報部門,所以只能把衣服蒙上身上,把自己蒙得嚴嚴實實的。
但是山裡的蚊子兇悍得緊,甚至隔着厚厚的軍裝都能把口器刺進來,清晨的時候,四個人的身上都被咬起了不少大紅包。
除了尼莎之外,其它幾人都有着豐富的叢林生存經驗,婆婆丁,也就是薄公英的根榨出來的乳白汁液有着很好的清熱解毒的功效,青蒿汁又可以有效的防治虐疾。
昨天剩下的鹿肉就當成早飯吃了,居住過的地方又清理了一下,那顆被火燒火燎後的小樹也被砍斷截成小段一起埋到了地下,四人這才重新上路。
關寧居前,孫易和尼莎居中,曲小木在最後收尾,畢竟他們兩個都是軍人,臉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讓孫易這麼一個老百姓打頭陣或是壓陣尾。
尼莎走不動的時候,孫易就把她背了起來,一切只爲了速度,雖說關寧和曲小木都是精銳中的精銳,但是在叢林中行進的速度,比起孫易一個人走還差得遠了。
到了下午時分,走在後面的曲小木突然驚咦了一聲,關寧連忙轉了回去,四人隱身在一片高高的蒿草當中一動也不動。
曲小木小心地拔開了蒿草,舉着望遠鏡望去,跟着眉頭緊皺了起來,“隊長,你看看,十點鐘方向,樹根下面,那是什麼東西?似乎是某種儀器,但是我認不出來是什麼!”
關寧接過了望遠鏡,找到了那個東西,跟着臉色不由得狠狠一變,“壞了,那是動態攝像機!”
“動態攝像機?那不是專門研究野生動物才用的嗎?難道我們誤闖了……”
“不是… ??…你看,那個攝像機是歪的,而且還是新的,周圍也沒有捆綁過的痕跡,極有可能是對方佈下的監測手段,我們很有可能已經被發現了!”關寧的臉色變得難看了起來。
孫易一下子就跳了起來,“那還等什麼,快跑啊,等着讓人追上來殺啊!”
孫易說完,一把抄起了尼莎,甚至顧不上再舒服地把她背在身上,向肩頭一扛,調頭就跑。
關寧和曲小木對視了一眼,兩個做戰經驗豐富的兵王仔細想想,確實,孫易的主意是目前最合適的,不管那玩意是不是真的發現了他們,往快裡跑肯定沒錯。
兩人撒腿就追了上去,追得都快要吐血沫子了也無法超過孫易,那傢伙在森林裡奔跑起來,簡直就像是一頭靈巧的馬鹿一樣,速度飛快。
當身後直升機盤旋的時候,孫易他們已經可以確定,那個叫什麼動態攝像機的東西確實已經發現了他們,否則的話直升機不可能這麼準確這麼快地就找到他們藏身的位置。
“不行,這麼跑下去,他們肯定會發現在我們的!”孫易高聲叫道。
“找一條河,我們跳進去!”關寧大聲叫道。
“來不及啦!”孫易叫道,把扛在肩上顛得幾乎要吐出來的尼莎向關寧的肩頭一放,“等我一小會!”
孫易說着,從揹包裡拿出一條繩子來,軍刀一割就割成了兩米長的幾個小段,然後把繩子向嘴裡一咬,縱身就撲了過去。
濃密的叢林裡頭,發出撲愣愣的聲音,跟着,一羣肥碩的馬鹿萬馬奔騰一般地從林子裡飛竄了出來。
孫易就像一匹野狼似的,一個縱身橫向撞到了一頭長着十二個叉角的公鹿身上,體態肥碩足有二百多斤重的公鹿一個跟蹌摔在地上。
孫易手上的繩子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繫上了樹枝和石頭,把這頭馬鹿撞了個跟頭的時候,手上的繩子一甩,刷刷,繩子牢牢地纏到了它的腿上,把它捆在地上動彈不得。
孫易甩開了這頭已經被制服的馬鹿,接着向鹿羣裡狂奔而去,一頭扎進了鹿羣裡,有道是兔子急了還咬人,何況是這種大型食草動物,真的奔騰起來,僅僅是蹄子踩踏就足以踩死幾匹野狼了。
孫易被一頭大馬鹿一頭頂翻在地,眼看着七八隻鹿從他的身上踏過了過去,直到兩隻雄馬鹿一躍而起的時候,孫易一個縱身跳了起來,肩頭一撞,借力再飛起一腳,兩頭馬鹿被他撞翻在地,手上的繩子快速在捆了他們的腿。
馬鹿羣已經遠去了,孫易把吃奶的勁都吃了出來,也只活捉了三頭,哪怕如此,也讓關寧等人眼睛瞪得老大,這還是人嗎?就算是獵豹也沒他這速度沒他這麼靈活吧。
“你們還看個屁啊,快來幫忙!”孫易叫着壓住了一頭馬鹿,把它死死地按在地上。
關寧和曲小木趕緊衝了上去,把另外兩頭馬鹿也拽到了一起,孫易用繩釦繫住了它們的脖子死死地拽住,然後再用繩子把它們連在了起。
“現在,上鹿吧,這玩意體形大,當馬用用應該沒啥問題,就算是累死了咱也能吃個肉,省得四處打獵了!”
“拿鹿當坐騎我沒意見,我還坐過馬鹿拉爬犁呢,但是像你這樣直接空手活捉的,我還是頭一回見!”
“這不算什麼!”孫易笑着道,他可一點都沒有吹牛,好歹咱也是跟東北虎幹過架的人。
馬鹿野性難馴,很不老實,但是幾個男人的力量都極大,硬是把它們給壓住了,尼莎騎了一個,曲小木也騎了一個,關寧本想讓孫易騎,但是孫易只是淡淡地掃了他一眼,關寧就是尷尬地一笑,乖乖地騎上了最後一隻。
哪怕他心裡再不服,也必須要承認,真的拼起體力,拼起叢林長途跋涉來,自己可比孫易差了不是一星半點。
三頭馬鹿被用棍子和繩子強行串綁在了一起,在孫易大力扯拽之下,只能低下滿是枝叉的大腦袋向前走。
馬鹿的鹿角主要是用來彰顯雄性風彩,用來搏鬥或是抵禦猛獸的,同時也具有很強的開路做用,哪怕是兒臂那麼粗的樹杈,枝枝叉叉的長角一頂也能頂斷或是頂開。
孫易還發現一樣好處,就是帶着三匹馬鹿這麼在林子裡走,留下的痕跡更少。
有密林還有三頭馬鹿掩護,就連空中的直升機孫易都直接無視了,只想在最短的時間趕緊快的路。
但是幾架直升機同時出現的時候,他們已經可以確認,敵方真的發現了他們的存在。
“看來我們要準備殺出去了!”孫易把背在身後的步槍挪到了身前,幾個空彈匣也都壓滿了散裝子彈,手槍也又檢查,上了膛之後直接就打開了保險,命都快要保不住了,誰還會在意安不完全的問題。
身後響起了一陣陣軍犬咆哮的聲音,孫易苦笑着扭頭望向關寧,“老關,我們離家還有多遠?”
關寧保持着冷靜,看了看手上的地圖,又稍做測算,輕嘆了一口氣道:“還有大約一百公里!”
一百公里的林間山路啊,跟平地走路可不一樣,平地走路兩三天能走到,山路至少也要翻倍。
“老關,你帶着他們先走,我來斷後,如果我沒有追上來的話,你幫我一個忙!”
“滾蛋,有兩名軍人在,哪用着你一個平頭小百姓!”關寧冷哼了一聲道。
“你特麼閉嘴!”孫易拽着關寧的脖領子冷冷地道,“你特麼欠我的,你欠我的你知道嗎,老子這次能逃出來是命大,老毛子還沒有收我命的本事,我就是爲了以防萬一,萬一我沒有跟上來,幫我照顧一下尼莎,無論如何,把她安全地送回華夏,送到溝谷村,我答應了那位救過我們的老人,要照顧好他的孫女!”
“易哥,我跟你一起留下斷後!”
“斷個屁後,那些老毛子肯定在前頭留下了伏兵,全指望你們突圍呢,沒有了你們,老子在林子裡頭跑得更快,那些老毛子還追不上我,當初我揹着一個人都能把老毛子甩出二里地去,沒理由一個人跑不過他們!”孫易哼了一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