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大陸的今天我們也能舉出典型的人物事例,然爲生者諱,暫且不表吧。實際上在華人社會,處理政商關係,研究企業家對我們會有很多的啓發。
目前在大陸,企業家跟政治家的關係還沒有完全形成一個很成熟的模式。一方面,大陸的企業家本身的規模還比較小。另一方面,企業家跟政治家的關係更多的還都處於一些低層次的權力和利益的交換上,並沒有着眼於重大格局的一種同盟關係。在大陸,早年有一個特別有趣的現象,就叫做邊緣核心化和核心邊緣化。指的是這最近20年,由企業進入到核心的人,大部分都是原來的邊緣人口,比如說鄉鎮企業家,原來的民工、包工頭、農民,他們是邊緣人羣,然後進入到政府核心(政協、人大)。原來在政府核心機關的,轉出來下海做生意了,都邊緣化了,就是往江湖、往社會底層和邊緣發展。
政治家跟企業家之間,還有工商聯這個渠道關係,讓一些最優秀的企業家,通過這兒跟政府和政治家形成良性的一個溝通;但現在,一些傑出的企業家,比如馬雲、李彥宏、江南春、馬化騰這些企業精英,工商聯也不去找他們,他們也從來不去工商聯。所以目前,中國企業家跟政治家的關係,還沒有形成規範化和建設性的一個制度安排。
“混搭”是王
關於政商關係,實際上還要研究和注意的就是民營資本(私人資本)與國家資本的關係。現階段,私人資本很弱小,而且發展時間不長,只有二十多年的歷史,而國家資本卻非常強大。國家資本是跟政權關係非常密切的一種資本形態,是由政權支持和保護的特殊的資本形態,是具有很大特權的資本形態,也是受上層建築意識形態保護和在價值體系中具有優越感的資本形態。所以這種資本跟弱小的、剛剛發展起來的私人資本之間的關係,就成爲目前政商關係當中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問題。
目前,這一關係表現爲這樣幾個特徵。第一是補充關係。怎麼補充呢?比如電訊是政府壟斷行業,你就不能做。國家不壟斷的,就是自由競爭的。競爭性行業你可以做,壟斷性行業你不能做,所謂補充就是拾遺補缺。還有一個特徵,即使是競爭性的行業,也須是國家資本不幹的,你纔可以幹。第三個特徵是說,國家資本幹不好的,你可以幹,只要國家資本覺得能幹好的,你都不能幹。
民營資本與國家資本的第二個關係是一種依附關係。所謂這個依附關係就是主從關係,國家資本是主,民營資本是從。你要圍着它的興趣、興奮點轉,它要這麼幹,你就得讓,沒有它,民營企業也發展不了。爲什麼呢?大量的資源都在它手裡,銀行資源、土地資源在它手裡,所以你實際上是個依附關係。這就註定了我們的一些行爲方式跟別人是非常不同的。
民營資本與國家資本的第三種關係也可以說是一種稍微進步的關係,叫做混合關係,就是混合經濟。在一個企業實體裡,既有國有,又有民營,就像萬通,就像萬科,所有的現在經濟形態當中,包括一部分上市公司,國有主導,但也有民營參與,這種混合關係成爲最近幾年來比較多的一種經濟形態。在混合關係當中,大家都比較遵從商業運作的規則。
那麼,在這樣一個歷史發展階段,民營資本、國有資本所表現的這種互補關係也好,依附關係也好,混合關係也好,總之在這些關係當中,民營資本是處於一個弱勢的位置,而國有資本一有政權的特別保護,二有意識形態方面的優越感,先天就是好人。所以,在經濟發展和交互關係當中,尚存在着事實上的不平等。
舉一個例子,早幾年我們收購一個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報批的時候,它有一個潛規則,拖了我們好長時間,那就是你民營收購國有,它就算是虧損企業,你也得溢價10%,因爲它不承擔政府責任,你要不溢價,用正常價去買,或評估的價值去買,有人會說擔心國有資產流失,所以報批的時候,對方會明說,你不溢價我沒法批。當時我們問爲什麼呢?他說:“我不承擔這個責任。誰知道你們怎麼評估的,萬一到時候你們弄錯了,你佔了國家便宜怎麼辦?”而盈利企業要上浮15%~20%他纔會批。所以,我們收購這個公司,等於我們多給了這部分錢,才能報批。
結果審批時間達兩年多,在這兩年多裡頭,如果使目標公司淨資產增值很大,又麻煩了,你收購他批了兩年,而你把公司弄增值了,他反過來還要把你後來這兩年增值的錢要回去,你就還得給他。所以造成我們在實際收購以後,兩年沒敢幹事,爲什麼?一干事,一增值,又得重新去批,他還要上浮,你不知道再給多少錢,你再繼續耗的話,他又給你耽誤一年,你還得去不斷增值。而且這期間,如果說企業幹壞了,在他批准期間掉下來了,他不減價,你還得如數給。就這樣,我發現了民營與國有兩種資本事實上的不平等,因爲它有優越性,永遠不能賠錢,永遠不能虧損,永遠不能流失。
由於出讓國有資本是這個樣子,那私人資本就必定要吃虧,必定要流失,否則這個事情怎麼能成立呢?所以,我們在講保護國有資產時,民營資本自身的身份地位很尷尬。這幾年國有資本、國有經濟每年上升一個百分點,民營經濟比重下降一個百分點。但是,民營經濟也承擔着大量的就業和稅費。
如果長期下去,不能夠解決好私人資本和國有資本的公平對待,私人資本不能夠很好地發展時,國有資本就會退回到原來的獨家壟斷,最後是計劃經濟,市場經濟就不復存在了,我們所有的改革和進步,就會回到原來的狀態。所以這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但是,目前國有資本跟私人資本確實存有這麼一個現狀。爲什麼積極推動萬通的混合經濟這個方法?因爲我們看到了,最後必須混合經濟,除非你就跑到境外上市,完全是私人資本,就像碧桂園,那就是私人資本。只要在大陸,沒有一個私人資本力量能做到這麼大。所以我覺得需要特別地意識到和認識到這種不平等、不合理的現象。
民營資本從來都是國有資本的附屬或補充,因此,最好的自保之道是要麼遠離國有資本的壟斷領域,偏安一隅,做點小買賣,積德行善,修路架橋;要麼與國有資本合作或合資,形成混合經濟的格局,以自身的專業能力與嚴格管理在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同時,使民營資本也獲得社會主流價值觀的認可,創造一個相對安全的發展環境。萬通近三年來,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積極引入國有資本成爲戰略合作伙伴,形成混合經濟的格局,取得了不小的進步,就算一個案例。在這一問題上,民營資本最容易被國有資本湮沒的,就是擅自闖入國有壟斷部門,如電信、能源、金融等等,千萬不要試圖與政府用金錢來角力。最近幾年,國有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又呈逐漸上升之勢,國家已經明確7類產業爲國有資本壟斷行業,非請莫入。不僅如此,2007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是強調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可以預見,今後隨着和諧社會的建立和發展,民營資本將以數量多、規模小、就業廣、人數多爲特徵,其生存空間將被侷限在與國有資本絕無衝突或者國有資本主動讓出的領域。面對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只有始終堅持合作而不競爭、補充而不替代、附屬而不僭越的立場,才能進退裕如,持續發展。
認養“立法委員”
關於臺灣地區的政商關係,我講一個故事。我4年前去臺灣,臺灣建築工會的理事長坐車來接我,從臺北接到臺中,用的是輛麪包車。我當時琢磨,一般都應該小車接的,怎麼用麪包車接?但是確實那車開得很順,一路猛跑,沒遇到任何麻煩。在路上,我忍不住就問他,“爲什麼跑這麼快,不怕抄牌嗎?”他笑着說,車是“立法委員”的車(他們家一親戚是“立法委員”),車前頭有一個牌子,這車沒人敢攔,但“立法委員”都是爲老百姓做事的,不能配備豪華轎車,所以一般都是麪包車,有時候選舉也要用。所以,“立法委員”有很大的特殊性,“立法委員”跟企業家之間有一種“認養”關係。他說在臺灣,一個企業家要認養一些“立法委員”。認養費大概得2000萬臺幣(約合500萬人民幣),就像我們現在認養孩子一樣,認養以後,這些人會在“立法院”裡面替你說話。“立法委員”通常會有一些豁免權,就像我們的人大代表有司法豁免權一樣。
我對此頗爲好奇,就跟他討論很多有關選舉的事情。他講到,在臺灣,他很忙,有幾次大陸開會,我們邀請他了,他沒來,爲什麼呢?他說他要參加選舉,選舉時,一方面他必須在場,因爲他兼了大概有幾十個商會、理事會的頭銜,他爲什麼要兼這麼多呢?他說,兼得越多參加的活動越多,這些團體的選票就在我手裡,那些政治家就得求我。選舉的時候。他們就來跟我吃飯,如果我要支持他,那我就把這些理事會,底下這麼多社團都動員起來投票。
另外一次我們在臺中吃飯的時候,他公司有一個餐廳,他讓我坐在主位上,他說,曾經到他這兒來募捐,就坐在這個位置吃飯。爲了競選,會專門跑過來跟他吃飯、照相,因爲他代表這麼多社團。最近我也老問到一些臺灣的企業家,他們在選舉期間會怎樣應對。他們一般採取兩種態度,很有趣。一種是必須要參與,必須要壓賭,比如說馬英九和謝長廷,前者是國民黨,後者是民進黨,他說我都得壓,壓了以後呢,還得讓對方都感覺到,我只是支持你、壓你,而對競爭對手,我沒有壓。他說這個就很難,難在實際都壓了,但是明確告訴對方你就壓了一個。
實際上,競選的候選人心裡也明白,知道企業很難,所以大家就這麼磨嘰着走,互相都心知肚明,不捅破這一層。所以他說,大概每一次選“總統”,一個人總得壓個三四百萬。另一種態度就是躲,躲選舉。因爲選舉太多,有“立法院”選舉、市長選舉,還有“總統”選舉,都要賭,負擔太重,所以一些臺灣企業家一到選舉的季節就出國,或者“生病”,躲起來,躲攤派。臺灣在選舉上企業怎樣把錢給政治家,有一套遊戲規則(潛規則),不像日本、美國都有法律明確規定通過什麼渠道、怎麼給。所以他們都是私下裡給,表面上有一些限制,但私下裡給的非常多。這些政治領導人,拿了這些錢,又去通過地方角頭(角頭就是地方實力人物,或者黑社會大哥)幫他來選。這是臺灣目前企業界跟政治家相處的一種關係方式。
但即便認養和壓賭,政治人物也很難面面俱到、一切都擺得平。我見到另外一個臺灣的大家族的老闆,他說,他們家處理的方法,就是四個兄弟,每人壓一頭,一個兄弟壓民進黨,天天跟民進黨混,不跟國民黨混;一個兄弟壓國民黨,天天只跟國民黨混;一個是專壓大陸的;還有一個壓美國,在美國留洋,然後在美國做事。他們家現在如魚得水,而且四兄弟都很專業化。我見的就是壓大陸的,守着大陸已經快20年了,倒也真的順風順水。
所以,在這種政商關係下,企業界實際上很煩惱,是壓力很大的一件事情。這些故事說明臺灣的政商關係事實上已經由威權統治時由政權來分配資源和決定企業的行爲模式,改變成爲政權、企業的利益集團和地方勢力三方面共同來遊戲和分配這些資源。這就是臺灣人均GDP在15000美元左右時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