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短信上留給我的博客地址還沒被我刪掉,因爲我也還沒有時間去看。但現在不一樣了,算不上是緬懷,更多是想感覺那一種微妙。我留意起女孩的生活。以及她在她的世界裡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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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博客
2009年7月18日,我這一天大概是她剛剛開博。沒留下什麼東西,短短一句話:
我不想這樣孤獨。
真的孤獨麼?
2010年1月29日,她很懶,第二句話已經是數月之後了,聽說她很喜歡玩遊戲,上網大都也不寫什麼東西的吧:
我在找。
找什麼,誰知道。說不清是一種慵懶的生活態度又或是什麼無力感,總之,居然有一絲感染到我。但她留下來的真的不多。
29日的還有另一條微博:
我在找,我不知道。
果然,她自己也是不知道的。很好,寫的東西倒是都挺有連貫性。我一一讀下去。除了這樣的微博,還是有幾篇博客的。
2010年1月30日:
我不想他。
嗯,明顯。她的男朋友我是有耳聞的。挺大的歲數了,遠比這個初一小女孩大得多。天津市所謂的黑道上恐怕算不得什麼人物,嚇唬嚇唬學生倒是有的。
另外,女孩的家裡也非全無背景。聽說他的爸爸是專門爲一些歌舞廳看場子的。而且女孩的親生母親不在身邊,有個繼母。不知算不算得上單親,也不知親生母親是去世了還是不知離開了。我不曾問,僅有這些是她自己告訴我的。
2010年2月6日:
別騙我,我知道。
一頭霧水,無非又是和那個男朋友有關。心裡總有一種厭惡感。其實早就有之,強烈異常!
2010年2月11日:
學長哦!怎麼樣,洗臉時又被我偷拍到了吧?嘿嘿嘿。給我買棒棒糖的話就把照片給你。(我還真有當壞人的天賦。)
有提到我。唯一一條。她的生活原本應該更多精彩。起碼沒有無聊到像我一樣將一切東西敲打成文字擺在網上(連敲打的聲音都可怕的單調!),一目瞭然,其他的,所剩無幾。
2010年4月17日,這個是最後一條微博:
我愛我老公,永遠!
字體上用了一些花哨的字符。這個就是最後一條了。包括博客也是,這個最後靠近她消失那天的動態了。
多的感想說不出來。找到了,這感覺還真挺微妙。起碼我覺得,那個時候,她一定很開心。
我又看了她的博客。不多,好歹有質量,沒有一兩句話了事。時間我就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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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博客
尾戒
晚上,是側對着窗的單人牀。
白日裡過多的哀怨,也不能玷污黑夜給了最慷慨的一窗月光。
不曾想過都市裡的夜會有那麼的靜。躺在身旁的隨身聽,像是播放了半個世紀後倔強的最後閃動了一下它的光芒也就那麼黯淡下去了。
究竟是什麼聲音都不存在只剩我。還是隻剩我什麼都聽不到了呢?
其實,月光分配的也並不勻稱。不過雖然置身黑暗中,還能清楚的看到周圍。已經足夠了。如果硬要在身上找出一絲光芒來的話。那只有小指。
不同於大拇指,可以藏於掌心。食指可以藏於大拇指中指之間。中指,無名指亦是如此。
小指並沒有小而巧,反而笨拙,又不起眼。不過只是一門心願的將能有的一些光芒給了它。儘管沒有人看到。
五指連心,均是屬於自己的。應該是不存在所謂的偏愛的。都是自己的缺點,優點。太多的擁擠,如同被喧譁所擁擠的寂寞,將更寂寞。所以,還是留下了一個被擠出在大門之外的小指寂寞着好了。多看幾眼。其餘的自己,去奮鬥,化身爲喧譁而去擁擠喧譁。所以,留下了小指。
小指上有一道白色的勒痕。給小指的那一點光芒其實是不能美化它的。一切精巧,浮華固然吸人眼球。可在這塊腐朽之木上,什麼東西也統統施展不開。是的,有點絕望了,如此笨拙,就不該抱有幻想。任什麼也無法給它點石成金。
沒關係的。上帝還是應該還是公平的。起碼月光總會斟滿整個房間的。我不貪心,一杯就好。
舉起手,看着這一點螢火之光。起碼還能有人知道它是什麼。
將來,不知道是哪一天,你低下頭看一下自己的小指。或許會發現,它藏着你最重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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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世界我已經沒有走進去的路徑。想到這裡,總覺得再看不下去。將網址收藏了起來,就把網頁關掉了。
失神的看着我空白的桌面。然後躺到牀上大聲放音樂。音樂的內容已經不重要。都無所謂,我只感覺靈魂拼了命似的要鑽出來。我可不能隨它這樣做。大聲,狂亂的音樂讓我感到舒服。遠比聽着安靜中靈魂被掏走的聲音溫柔的多。
確實,人生下來就要承受太多生命不可承受的沉重。又不知何時會飄落在某人身上,只是遇上的話多半不會是好運。
就像蟬。對,是蟬。出生下來就要住在潮溼的地下室,過着飢一頓飽一頓的日子。這就是沒人能改變的事。它只有默默的忍受,而這一忍,便是好幾年。終於,破土而出的蟬,躍於枝頭之上。在夏日的灼燒以及時有的暴雨下,度過了生命的初夏和夏末。其實在存活的時間不過也就是這數月。而這數月間,蟬不停振翅以示存在。有時覺得這小東西不這樣子振動着,就會爆炸的樣子。就是不起眼的“嘭”一聲,然後只剩殘肢。就是這樣擺在眼前的命運,可是誰也無法改變或者擺脫。
又比如像毛毛蟲,老鼠一類的東西。總之,什麼東西都或緊或慢,或早或晚的走向命運。皆是如此,那麼我又到底是誰?從哪裡來?又要到哪裡去?沒有答案。可生活讓我學會了忍耐,就是生活下去的唯一途徑。更倔強一點的人在忍耐中仍在找自己的答案。
結合着女孩的事,那一天我大概都在想這些東西,然後又希望着這些能隨着第二天的漱口水吐了出來。有多少忘多少,心情或許會輕鬆一大塊。
我大概是這麼做的。儘管還是沒有心情外出,仍在閣樓過着吞雲吐霧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