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胖子姓姜,名字就叫做姜小胖,他的父母肯定是一對很省心的父母,不然也不會取這麼省心的名字。
姜小胖以王明陽打了他爲由讓他賠償,就賠償教他怎麼抓野味。
之所以知道王明陽會這個絕技,是因爲他不僅殺得了野豬,還有偶爾見到過王明陽抓了野雞。等他學了這個技巧之後,他沒有那個膽量去挑戰野豬,但是抓只野雞過來嚐嚐鮮總可以吧?
所以,大家就看到今天的王明陽不同了,他身後竟然被允許跟着一個小跟班,端茶倒水,還幫忙遞鋤頭。
大家都十分羨慕姜小胖,這是個好機會啊,別說是端茶倒水了,端屎倒尿他們也願意呀,只要能搭上王明陽這層關係,以後他們的前途就有望了。
雖然姜小胖樂在其中,但是王明陽卻煩不勝煩。在一次休息的時候,王明陽對他說道:“我會打拳,你會嗎?”
姜小胖搖頭。
“我很瘦,行動靈活,你行嗎?”
姜小胖搖頭,他這差不多三百多斤的胖子哪來的靈活呀?
“連最基本的靈活你都不能做到,你能上得了山嗎?就算你學到了捕獵技巧,又如何上不了山,你打算在地裡捕獵嗎?”
姜小胖揪了揪頭髮,有點不耐煩,吭聲吭氣說道,“我可以在地裡抓着斑鳩鳥。”
瞧他這副死性不改的樣子,王明陽皺了皺眉頭,轉身就走。
姜小胖見狀,連忙拉住他,“王知青,你得給我想辦法呀,你聰明,肯定能想出一個萬全之策。”
“萬全之策倒是沒有,不過我有個提議,就是不知道你會不會同意。”
“同意同意,我肯定同意呀。快說吧,是什麼辦法?”
“你幫我攔住那些想要圍在我身邊的人,每隔兩個星期給你抓一隻雞。”
姜小胖嚥了咽口水,伸出一根胖胖的手指頭,“兩個星期太久了,最多一個星期。”
王明陽白了他一眼,鄙夷的說道,“行。”
別看江小胖很胖的樣子,其實他辦事的能力還不賴,這不,王明陽纔跟他有了約定,半天的時間,王明陽就感覺到,放在他身上的視線少了許多,周圍也沒有那些鶯鶯燕燕,吵吵鬧鬧的聲音,也不知道江小胖用了什麼辦法,竟然比他直接上拳頭還管用。
有一次,江小胖悄悄的問王明陽:“老大,你到底是什麼身份啊?爲什麼那麼多人想要靠近你?瞧他們那種眼神兒,似乎想要巴結你一輩子呢。“
“我哪裡有身份?我怎麼不知道,我還有個身份來着。”
姜小胖瞪大了眼睛:“不會吧,難道他們都弄錯人了?同名同姓。”
一天,王明陽收到了一個特別的包裹,外邊是用絲綢面料給包着的,讓送貨的人看了更積極,這年頭,別人送來的東西都是用最粗劣的布,或者其他沒用的東西把需要的東西給包起來,送到各個知青點。
哪像王明陽這個,包裝的十分精美,感覺就像一個藝術品一樣,跟其他的包裹明顯不是同一個層次上。
王明陽看了單子上的名字,確認的確是給自己的。
疑惑的皺起眉頭,家裡估計沒人會管他的死活吧,誰會給他寄東西來呢?刷刷幾下,簽了名字,提起包裹就往外走,想要回去再拆開,卻不料在門口碰見了劉愛梅。
劉愛梅看到王明陽手上的包裹十分驚喜,竟然無視了王明陽身上的冷氣,飛快地奪過他手上的包裹,高興的說道,“這一定是阿姨給你寄過來的吧,她對你可真好。”
說完之後,飛快的解開了包裹,不料,裡面的鈔票,糧票,布票之類的東西全都散落了出來,因爲太多了,紛紛揚揚散落了一地,令周圍的人一陣目瞪口呆反應過來之後,都紛紛圍上來去撿,場面一度十分混亂。
王明陽就站在邊上看他們搶,他現在可以肯定給他寄包裹的人是故意的,這些輕飄飄的東西明明可以再加一個包裝,可卻偏偏就這麼包的隨意,彷彿怕他注意不到似的。
大家說是撿,不過那架勢跟搶的沒有區別,因爲人多,掉在地上的票很快就被人給撿完了,有的人撿走之後直接跑了,有的人站在原地拿着手裡的票,不知所措,猶豫着要不要還,有的人沒猶豫就還了。
劉愛梅驚慌了一瞬,她尷尬地捧着王明陽的包裹,似乎也沒想到這些票是這麼裝的,抿嘴笑了笑:“你放心,那些拿着你的票跑走的人,我剛剛都記住了,一會兒我就去找他們拿走的票要回來。”
王明陽瞥了她一眼,沒說答應,也沒說不答應,反正他是沒有向別人要回票的意思:那女人給的東西他一點都不稀罕。
包裹裡面除了那些票之外,還有兩套衣服,還有一個盒子,多餘的就沒有了。
王明陽拿過那個盒子打開一看,瞬間就抓緊了木盒,目光也在這一刻變得幽暗無比。
盒子裡面放着的是一隻陳舊古樸的鋼筆,那是他早年的時候,在大街上游蕩給人做跑腿的時候攢錢買下來的二手貨,他一直堅信知識改變命運,即便自己不受家裡人待見,他依舊很努力的在學習,不管是偷聽也好,自學也罷,他都在爭分奪秒。
這隻鋼筆是他最困難的時候的一個堅定的信念,對於他來說意義非常重大,可以說是這隻鋼筆給了他前進的動力和對未來的希望,或許沒有這支鋼筆,也就沒有今天的他,有可能還會在哪條街上乞討呢。
下鄉的時候,怕出現什麼意外,把這隻鋼筆給弄壞了,所以就放在家裡好好的保存着。然而家裡的那個女人竟然進了他的屋子,還把他重要的東西給寄了過來,不用想也知道她這是什麼意思。
他在出門前耳提面命過,不許任何人進他的屋子,連打掃的傭人都不行。而那女人把鋼筆寄過來不就是證明她進過那屋子嗎?不就是想要氣死他嗎?
呵呵。
同一天晚上,王明陽出現在鎮長的辦公室裡。這個年過半百的鎮長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爲土匪的事情而傷神,這麼晚了竟然也沒睡,見到王明陽進來還嚇了一跳。
等看清王明陽的面容時,原本不悅的臉色立馬露出了個和煦的面容來,呵呵笑道:“原來是王小少爺,這麼晚了,大駕光臨是有什麼事情要吩咐嗎?”
王明陽把絲綢包裹扔到他面前,冷冷的說道,“告訴那個女人,我的事情她最好少管,不要以爲我離家遠,我就奈何不了她,信不信我能在半個月之內讓她名聲掃地,死無葬身之地。”
鎮長嚥了咽口水,抖着手端起桌面上的熱水杯,抿了一口,鎮定一下心中有些慌亂的心緒,他心中苦笑,這一家人誰都不好招惹,他不過是一個小嘍囉,一個小鎮的頭頭而已,王明陽家裡的每一個人,哪怕是一個繼母,都不是他這個小人物能夠忤逆的,誰都不好得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