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輕人都把他視爲努力的對象,在所有年輕人都在一門心思往網絡泡沫裡撲的時候,這樣一個人的成功無疑具有着更加正面的意義。
“就像他自己歌裡唱的,他是九九年夜空中最亮的星……”
不過這一切都與肖樂無關了,他匆匆登上了飛往蓉城的飛機,與先一步趕到那裡的王直匯合。
“很棘手。”王直看到他的第一句話就這樣說道。
網站上刊登出的這個案件,本身就有着很多很多疑難的地方。
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見義勇爲者追捕小偷本身就是一件值得鼓勵的事情,如果沒有發生後來的事故,這一切本來也是順理成章的。
王直弄到了當時的監控視頻,可以清楚地看到,幾個人在商場裡追逐扭打着,然後一名瘦瘦的年輕人掙脫出來,慌張地從一扇窗戶裡爬了出去。
追擊者跟到了窗口,但從這裡已經看不到外面的情況,只能看到追擊者的動作,一開始還像是在和外面說着什麼,隨後他們突然激動了起來,像是被嚇到了。
“這時候死者應該已經掉下去了。”王直在一旁解釋着。
畫面裡,不斷有人過來看熱鬧,也有人在忙着打電話,肖樂已經分辨不出追擊者是哪幾個。
“問題的爭議在於,原告律師堅持認爲,如果不是三名追擊者對他的驚嚇和追打,他就不會走投無路爬窗逃走,如果不是三名追擊者繼續威脅他,他就不會失足從四樓天台墜落,並最終死亡。保安是商場的員工,他的行爲代表了商場,而且商場沒有對窗戶進行封閉,留下了可以讓人進出的空間,負有同等的責任。商場和三名追擊者在死者墜落受傷後沒有及時進行搶救,導致他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也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之一,所以他們把保安、兩名見義勇爲者和商場一併告上法庭,並要求他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王直對肖樂說道。
“而兩名見義勇爲者則認爲,他們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公益行爲,在追逃過程中,是死者自己爬出窗戶並摔到樓下,他們主觀上並沒有對他進行傷害,並剝奪他生命的意圖,客觀上當死者爬出窗口後,他們一直在勸說他注意安全,快點爬回來,對於他的墜落也沒有任何關聯,不應當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而商場則認爲,小偷的行爲本身是造成這一事件的直接原因,保安作爲商場的員工,在保護顧客財產的過程中並沒有不當的行爲。用於通風的窗口距離地面一百四十公分,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存在失職。而在知道死者墜落受傷後,他們第一時間撥打了急救電話,並且先行墊付了五萬元醫療費,確保死者即使得到救治,在這次意外事件中沒有任何過錯。”
“你見過法官了嗎?”肖樂問道。
“找了很多關係,最終見到了,他現在的想法還是儘可能讓雙方協商處理,但分歧太大,協商處理的可能性不大。”
肖樂嘆了一口氣,不過在成立思源基金會的時候他就想過會遇到這樣的事情,對於思源基金會來說,這不就是它們存在的理由嗎?
“關注這件事的媒體多嗎?”
“現在爲止,就只
有本地的報紙、電視臺和華夏網、浪潮網兩家網站,其他網站都是轉載。”王直說道。“網站是原告律師找來的,所以比較偏向他們那一邊。”
“你怎麼想?”肖樂再一次問道。“法官會判見義勇爲者負有一定的責任嗎?”
王直猶豫了一下,然後搖了搖頭:“很難說,關鍵在於,監控裡他們之前確實和死者和他的同伴進行了打鬥,而且也沒有辦法證明,當死者爬出窗戶後,他們到底是在繼續威脅他還是在勸他回來。”
抓小偷可以打嗎?
法律上並不支持這種做法,但在民間的傳統做法上,抓住小偷打幾下從來都沒有什麼問題。
關鍵還是一個程度的問題。
肖樂也不贊同那種抓住小偷就故意往死裡打的行爲,如果是那樣的事情,他不會讓思源基金會介入,甚至還有可能會把這作爲一個方面案例來進行宣傳,但在眼下的這個案子裡,他個人認爲見義勇爲者是無罪的。
“我們要幫助他們做無罪辯護,你覺得呢?”肖樂對王直說道。
“這不就是我們幾千公里趕過來的目的嗎?”王直答道。
爲了避免因爲自己的身份而給這個案子帶來不必要的關注,肖樂稍稍做了些改扮,然後和王直一起又去找了負責本案的李法官。
也多虧了見義勇爲者沒有接受他們的法律援助,否則他們還真不能這麼堂而皇之的來找法官。
“我認識你。”李法官驚訝地說道。“你是肖……”
“肖樂。”
兩人握了一下手。
“我兒子很喜歡你的歌,我覺得也不錯,比那些情啊愛啊的歌好多了。”李法官說道。
“謝謝。”肖樂點了點頭。
“請坐。”李法官招呼他們在辦公室裡坐下,隨即有些不解地問道。“我還是不太明白,爲什麼你們要千里迢迢來關注這麼一個案子?你們想要在這件事裡充當什麼角色?”
“我們只是希望能夠看到一個符合大衆道德期望的結果。”肖樂答道。
“這是什麼意思?你們覺得我們蓉城法院會徇私枉法嗎?”李法官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
“我們不是這個意思。”王直急忙說道。“但這個案子現在已經被捅到了網上,我們有些擔心,最終的判決會不會受到一些不必要的干擾,從而引發一些無法預料的後果。”
這樣的解釋反倒讓李法官越發不高興了起來。“兩位請回吧,我們自然會依照法律辦事,也會妥善考慮原告和被告的實際情況,做出最合適的判決。任何人都不會干擾到我們的判決,包括你們兩位也是一樣的。兩位請離開吧!”
“李法官!”他的逐客令讓肖樂着急了起來,他還沒有與公檢法人員接觸的經驗,也不知道該怎麼讓李法官正確理解自己的意思。
雖然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他們確實是在擔心法院做出錯誤的判決,這種不信任和懷疑的態度顯然很難讓對方接受,但如果因爲這個原因而被從這個事件裡驅逐出去,甚至是干擾了法官的思路而帶來了更糟糕的結果,那就是肖樂無法接受的了。
“我們不是來干擾您辦案的。”他對李法官說道。“雖然我知道自己的擔憂很沒有道理,但請您聽完我的想法再趕我們走好嗎?”
也許是他的身份在這裡起了作用,李法官終於不再堅持。
“我們之所以會在這兒,和我們這個思源基金會的宗旨有關。”肖樂說道。
他隨即向李法官詳細地介紹了思源基金會的相關,它是幹什麼的,爲什麼要這麼幹,以及他們現在具體都做了些什麼事情。
“如果判決的結果對於見義勇爲者不利,而媒體又大肆宣傳,會不會有這種想法在大衆之間出現呢?”肖樂問道。“做好事還會被起訴,還要賠錢甚至是被判刑,那我不做好了,交給警察或者是不怕擔責任的傻瓜好了。”
“你這是在危言聳聽!”李法官說道。“披上做好事的外衣就可以爲所欲爲,甚至是罔顧他人的生命權?這纔是更嚴重更可怕的後果。”
“但這個案子的被告並沒有故意傷害或者是要奪取別人的生命。”肖樂說道。“您覺得完全不可能嗎?一名便衣警察在公交車上抓住一名小偷,卻被他和他的同夥圍起來。他高聲呼救,旁邊的人卻只是站得更遠,以免被波及。見義勇爲不但要面對危險,有可能被報復,還要考慮動起手來小偷會不會受傷,會不會被告上法庭,做好事的成本這麼高,還有誰會做好事?反過來,做壞事卻可以獲得某種程度的保護,受傷或者是失去生命後還可以獲得賠償,難道我們的法律是在鼓勵人們犯罪嗎?”
“夠了!你這是在詭辯。”李法官說道,肖樂的話自有一套邏輯性,但他的工作就是每天聽各種各樣的理由,檢查證據,很多律師比肖樂更有感染力和說服力,但法律就是法律,絕對不是憑藉個人感情就能決定的東西。
未來的可能性這種東西,對於某種極端情況的假設,這些都經常會出現在律師的口中,卻很少被法官所接受。
他甚至不屑於說服肖樂。
“我不是在詭辯。”肖樂說道。“網絡時代已經到來了,如果不正視這種變化,不隨之而改變我們行事的方法,事情將會變得比我猜測的更加糟糕。一件以往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許會被髮酵,誇張。扭曲,最後導致任何人都承受不了的後果。”
“這不是我該負的責任,也不是我能考慮的問題。”李法官說道。“我們管不了媒體要怎麼說,更沒辦法管網民怎麼想,我們只能依據事實、證據和法律條文,做出最符合法律原則的判決。”
“但也要考慮道德層面的問題不是嗎?我們不但講求依法治國,更強調道德因素不是嗎?”肖樂沒有辦法拿還沒有發生的事情來作爲例子說服他,但他還是盡力地勸說着:“我們絕對不會試圖干擾您的判決,但請您考慮一下這種後果發生的可能性好嗎?您也不會希望以後當人們談論起社會道德的淪喪,說起爲什麼人們都不再見義勇爲,都以您經手的這個案子作爲開端吧?”
“我承認您的那種假設也有可能存在,也許會有人藉着做好事的名義去作惡,但以您對於人性的判斷,是因爲擔心受到無妄之災,擔心無法承擔意外後果而選擇不再見義勇爲的人多,還是因爲可以逃脫法律制裁而故意去傷害別人的人多?借做好事的名義作惡,他們至少還要批上一張做好事的皮,至少人們的認知裡好事還是應該要做的。但如果人們都冷漠下來,把做好事變成愚蠢,變成傻的代名詞,甚至勸阻身邊的人去做好事,去見義勇爲,那我們的社會將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們的法律,難道不應該是鼓勵人們去做好事,當好人的嗎?”
李法官終於猶豫了一下。
“你們還沒有見過死者的家屬吧?這是民事訴訟,我們的原則都是先儘可能進行調解。”他這樣說道。“這樣的事情,最好是不要上法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