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同人》卦內容的諸家易說
1、諸家易說
(離下乾上)同人:同人於野,亨。
鄭玄曰:乾爲天,離爲火。卦體有巽,巽爲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於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爲人和同者,君之所爲也。故謂之“同人”。風行無所不遍,遍則會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於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崔覲曰:以離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於二,爲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貞”。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虞翻曰:乾爲門,謂同於四,四變應初,故“無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荀爽曰:宗者,衆也。三據二陰,二與四同功,五相應,初相近,上下衆陽,皆欲與二爲同,故曰“同人於宗”也。陰*貞靜,從一而終,今宗同之,故“吝”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虞翻曰:巽爲伏,震爲草莽,離爲戎。謂四變時三在坎中,隱伏自藏,故“伏戎於莽”也。巽爲高,師震爲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爲歲。興,起也。動不失位,故“三歲不興”也。
九四:乘其庸,弗克攻,吉。
虞翻曰:巽爲庸,四在巽上,故“乘其庸”。變而承五。體訟,乾剛在上。故“弗克攻”,則“吉”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虞翻曰:應在二。巽爲號咷,乾爲先,故“先號咷”。師震在下,故“後笑”。震爲後笑也。乾爲大,同人反師,故“大師”。二至五,體姤遇也,故“相遇”。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虞翻曰:乾爲郊。失位無應,與乾上九同義,當有悔。同心之家。故“無悔”。
2、易說批判
《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同人》卦爻辭所編匯的註釋共有四家,其中以虞翻註釋的最多。
歷史到了唐後期,李鼎祚把今本《周易》的每卦內容上附會上八卦說法,如這一卦裡的起頭妄添上“(離下乾上)”的說法,這是承繼唐時孔穎達奉旨註疏的《周易正義》裡的編輯法。而三國時期王弼對《周易》做的注,並沒有這種編輯法,嚴格的說妄加在今本《周易》一書裡所謂每卦裡的八卦之說是從唐開始的。又如所謂《同人》卦裡八卦稱法後又加上卦名“同人”,實際上“同人”本是這一文章裡的前兩字,與文章內容是個整體,並是文章內容的提綱挈領,即貫穿了文章裡的思想內涵。因在這一文章裡,貫穿了五個“同人”之說。
我們來看在對所謂的這一卦辭裡的前半段內容,是個如何的說法。即鄭玄對“(離下乾上)同人:同人於野,亨”的註釋說法。
鄭玄的註釋是:“乾爲天,離爲火。卦體有巽,巽爲風。天在上,火炎上而從之,是其性同於天也。火得風,然後炎上益熾,是猶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爲人和同者,君之所爲也。故謂之"同人"。風行無所不遍,遍則會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於野,亨"”。
對這前半句話裡原只有“同人於野亨”這五字內容,即使唐人沒有附加上八卦取象(即“某上某下”說法)之前的戰國末期至漢代已經出現用八卦取象穿鑿附會於《周易》文辭,如鄭玄的註釋既用早期出現的八卦取象,又結合“漢象數”之說穿鑿附會於這幾個文字。鄭玄說的“乾天”、“離火”,是所謂本卦(即《同人》卦符號)裡的八卦與取象。鄭玄說的“巽風”,是從所謂本卦裡出現的互卦《巽》卦及取象。又通過五行裡金木水火土說法而穿鑿附會一番封建倫理道理。這就是帝制裡所產生的以“象數”去註釋今本《周易》,而穿鑿附會出的一番封建政治道德之理的“象數理”易學。但你若想通過鄭玄那一段話所謂對“同人於野亨”的註釋,想明白其含義比登天都難。
我們再對對“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的註釋。
虞翻的註釋是:“巽爲伏,震爲草莽,離爲戎。謂四變時三在坎中,隱伏自藏,故“伏戎於莽”也。巽爲高,師震爲陵,以巽股升其高陵。爻在三。乾爲歲。興,起也。動不失位,故"三歲不興"也。”
虞翻同樣以“漢象數”去解釋這一所謂的爻辭內容。
從虞翻這段話裡穿梭於那些卦說中,如出現的“巽”、“震”、“離”、“師”、“坎”卦,況且又夾雜着“數”說,卻讓不明“漢象數”說法者,是個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虞翻說的《離》卦是所謂本卦裡的八卦之一;《巽》是本卦裡的“互卦”;而《師》卦則是六十四卦裡的一卦,因《師》卦是“漢象數”說裡的“變卦”,是有《同人》卦符號陰陽轉變出的另一卦,而《震》、《坎》卦是《師》卦裡“互卦”了。虞翻轉了這麼大的圈子,對所謂這一爻辭內容的註釋等於嘴上抹石灰——白說。
對虞翻其它猶如胡謅八扯的註釋,也就不再一一說了。
3、附錄:
(1)附錄《周易·同人》歷史上的三種不同文本
①《周易·同人》原創文本格式
()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於門,無咎。同人於宗,吝。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年不興。乘其墉,弗克攻,吉。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同人於郊,無悔。
②《周易·同人》春秋文本格式
()同人 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遁:同人於門,無咎。
()乾:同人於宗,吝。
()無妄: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家人:乘其墉,弗克攻,吉。
()離: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革:同人於郊,無悔。
③今本《周易·?》內容格式
( )同人: 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六二:同人於宗,吝。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2)附錄《周易·同人》原創文章譯解
(原文)
()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同人於門,無咎。同人於宗,吝。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年不興。乘其墉,弗克攻,吉。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同人於郊,無悔。
(譯文)
十三、聚集民衆的力量,則通達順利,能成就大事業,更利於君子之治。
把民衆的力量聚集在國門,沒有過失。若把民衆的力量聚集在本宗之中,會有過失。把軍隊埋伏在軍事重地,把守着制高點,做好長期的防守戰備。(來犯者)登上城頭,也不能攻破,這是聚集起民衆防守保衛的結果。聚集民衆的力量,先吶喊壯我聲威,後取得勝利而歡笑,大軍勝利會師。這正是聚集起民衆的力量,又是爲了廣大的民衆,才無怨無悔。
(解說)
本篇是講述聚集民衆力量,應遵循的方針原則問題。
“同人”:衆人。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這是本篇的論題。“聚集衆人力量是爲了廣大的人民,則通達順利,能成就大事業,更利於君子的前景。”爲何“同人於野”就能亨通,就是有利“涉大川”與“君子貞”呢?
這裡的“野”是個區域概念,“野”與“國”在西周時期是不同的區域劃分。“野”相當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的農村,而“國”相當於城市。“野”是城外的地區,“國”是城內。這裡的“野”是寓意政治上應遵循的方針原則。作者提出的“同人於野”纔是有利的事情,"於野"就是發動起農民,如共產黨早期革命,發動民衆,走工農聯盟道路。在抗日戰爭時的方針是放手發動羣衆,才能走向勝利。
聚集起廣大民衆力量,這就是本篇的命題,而本篇也就是圍繞着這一命題展開的論述。
“同人於門,無咎。”
這裡的“門”,意思是指城門。“無咎”:沒有過失。這一句是寓意着代表誰的利益問題,是大衆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問題。衆人聚集於“野”於“門”都沒有害處。“野”與“門”是寓意代表着廣大人民的利益。
而“同人於宗,吝。”正是對比闡釋“同人”於何處的道理。
第一自然段是從正面來論述衆人的力量應放在國家人民利益至上。而本段則是從相反的一面來論述。
“宗”:指本宗,小宗,小派。“吝”:恥辱,或叫有問題的意思。總之,“吝”是代表的不是好結果,與“亨”,“無咎”之意正相反。
“同人於宗吝”這是以對比的手*論證“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這一命題的。正是“同人於宗”是違背了“同人於野”這一正確原則,就會是“吝”結果,即不會是好結果。這“宗”是對比“門”而論,這是象徵着政治含義的。這是論述衆人力量如何利用的問題,如同發動起民衆的力量爲誰所用的問題。作者強調的是衆人的力量應該放到國家與人民的利益至上。
第三自然段是承上面的內容,來講進一步實現“同人於野”的道理。
“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年不興”。
“伏”隱藏,埋伏。“戎”:軍隊。“莽”:叢莽。
本段意思是說“把軍隊埋伏在軍事重地,把守着險要地段,做好長期的防守戰備,不可興師妄動”。堅持這一戰略思想,就是“同人於野,利涉大川”的事情。把民衆的力量彙集起來,團結一起,再把軍隊派在重要的軍事重地防守,這就是政治上的遠見。
第四自然段說明了,經過人力,財力的積聚,富國強兵的目的實現了,也就是國防建設的力量大大增強了。這就是本段“乘其墉,弗克攻,吉”的含義。“墉”:城牆,高牆。“弗”:不。
本段其意是“(來犯者)即使登上城牆,也不能攻克。”這就是實現了正確的路線方針,其結果自然是“吉”了。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號”:大聲的叫喊。“咷”:哭。“號咷”:啼哭呼喊,歡呼等意。“克”:戰勝。
這是描述取得勝利前後的情況。“聚集衆人的力量,先吶喊壯我聲威,後取得勝利而歡笑,大軍勝利會師。”這說明了發動起來民衆的力量,是執行了正確的方針路線,才取得的勝利。
最後“同人於郊,無悔”,這是所做的總結。正是衆人聚集起來,團結一心,積極備戰,才能實現保家衛國,纔不會出現悔恨的事情。
《同人》是一篇講述發動民衆力量爲誰所用的利害關係問題。本篇所強調的是把民衆的力量用在國家的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或小集團的利益至上。這裡把民衆的力量聚集起來用在何處的道理是講的很明確。而本篇出現的“於野”,“於門”,“於宗”,“於莽”。表現的是不同地方區域,也表現了作者的遠見卓識。總之,是把衆人的力量聚集於廣大人民利益至上,而不是宗族勢力,更不是“家天下”。這裡作者所關心的是“野”,“野”是指廣大的農村。只有把廣大農村裡民衆發動起來,把這隻力量用好。作者講述的無疑使“君子”認清這種政治上的利害關係。即堅持什麼,反對什麼,這是政治關鍵問題。有了政治上正確的方針路線,才能“利涉大川”與“利君子貞”的目的於實現。
總之,本篇依然是爲"君子"講述的政治道理,即爲君子講述聚集民衆的力量用於何處和如何用的政治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