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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的西歐國家封建城市的起源雖然較晚,但是它們建立在商品經濟較爲發達和社會分工較爲明確的基礎之上。城市形成後,很快發展爲工商業中心。城市工商業一般都由私人經營,政府並積極鼓勵工商業的發展。城市與鄉村的分工日益明確,鄉村主要以從事農業爲限,而城市則主要從事於貿易及手工業。
中國三代時期,唯戰國時期的一些城市逐步發展起來一些手工業和商業。也正是戰國時期“邦國”處於競爭的大社會環境,鐵工具在生產中廣泛的應用,促使社會生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在“邦國”的競爭與經濟的發展,催生出戰國在思想文化上的百家爭鳴,產生了諸子百家的政治思想學說,對中國後封建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中國的後封建兩千多年的思想意識就是靠先秦那些諸子思想哺育、餵養着,類同西方的文明是靠古希臘的思想文化哺育成長。
而在中國歷史長河裡,城市一般不是以社會分工和工商業發展爲前提,而是以政治需要爲條件建立起來。從先秦到明清作爲中國城市基本主體的郡縣城市,就是這種政治城市的典型。中國古代城市的產生和功用,主要與國家政治有關,是國家施行專制統治的政治、軍事和文化中心。統治者居住在城市中,是城市統治鄉村一元制社會體制的樞紐。
中國又是一個以農業立國的政治文化理念,形成重農輕商思想意識是根基於儒家的政治學說,也正是大一統專制文化的基礎保障。城市是統治者的政治軍事堡壘,並不是做爲工商業的發展功能而存在着。那麼,爲何中國城市是這種的延續着呢?正如張光直所言:“再一個例子是中國的古代城市,我引侯外廬的話,說明中國古代城市與以前氏族制度的延續性。侯先生這樣講道:"氏族遺制保存在文明社會裡,兩種氏族紐帶約束着私有制的發展。不但土地是國有形態,生產者也是國有形態。在上的氏族貴族掌握着城市,在下的氏族奴隸住在農村。兩種氏族紐帶結成一種密切的關係都不容易和土地的連結。這樣形成了城市和農村的統一。"
"用這個特殊性和其他的文明做比較就可以看出:中國文明時代的親族制度和國家的統一關係,就中國古代的宗法制度。氏族或宗族在國家形成後不但沒有消失、消滅或重要性減低,而且繼續存在,甚至重要還加強了。”(《考古學專題六講》第12頁)
不過張光直引述侯外廬先生的那段話裡說的“氏族奴隸”,筆者認爲商周不是奴隸制。自然住在農村的是農民(“小人”),是農業生產勞動者。氏族貴族住在城市,而爲氏族貴族生產勞動的氏族農民住在“邑里”的種田者,當然是隸屬於氏族貴族的,但與奴隸是有區別的。中國古代既無出現如古希臘、羅馬時期的奴隸制國家,也沒有出現如歐洲中世紀時期的封建制國家。
中國從原始氏族聚落進入城市聚落的國家形態,從商至清,只經歷了稍有區別的兩種社會形態。
一是以血緣(王室)家族分封統治的國家模式(商、周);二是以血緣(王室或皇室)家族委派制(或官僚制),即委任臣奴統治的國家模式(秦至清)。商、周不過是以血緣管理國家的一種統治模式,而秦(追朔到先秦)以降不過是以臣奴代理王室血緣家族的一種管理統治模式而已。根本不同於西方出現的地緣管理,血緣管理正是氏族遺制的延續。
中國古代(即前後封建時代)國家形態,只不過是氏族血緣遺制的延續。“國家”只不過是一個血緣家族行施集權主義的外在形式。而實質是爲一個血緣家族(王室或稱爲皇室)利益展開的一切活動過程。一個血緣家族(王室)以所謂“國家”的名義,在各個領域實施的壟斷,以保持血統地位,子子孫孫萬世江山不移。嚴格的說“國家”在中國前後封建社會幾千年裡就沒有對這個概念下過定義。也沒有思想家對其進行過探討。只有“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王”家理念。所以在政治制度上,中國幾千年同樣保持着“連續性”。中國從先秦到清朝是個沒有變化的君主專制制度,中國並不是像馬克思主義者所謂的幾種社會形態的出現。就是到了近代,西方進入了資本主義,而中國的大清王朝還在實行着血緣管理的氏族遺制。
中國古代城市與鄉村是一種血濃於水的天然般的聯結着,不像歐洲中世紀的城市那樣,城市是農村的對立物。中國城市是農村各個聚落的政治中心。城市在農村聚落髮展上作爲政治統治中心而出現的。
通過考古者研究,城市是從農業聚落髮展出來的。相當於仰紹後期是農業聚落的分化期,平原區聚落數量增多,聚落面積大小懸殊,中心聚落開始出現,原始城址,這一特殊聚落形態從普通聚落中脫穎而出,由此出現了貧富差距。
相當於龍山文化時期,是主從或聚落羣分佈格局開始出現,在主體聚落羣外圍大致分內外兩層聚落小羣分佈帶,突出表現於龍山城堡的頻繁出現,聚落內部已分化成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城市從農業聚落中脫穎而出,成爲聚落(或部落)聯合體的政治統治中心。城市的出現已跨進到文明(國家)的門檻。
從國家的起源上來看,世界各民族從原始社會進入文明社會,最早建立的國家都是城市類型的小國演變爲大國。城池(城市)的出現是國家產生的標置之一。但從城鄉關係上來看,西方文明產生後,出現了城市與鄉村的“分離”,而中國古代卻仍保持城市與鄉村的統一。城鄉上的“分離”與“統一”,正是中西古代文明不同的路徑。
中國古代城市從農業聚落上發展出來,又是聯結着鄉村的紐帶,成爲統治廣大鄉村的政治中心。這是特定的大平原農業與大河流域農業聚落的必然發展結果,與西方古希臘特定地理環境是個根本不同的發展路徑。
中國古代文獻中所反映的商部族曾八次遷徙活動。商人率領部族屢次遷徙,既是爲了部族發展生存需要,也是爲了找到一個更理想的城址,謀求更大的政治空間。實現部落聯盟的霸主地位。周人也是走的同樣的一條路。
通過殷墟考古上的發掘調查,商都(殷墟)同其它古代城市的發展規律一樣,商都在二百七千餘年間,是個逐步發展擴大的過程。
殷墟文化一期偏早階段,從遺蹟現象觀察,當時尚不具備都城的規模,但到了一期文化偏晚階段,遺址範圍明顯擴大,面積已增至12平方公里左右。
二期階段,都城已初具規模,城市一方的宮殿宗廟區已具雛形,另一方是王室及貴族墓葬區,城市已有防禦性壕溝。
三期四期階段,經濟發展、人口增加,殷墟的範圍已達到30平方公里左右。殷都城爲中原部族的政治軍事統治中心。
考古資料表明,殷都是由歷代商王生前居住的宮殿區,祭祖的宗廟區和死後埋葬的陵寢區作框架構成的,其它區域則處於從屬的地位。
商代城市脫胎於史前氏族社會的原始聚落,因此,也就保存着濃郁的氏族社會以血緣宗族爲基礎(本身就是從氏族血緣爲基礎發展出來的聚落),聚落而居,聚族而葬的習俗。殷商時期,宮殿宗廟區和陵寢區連體的佈局,是中國早期都城形成的一個重要特徵。
考古資料表明,在殷都範圍內還層層分佈着若干個以血緣胞體爲基礎的族邑聚落。這些族邑聚落有自己的土地,宅居,宗廟,作坊和族墓地。各個族邑按照他們和商王室血親關係的遠近,基本規定了每個族邑的等級,大小和實力。
從考古資料表明,殷代城市結構是宮殿宗廟區和若干族邑聚落的有機結合。城市的基本功能是政治和宗教祭祀。通過殷墟墓葬的形制與分類表明殷代社會以血緣關係爲紐帶,生前聚族而居,死後聚族而葬的社會基本組織形態。
古代城市的出現也標誌着國家的誕生。“大邑”即是衆多農業聚落的聯盟的政治中心。“大邑商”也就成爲中原衆城邑與農業聚落的盟主。包括先周時期的周族,也要接受“大邑商”的封號。周人同樣是從一個部族發展成擁有一定區域(領地)內多個農業聚落的小邦主。也是經過多次率領部族人員遷徒到“岐周”奠定了周族的生存與發展,同樣是以血緣爲紐帶聯盟體系,同樣是以農業生產爲生存與發展做爲根本。周族取代商族的霸主地位,實行新一輪的天下分封,是典型的氏族血緣管理體現。依靠血緣紐帶維繫家天下的統治,不但沒有破壞氏族社會的血緣管理,去建立文明社會的地緣管理,而且是強化了氏族社會的血緣結構,建立起一套更加嚴密的血緣宗法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