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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再看一看中西意識形態上的差異。首先說什麼是意識形態(或稱社會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就是指社會意識的表現形式。所謂社會意識,是指社會精神生活現象的總和,是社會存在的反映。
從社會意識同經濟基礎關係的角度看,可以區分爲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形式和非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形式。
凡是直接由經濟基礎產生和決定,爲經濟基礎服務,並隨着經濟基礎改變而改變的社會意識形式,都是作爲上層建築的社會意識形式,亦統稱爲社會意識形態,它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藝術,哲學以及絕大部分社會科學。這以上是來源於馬克思哲學學說。按照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隨着社會存在的變化而變化,社會意識能夠反作用於社會存在。社會意識是人們對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和過程的反映,有什麼樣的社會存在,就會有什麼樣的社會意識。
作爲意識形態的社會意識形式,按照反映方式從形象到抽象以及抽象程度從低到高來排列它們的次序是:藝術、宗教,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哲學。我們這裡不可能從意識形態的表現形式上做中西一一的對比,這本身是一個大的課題,也不是筆者所能夠敘述得清楚的。我們只從宗教與哲學做簡單的對比分析。
根據張光直先生的研究認爲:“中國古代文明是所謂薩滿式的文明。這是中國古代文明最主要的一個特徵。”(《考古學專題六講》 第4頁)這裡的“薩滿”就是巫師,那麼所謂“薩滿式文明”也就是巫術式的文明瞭。我們就從原始的宗教——巫術說起。這裡先引述西方學者對宗教文化的研究成果。
“《金枝》一書的作者弗雷澤將人類的進化分爲三個時期,巫術,宗教,然後是科學”。(見《宗教社會學史》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高師寧譯 2005年版 第52頁)
“弗雷澤在研究中採用了探求現象變化的歷史角度;也就是說,他考察了不同時代的實踐活動與風俗習慣。他將巫術的出現置於世界的開端,而宗教的發展則放在其後。宗教一點點地取代了巫術的地位,但是,即使是在技術先進的社會,巫術也不會完全消失”。(《宗教社會學史》(意)羅伯託·希普里阿尼著 第51頁)
“巫術也是由信仰與儀式構成的。與宗教一樣,巫術也有自己的神話和教義,不過這些神話與教義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也許是因爲巫術追求技術與功利的目標,因而它不在純粹的沉思中浪費時間。巫術也有自己的慶典,祭祀,祭祀,祈禱,吟唱和舞蹈。巫師乞求的那些存在物和他調動的力量,不僅與宗教訴諸的力量的性質相同,而且它們往往就是同一種力量。在原始的社會中,死者的靈魂大體上就是神聖物和宗教儀式的對象,然而與此同時,它們又在巫術中發揮着主要作用。在美拉尼西亞和澳大利亞,在古代希臘與信奉基督教的各民族中,死者的靈魂,骨骸和毛髮,都是巫師經常使用的法器。”(杜爾凱姆 轉自《宗教社會學史》第80頁)
西方某學者把“巫術”放在人類進化的初端,應是符合人類文化發展過程。作爲中國史前同樣最先是巫術文化(或稱原始宗教)的產生。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都有一定的形式;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神靈崇拜,“萬物有靈的觀念是處於人類發展非常低級階段的部落的特徵”。這樣的宗教形式幾乎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都存在過。不同民族的古老的神話有着相同或者類似的構成元素。人類在進入農業社會之前的舊石器時代,是以狩獵採集爲主的生產方式,一般以氏族爲單位進行。中國氏族社會的文化遺存遍佈南北各地。這個時期人類社會的原始宗教形態是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圖騰崇拜。
在遠古時代裡中國人在原始宗教習俗方面與世界各地居民沒有什麼特殊。世界各地所有原始宗教元素都能在中國史前和進入文明社會裡找到。鬼神、圖騰崇拜,各種原始性宗教活動,諸如祭祀,巫術,占卜等在中國史前與進入文明時期裡普遍存在。
從考古資料表明,早在2萬年前,原始中國人就有了神靈觀念。從考古發掘的舊石器時代將要結束的時期,人類活動遺址出土的隨葬品,石珠,骨墜及人骨被大石所壓與陶器上塗朱現象,表明原始宗教的靈魂觀與巫術的密切關係。圖騰崇拜的內涵是由動物崇拜到靈物崇拜。圖騰最初應與狩獵和採集活動有關,應是母系氏族社會產物。學者研究,由圖騰崇拜,又分化出兩種信仰形式,自然崇拜與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氏族血緣觀念的產物。
隨着人類與農業活動的密切關係,出現了天體與天神崇拜。天體或天神崇拜的連續性貫穿在早期農耕文化的始終。
新石器時代中國廣大農業地區已經普遍將影響農業收成的天神作爲祈祀對象。早期對天體崇拜,正是商人對“帝”神與周人(西周)對“天命”崇拜觀念的持續。
對神靈的崇拜離不開祭祀活動,祭祀之目的是求得神的娛悅與恩賜。祭祀貫穿着對神靈崇拜的始終。從考古上發現史前人類諸多祭祀設施,如祭祀坑,或祭壇。有祭祀也就產生了祭師。學者研究認爲 ,新石器時代晚期祭祀活動的一個普遍現象,就是職業祭師已經出現。其具有溝通神的能力,成爲神的代言者,由此也成爲權力的擁有者。祭師就是通常所說的巫,覡,即巫師。職業巫師的出現,也是階級分化的過程。
巫師是神的原始宗教人物,巫師如何去通“天”,是要藉助一定的工具,正如張光直先生在《考古學專題六講》中所舉列的那些溝通天地的工具。巫師藉助認爲能夠通天(通神)的工具,與神溝通的過程,就是巫術的表現形式。在原始的氏族社會時期,原始人完全生活在神靈的世界觀念裡。人類精神文明的起點,正是原始宗教。因爲人類的意識覺醒,正是源於原始宗教。無論原始宗教在解釋生活和宇宙萬物是如何的扭曲,顛倒,但畢竟人類的理性是伴隨着原始宗教而成長。然而東西方社會在進入農業社會以後(或文明社會),社會的組織形態,由氏族社會向國家轉變時,在這個轉變過程中,中國體現出它與古希臘文明的不同。正如張光直先生認爲:“從另一個角度看,中國古代文明,是所謂薩滿式的文明。這是中國古代文明最主要的一個特徵。”這就是說中國古代的國家特徵是巫術與政治結合的產物。即巫術並沒有在文明時代裡中斷(或突破),反而逐步被深化,卻成爲政治上“神道設教”的統治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