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寢室大門,我們選擇了到足球場與到小湖邊的岔路中到小湖邊的那一條。這兩條岔路都能通往學校的側門,而選擇小湖邊的那條岔路的原因是羽靈覺得走在湖邊比較溫馨。
我問她是不是比較浪漫?她很肯定地點頭:“嗯。”
再次與一個女生漫步在校園的湖邊,卻已經是物是人非。古人說:物是人非事事休。如今的我們,事事休了嗎?看上去,只是物是人非罷了,事事,都還在運作,並沒有休止。
而我認爲,在這個世界上,你喜歡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身邊走的是誰。以前,我身邊走的是蝶衣,我的心境不同,如今,我身邊走的是羽靈,我又有不同的心境。
我牽住羽靈的手,溫暖而又柔軟,然人幸福感油然而生,只想此生,一直走下去該多好,只想此時,一直走下去該多好!
路,終究是有走完的時候,不管你是否想過時間停滯不前,都沒有什麼用。
慢慢漫步走出學校側門,我看看手機上的時間已經是十點多,於是給葉喬打電話:“葉喬,你現在在什麼地方呢?我們先去熙街定位置,你確定一下你那裡有幾個人?”
“確定了,三個,我,瑤瑤,沈澤。”葉喬也不廢話,直接罵道,“我他媽剛剛進學校大門不久,在來大學城的車上遇到沈澤了。”
剛進學校大門不久?怎麼我沒有看到他們?於是問道:“你們從那條路去寢室的呢?”
“體育場這一條。”葉喬說,“先不說了,你們定完位置給我一個電話!”
我掛了電話,給駱陽去了個電話,讓他中午一起到熙街吃飯。
上了公交車,在中間一排找了兩個位置坐下,羽靈手握着我的手,看着車前並不說話。車上並沒有多少人,想必是因爲還沒有開學,學校的學生不多而導致的。
到了熙街,找了一家幹鍋店,定了六個位置,然後給葉喬和駱陽去了電話說了地方,最後又拉着羽靈的手往熙街跑去。我想給羽靈買一件禮物,不要多大的,只是覺得很可愛。
拉着羽靈的手,在去飾
品店的時候,經過了以前蝶衣參加“歌唱比賽”的那個比賽大廳,門前又立起了一塊牌子,標題爲幾個很醒目的紅色大字:大學生歌唱大賽報名啦。
突然就再次想去了蝶衣在臺上唱歌時候的情形:白色連衣裙,白色的絨毛長筒靴,直直的披肩長髮很自然地披散在腦後,本身的蒼白的皮膚讓她看上去有些飄渺,在聚光燈的照耀下和人造煙霧的朦朧中,她就好像是在雲中漫步的仙子。
蝶衣,一個因病而皮膚蒼白的漂亮女孩,和我有過“肌膚之親”的女孩,如今,我只知道她在北京,卻不知道她到底怎麼樣了。她會怎麼樣呢?她還記得我嗎?就像我還記得她一樣還記得我嗎?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再過多久,我也再也記不住她!
時間就像是一條長河,隨着河水的潺潺流動,終究會沖淡一切記憶裡的棱角。
那麼我是否會真的忘記蝶衣?我不知道,也許,我就像以前想去忘記羽靈一樣,終究,會在記憶裡,留下更深的印記。
搖搖頭不再去想這些事情,只拉着羽靈到了飾品店,然後指着滿屋的毛絨玩具飾品說道:“自己挑,喜歡哪樣我就給你買了,不過前提只能要一個!”
羽靈興奮地叫到:“啊,好可愛,我全部都想要!”
我就知道她會說這句話,所以我“先下口爲強”,一開始就說只能要一樣。不過以羽靈的性格,就算是她全部想要的,也不會讓我買很多的,並且她會爲了給我省錢,而要一個嬌小可愛但是很便宜的。
“我就要這個了!”果然我沒有猜錯,羽靈手裡拿着一個手掌大小的絨毛小兔子,很是興奮地對我說道。
如果找老婆找到這樣爲你着想的女人,男人一生還有何求呢?唯一的所求就是,讓她過得更好,過得更幸福。
“不要別的了?就這個,這麼點?”我有些不以爲然,雖然知道羽靈絕對不會再選別的,但是還是想給她更貴的禮物,也許,一別就是半年,如果有我送的東西陪伴着她,我覺得她會更開心。
“嗯,就要這個,可以隨時帶着
身上,看到它就跟看到你一樣。”羽靈的回答不容拒絕。
掏錢買了“小兔子”,又拉着手回到了幹鍋店,坐了不一會兒,葉喬他們就到了。
葉喬身邊跟着一個很嬌小可愛的女孩,黑色打底褲套上黑色牛仔短裙,灰褐色長筒靴,白色牛仔夾克。頭髮紮成馬尾甩在腦後,額前有長長的劉海,三七分在兩邊。
沈澤邊走在邊打着電話,不知道在和誰說着什麼。
駱陽則一臉曖昧的笑容看着我和羽靈,笑容裡包含了意味深長的意義,就好像是我和羽靈幹了什麼不該乾的事情一樣。
走到我和羽靈坐的桌子旁,葉喬給女女生拉了一個座位,然後自己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駱陽和沈澤也都坐了下來。
葉喬一坐下,就向我和羽靈介紹:“來,輕言,給你們介紹下,她是我女朋友,邱瑤。”
我對邱瑤笑了笑,自我介紹說:“我叫許輕言。”然後轉過頭介紹羽靈,“艾羽靈。”
我故意沒有介紹說羽靈是我的女朋友,是因爲葉喬和沈澤在這裡,害怕他倆說出什麼不該說的話。這不該說的話是我剛剛纔想到的,那就是我和蝶衣的事情。我一直忘了葉喬和沈澤是知道我和蝶衣的事情的,直到他倆到了這裡我纔想起,所以我並沒有提醒他倆應該要回避什麼。
然後就是很平常的談話,葉喬因爲有邱瑤在旁邊,並沒有表現出很色狼的樣子,反而很紳士的做一些事情說一些話。駱陽因爲知道昨晚我和羽靈睡在一起,關係肯定不一般,所以也並沒有表現出什麼對羽靈的熱情之舉。
只是沈澤,表現的過於熱情,熱情得讓我懷疑他是否忘記了於芹。
他一會兒問羽靈哪兒讀書,說自己有個同學也在北京讀書;一會兒他又問羽靈多大,說自己二十了,羽靈得得喊他哥哥。
我不知道他是真看不出我和羽靈的關係還是假裝看不出來,但唯一不變的是,我對他這種做法很生氣,於是有些憤憤然說道:“前天晚上我見到於芹了,我說沈澤你這個男朋友是怎麼當的?都不早點來幫幫她的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