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法治政府建設的公衆認同
饒世權
作者簡介
饒世權,男,漢族,1969年5月生。西南交通大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92年本科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現西南大學),1995年研究生畢業於吉林大學。之後到西南交通大學工作,其間於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到西南政法大學進修。主講法律基礎、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傳播倫理與法規、廣告倫理與法規、創業與商法、經濟法等課程。主要研究方向: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科技創新,民商經濟法等。
核心觀點
通過公衆參與制定反映了公衆利益訴求的良法,才能吸引公衆的注意,也才能推動公衆對法律和依法行政的政府行爲做出肯定性評價,產生對法治政府建設的信任。
完善信息傳播是技術基礎。
法治政府建設的公衆認同的實現要充分培育公衆的主體意識,尤其是對自身利益的意識和自身不斷提高包括概括能力、看問題能力在內的素質。
公衆參與不僅促進公衆理解、認可政府行爲的合法性、合理性,而且公衆得到被尊重的心理滿足,從而願意採取平和的協商方式實現與政府的合作而非對抗。
什麼是“法治政府建設公衆認同”
學界認爲,“有限政府”、“服務政府”、“陽光政府”、“誠信政府”、“效能政府”、“責任政府”、“參與式政府”、“廉潔政府”、“精幹政府”、“親民政府”和“人民滿意的政府”等諸如此類的表達,都是“法治政府”的應有之義。在這些表述中,“人民滿意的政府”、“親民政府”等非常鮮明地傳遞出法治政府應當是公衆認同的政府。因此,在建設法治政府的過程中,應當堅持政府法治行爲建設(法治行爲即行政體制改革、科學民主決策、完善立法、規範行政執法、化解社會矛盾、行政監督、提高行政能力等,此處是爲表述方便,將其統稱爲“法治行爲”)及其公衆認同兩個方面。政府法治行爲建設是政府如何做、做什麼纔是法治政府應當做的。而法治政府建設的公衆認同則是指公衆對法治政府建設和自身利益、需求的一致性做出肯定性評價,即公衆理解法治政府建設是對自身利益的確認和保護,從而認可法治政府建設,並採取自願合作的態度。如果說政府法治行爲是法治
政府建設的客觀目標的話,那麼,法治政府建設的公衆認同就是打造法治政府形象,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觀目標。如果缺失公衆認同,那麼,政府的法治行爲不能得到作爲行政相對人的公衆的認同而可能被公衆公開抵抗或虛假服從,也就達不到社會治理的良好效果。而且“公衆的認同、支持和激勵是法治政府建設不可或缺的動力”,將對行政機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產生無形的、巨大的推動力(楊偉東:“公衆的認同、激勵與法治政府建設的動力”,《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7期)。因此,在重視客觀目標建設的同時,必須注意主觀目標建設,只有主、客觀目標統一,纔是完美的法治政府建設。
法治政府建設公衆認同的實現對策
(一)制定體現公衆利益訴求的良法是價值基礎
良法應當是反映公衆利益訴求、保障公衆人權的法律。這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價值基礎,也是法治政府建設的法律依據。爲此,應當通過“建立和加強立法的公衆參與,實現立法中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尤其是建立權力所有者與行使者的利益對抗與合作機制,可以有效地約束權力行使者的利益訴求,抵制部門利益”,防止惡法的產生;並且“公衆參與立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形成公衆與國家、社會的利益博弈,通過博弈與妥協形成公平、合理的權利與義務機制,從而在法律中體現各個利益主體的利益和爲了公共利益而合理地犧牲各個主體的某些利益,合理地分配公衆、國家、社會的權利與義務,實現法律價值的中立性,並且以分配和確認不同利益主體的權利爲依歸,合理地分配守法成本,制定良好的法律”,而通過正當程序使公衆心理也會感受到法律法規的公平性。通過公衆參與制定反映了公衆利益訴求的良法,才能吸引公衆的注意,也才能推動公衆對法律和依法行政的政府行爲做出肯定性評價,產生對法治政府建設的信任。
(二)完善信息傳播是技術基礎
提升自傳播力。應當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公開性,建設“透明政府”。在大衆傳播發達的當代,法治政府建設信息的公開可以在大衆傳媒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出版物、互聯網等載體上公開,還可以在政府行爲發生的特定場所公開。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政府行爲的法律依據、政府行爲的時間和地點、對行爲相對人利益的影響、行爲相對人的權利、相對人不服從政府行爲的法律後果等。
增進他傳播力。應當完善各種制度。首先,應明確傳播執行主體是公務員和法律職業精英人。受過良好法律教育或法律訓練的法律職業共同體,即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學者、企業法律顧問等法律職業精英人,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職業責任和社會責任。其次,應完善傳播內容,改變實踐中主要傳播基本知識的傾向,對具有一定法律素養的公衆更應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理性和價值觀的傳播,以糾正公衆可能存在的認知偏差。再次,應恰當運用傳播載體與傳播方式,比如大衆傳播媒介以及執法的公開性,都是傳播的重要載體和方式。還應充分運用大衆化的方式進行法治宣傳教育,比如湖南省常德市“利用廣場、墟場、屋場、操場、劇場開展‘法治文藝進五場’演出,體現羣衆性、分散性、廣泛性,寓教於樂,讓羣衆在輕鬆欣賞文藝節目的同時,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最後還應提升傳播的表達水平,努力做到通俗易懂。
(三)培育主體意識是核心機制
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肯定性評價是法治政府建設公衆認同的核心環節。法治政府建設的公衆認同的實現要充分培育公衆的主體意識,尤其是對自身利益的意識和自身不斷提高包括概括能力、看問題能力在內的素質。
一是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通過自身素質的提升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認知和理解,這是肯定性評價的起點。二是公衆積極參加行政立法活動、行政執法活動、公共行政決策活動等法治政府的法治行爲實踐,通過實踐體驗法治政府建設對自身利益的深切關懷,增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情感認可。三是積極思考,在行爲決策中將法治政府建設與其他因素進行比較,確立法治政府建設在自身行爲決策中的主導性地位和核心地位,形成真實服從的合作態度。
(四)建立和完善公衆參與制度是保障機制
公衆參與是公衆直接參與政府的法治行爲活動中,包括參與政府的立法、執法、監督全過程,也是政府權力行使前、行使中和行使後的全程參與。公衆參與不僅促進公衆理解、認可政府行爲的合法性、合理性,而且公衆得到被尊重的心理滿足,從而願意採取平和的協商方式實現與政府的合作而非對抗。因此,應當建立和完善公衆參與政府法治行爲的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公衆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原則、公衆參與組織、參與模式、參與程序、公衆參與評價制度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