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零五章 宣威佈德民大悅(六)

朱慈烺一篇“宗”字寫完,身上微微出汗,放下毛筆將紙疊了起來,讓內侍收入字紙簍中。這種習慣古已有之,不是因爲紙貴,而是對文化的敬畏。收集到了一定數量,這些字紙就會被畢恭畢敬地在庭院中焚燬,算是質本潔來還潔去。

如今大明的造紙作坊不足以提供足量的工作用紙,毛筆書寫近乎奢侈,只有最終定稿留存的文冊才用好紙和毛筆寫就。平時工作流程能用沙盤用沙盤,不能用沙盤則用黑板白筆,若是一定要寫在紙上,也是用炭筆,寫過一道之後還可以再用毛筆寫一道。

朱慈烺又發動治下收羅舊紙,將原本要焚化的字紙回收再造。因爲技術問題,這種土法再生紙不便用來書寫,但可以解決個人衛生問題,也算是廢物利用。

內侍接過廢紙,不敢多看,直接送去陸素瑤手中,收入字紙簍。皇宮中單獨有寶鈔司,專門負責處理有御筆的字紙——以及準御筆,皇太子殿下的字紙。

陸素瑤處理了廢紙,通報道:“殿下,李明睿到了。”

“請他進來。”朱慈烺端起茶缸,大大飲了一口,胸中頓時快意許多。

李明睿身穿公服,胸口正是象徵公正嚴明的獬豸補子。他腳下生風,幾乎是小跑一般進了朱慈烺的書房。不等陸素瑤拉上門,李明睿已經飛快地躬身作揖,口稱參見,旋即道:“殿下爲何要因人定法?”

灋者,刑也,平之如水,故而從水;廌就是獬豸,見人不直則以角相觸。故而從廌去。

古人造“灋”這個字,已經涵蓋了對法律的基本認識:公平,正義。

在李明睿看來,軍人與百姓分別立法,無疑是將人分成了兩類,施法不同。則社會地位不同。從現在出臺的軍法來看,軍人倒是要比百姓更高一些。比如對軍人嚴禁刑訊逼供、受審時可以不跪、只要後動手便是自衛,即便犯了人命也不爲罪——而尋常百姓則有防衛過當之論。

“尤其是審訊之法,各級法司不得過問,唯有軍中處置,這豈非爲情弊所特設?”李明睿到皇太子面前並非來討論法哲學的,而是切實指向張家口的儈子手:周遇吉。

周遇吉在張家口的作爲,朱慈烺和崇禎是喜出望外;南商則是喜聞樂見,紛紛趕赴張家口分一口湯喝。並且大肆佔領西商的市場份額,尤其是鹽、鐵、糧三個民生領域。可以說朱慈烺吃了肉,湯和骨頭都被那些浙商、徽商分了個乾淨,絕無半點浪費。而徽、浙商幫因爲支援過山東,自覺從龍有功,吃得心安理得。

最不高興的是晉商。

晉商可不是隻有張家口的八大家,事實上張家口的晉商只是山陝商幫的一個分支,承接關口內外。他們倒了之後。晉商當然也一體受損,自然要發動朝中關係反撲。他們對皇帝、皇太子沒有法子。卻自信能幹掉周遇吉。只要周遇吉慘死,日後還有誰敢爲了朱家來當這劊子手?

按照常理,皇帝也會有意無意推出個替死鬼,丟車保帥,最後事態平息,而皇帝仍舊是英明神武。倒黴的只是那個“不會做事”的傢伙罷了。

李明睿未必是被收買的,但肯定有人在他耳邊將周遇吉此事說成對“大明法治”的嚴重破壞。李明睿雖然不蠢,終究偏執於眼前的領域,只能從大理寺卿的角度看問題,無法看穿這政局人心的雲譎波詭。

“變祖制的事。得一步步來。”朱慈烺權當不知道晉商在後面的動作,也知道李明睿斷不會被人收買,否則東廠早就有報告上來了。

“殿下,如今有周遇吉一案,正是變制的好時機。”李明睿以爲朱慈烺另有顧慮,進言道。

“你知道爲何太祖定製,軍戶犯法只能由衛所、都司審理,不能爲府縣管轄?”朱慈烺問道。

實際上非但是軍戶,就是在衛所土地上生活的民戶、匠戶,其司法管轄權一樣屬於衛所都司,不受府縣管理。

“國初時無非是爲了養百萬之軍。然而目今衛所已經名存實亡,殿下何必仍要拘泥於此?”李明睿不解道。

“不光是爲了養軍。”朱慈烺搖頭道:“因爲軍中本就另成格局。一般地方,百姓能跟官府講理,還可以上訴請願。軍中可以麼?軍中本就是官大一級壓死人的地方,又日夜枕戈以待,刀頭舔血。不曾參軍上陣之人,如何能夠明白其中感受?”

朱慈烺又道:“更何況軍中另有法度,若是以民法治軍則失之嚴;以軍法治民則過於苛。比如軍中火銃不修、刀槍鏽蝕,都是要入刑的罪過,如何與民間相通?難道農民鋤頭鏽了,也抓起來打一頓?”

李明睿擰了擰眉頭,也覺得軍法在某些條例上是民法所無,有些則比民法嚴苛,但關鍵在於自家人難斷自家事,比如周遇吉,在五軍大理寺就被判定“無罪”。若是放在大理寺判,肯定要定他個殺戮無辜的罪名!

wωw● Tтkǎ n● co

他卻沒想過,朱慈烺一心一意要讓士卒有尊嚴、知榮辱,怎麼可能再讓文官凌駕於武官之上?那些正一二品的武將,見了五六品的文官都要下跪,這樣變態的社會誰還肯拋頭顱、灑熱血地保家衛國!

“再說周遇吉的案子,我倒覺得判的不錯。”朱慈烺頓了頓:“張家口尚未光復,處置一些從賊的奸細也是理所當然。如果那裡有法司,周遇吉自然不能妄爲。然而既然是他攻下的敵佔區,肅清奸細、剿滅敵寇,也是本分。莫要糾結於此了。”

李明睿嘴脣翕張,正要辯解,朱慈烺突然又道:“對了,親親相隱之制議得如何了?”

李明睿只得無奈地被皇太子岔開話題:“我部所議:在五服之內,皆當隱匿;五服之外,唯有師生可隱匿。”

孔子所謂:“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直在其中矣。”從唐律起,“親親得相隱匿”就正式成爲了重要的司法原則,寫在法律之中。在後世看起來是“窩藏罪”的罪行,在禮法社會卻是理所當然的“直”。

如果兒子告發父親,還可能承擔比父親本罪更重的罪。比如父親偷盜,判徒一年;若是兒子告發,則有悖人倫,要判流放三千里充軍。

在明律中,自然也有相關規定,但司法實踐中卻有些模糊。比如漢宣帝時候,卑幼首匿尊長不負刑事責任;尊長首匿卑幼,死刑以外的不負刑事責任。唐律中也有謀反、謀大逆、謀叛等十惡重罪不得適用“親親相隱”之條。

“五服相隱是否太廣了些?”朱慈烺問道。

這裡的五服指的五等喪服,也是區別親屬關係遠近的標識。最重的是斬衰,用最粗的生麻制布做成,斷處外露不緝邊,表示毫不修飾以盡哀痛,服期三年,爲至親所服。其次有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依次減等,代表親戚關係漸漸淡化。也就是說,在如今這個時代,同五世祖的親屬喪期,還要穿素服、以尺布纏頭,但到了同六世祖的親戚,便無服了。

故《禮記?大傳》雲:“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這些放在文案裡說明,往往看得讓人頭疼,然而真的碰上事情,百姓卻都十分清楚,而且若有人穿錯了服,還會被鄰里鄉親嘲笑。李明睿採用“五服”論,也是藉助這種深厚的風俗傳統,輕鬆地解決了民法中關於近親屬、利害相關人等定義。

“其中另有分別,臣當撰文以進。”李明睿只是大致道:“死罪只在齊衰以內,十惡之罪只在斬衰。親屬之間犯罪,以卑幼犯尊長者,不得用爲相隱;其他爲近親可隱,爲遠親不得隱。”

“造反都可以隱匿不罪?”朱慈烺一皺眉。

“十惡之罪若是檢舉,可以減免主犯罪等;相爲隱匿則不爲罪。”李明睿道:“蓋因天倫不壓人倫之故。”

父母與子女是天倫,君臣只是人倫,在明人眼中,唐律給十惡大罪開出的後門補丁純粹是以人倫犯天倫,屬於非禮。

朱慈烺沒有多爭執,道:“株連之法可以廢,但財產問題如何處置?”

親親隱匿的結果就是株連、夷族這類的酷法全面取消。朱慈烺不在意少殺那麼幾個人,關鍵問題在於犯罪財產如何充公。像李三才那樣,一方面自己當清官罵皇帝,一方面他兒子聚斂百萬家財,朱慈烺是無論如何不捨得放過這種人的。

“若是分家析產,則各自爲判;若是並無分家,則爲視其私產。”李明睿聲音漸低,顯然有些缺乏底氣。

“某人犯罪,該當罰金三千兩。若是其父尚在,其何來家產當罰?”朱慈烺問道。

直系尊長在世,子女不可能有名下財產,最多就是例銀存下的私房錢。如果子女在父母在世時敢說分家析產,直接就被官府治罪了,都不用父母告他們忤逆。

李明睿的問題就在這裡,如果不株連,罰金刑的執行力度就有很大的漏洞。

“我給你出個主意,你們回去議以議。”朱慈烺道:“民商法裡有無限連帶責任,若是引入斬衰之例,則何如。”(未完待續……)

ps:求推薦票,求月票~~!今天第二更咯~~~

一八三 吹沙走浪幾千裡(十六)二一零 可恨年年壓金線(七)五六六 銜枚夜度五千兵(17)四六零 星宿煌煌日月光(六)四九五 春來雨露寬如海(六)二八九 秋盡江南草未凋(十一)三四零 滿庭紫焰作春霧(七)五六五 銜枚夜度五千兵(16)五七六 南北驅馳報主情(9)二二五 野蔬充膳甘長藿(六)三八一 孤燈不照返魂人(一)六六九 東鄰夜宴歌尚齊(4)二五二 戍兵騎馬出蕭牆(三)一九五 吹沙走浪幾千裡(廿八)一三零 英雄乘時務割據(三)六五九 聚米空思馬伏波(2)九二章 欲破巨浪乘長風(八)三九三 東家西家罷來往(三)六二一 白日風塵馳驛騎(2)四三章 生涯豈料承優詔(二)七三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六)四三二 期以忠義酬明君(六)五一七章 旌旗十萬斬閻羅(三)一八二 吹沙走浪幾千裡(十五)三零九 神君一來疫鬼卻(四)三七六 隴山高處愁西望(十)二八八 秋盡江南草未凋(十)八七章 欲破巨浪乘長風(三)五四零 頭髮不梳一月忙(6)一一六 男兒賭勝馬蹄下(二)四九五 春來雨露寬如海(六)四三四 期以忠義酬明君(八)五三一 旌旗十萬斬閻羅(17)五六七 銜枚夜度五千兵(18)四三七 吟到真詩喜欲狂(一)五七四 南北驅馳報主情(7)一一七 男兒賭勝馬蹄下(三)四九一 春來雨露寬如海(二)五八七 裹屍馬革英雄事(8)第四章 日日長看提門衆(四)六四二 平生只負雲山夢(3)四八三 禍亂初平事休息(六)五零八章 宣威佈德民大悅(九)二六七 洪爐照破夜沉沉(六)二零九 可恨年年壓金線(六)三一九 此時愁煞桓司馬(一)三三五 滿庭紫焰作春霧(二)四五六 星宿煌煌日月光(二)二七七 向來枉費推移力(二)四四六 但得飽掠速颺去(二)一七二 吹沙走浪幾千裡(五)一五五 拍馬河潼自往還(三)五三九 頭髮不梳一月忙(5)二八三 秋盡江南草未凋(五)七一九 扶桑今在指揮中五二一 旌旗十萬斬閻羅(七)四四五 但得飽掠速颺去(一)五二七 旌旗十萬斬閻羅(13)四九四 春來雨露寬如海(五)一零一 西風催客上馬去(六)六五四 崢嶸巨浪高比山(5)第二章 日日長看提衆門(二)二二零 野蔬充膳甘長藿(一)三四五 馬蹄帶得淮河水(二)七七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十)一四七 城外蕭蕭北風起(五)二七六 向來枉費推移力(一)三零七 神君一來疫鬼卻(二)二二六 欣聞副君徵奇士(一)六六四 無慾常教心似水(4)四一七 輕裘緩轡踏地來(三)七六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九)二六六 洪爐照破夜沉沉(五)三八一 孤燈不照返魂人(一)二六六 洪爐照破夜沉沉(五)三一六 客路風霜夢裡家(三)二五零 戍兵騎馬出蕭牆(一)三一二 神君一來疫鬼卻(七)二三八 粉身碎骨渾不怕(六)七二三 吳家六九六 目標,突厥!四三八 吟到真詩喜欲狂(二)四五一 但得飽掠速颺去(七)一零七 黃旗入洛竟何祥(三)二零五 可恨年年壓金線(二)三六四 欲牽青色上柔枝(七)五六一 銜枚夜度五千兵(12)二零五 可恨年年壓金線(二)一五七 拍馬河潼自往還(五)三五六 不知有月空中行(五)六五四 崢嶸巨浪高比山(5)一五五 拍馬河潼自往還(三)二六零 誰家茅屋一聲雞(一)四二零 輕裘緩轡踏地來(六)一三零 英雄乘時務割據(三)二四五 粉身碎骨渾不怕(十三)三六二 欲牽青色上柔枝(五)三五章 好風明月自將來(六)三八章 雲壓輕雷殷地聲(三)六八七 旌旗蕩野塞雲開(10)
一八三 吹沙走浪幾千裡(十六)二一零 可恨年年壓金線(七)五六六 銜枚夜度五千兵(17)四六零 星宿煌煌日月光(六)四九五 春來雨露寬如海(六)二八九 秋盡江南草未凋(十一)三四零 滿庭紫焰作春霧(七)五六五 銜枚夜度五千兵(16)五七六 南北驅馳報主情(9)二二五 野蔬充膳甘長藿(六)三八一 孤燈不照返魂人(一)六六九 東鄰夜宴歌尚齊(4)二五二 戍兵騎馬出蕭牆(三)一九五 吹沙走浪幾千裡(廿八)一三零 英雄乘時務割據(三)六五九 聚米空思馬伏波(2)九二章 欲破巨浪乘長風(八)三九三 東家西家罷來往(三)六二一 白日風塵馳驛騎(2)四三章 生涯豈料承優詔(二)七三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六)四三二 期以忠義酬明君(六)五一七章 旌旗十萬斬閻羅(三)一八二 吹沙走浪幾千裡(十五)三零九 神君一來疫鬼卻(四)三七六 隴山高處愁西望(十)二八八 秋盡江南草未凋(十)八七章 欲破巨浪乘長風(三)五四零 頭髮不梳一月忙(6)一一六 男兒賭勝馬蹄下(二)四九五 春來雨露寬如海(六)四三四 期以忠義酬明君(八)五三一 旌旗十萬斬閻羅(17)五六七 銜枚夜度五千兵(18)四三七 吟到真詩喜欲狂(一)五七四 南北驅馳報主情(7)一一七 男兒賭勝馬蹄下(三)四九一 春來雨露寬如海(二)五八七 裹屍馬革英雄事(8)第四章 日日長看提門衆(四)六四二 平生只負雲山夢(3)四八三 禍亂初平事休息(六)五零八章 宣威佈德民大悅(九)二六七 洪爐照破夜沉沉(六)二零九 可恨年年壓金線(六)三一九 此時愁煞桓司馬(一)三三五 滿庭紫焰作春霧(二)四五六 星宿煌煌日月光(二)二七七 向來枉費推移力(二)四四六 但得飽掠速颺去(二)一七二 吹沙走浪幾千裡(五)一五五 拍馬河潼自往還(三)五三九 頭髮不梳一月忙(5)二八三 秋盡江南草未凋(五)七一九 扶桑今在指揮中五二一 旌旗十萬斬閻羅(七)四四五 但得飽掠速颺去(一)五二七 旌旗十萬斬閻羅(13)四九四 春來雨露寬如海(五)一零一 西風催客上馬去(六)六五四 崢嶸巨浪高比山(5)第二章 日日長看提衆門(二)二二零 野蔬充膳甘長藿(一)三四五 馬蹄帶得淮河水(二)七七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十)一四七 城外蕭蕭北風起(五)二七六 向來枉費推移力(一)三零七 神君一來疫鬼卻(二)二二六 欣聞副君徵奇士(一)六六四 無慾常教心似水(4)四一七 輕裘緩轡踏地來(三)七六章 將軍韜箭射天狼(九)二六六 洪爐照破夜沉沉(五)三八一 孤燈不照返魂人(一)二六六 洪爐照破夜沉沉(五)三一六 客路風霜夢裡家(三)二五零 戍兵騎馬出蕭牆(一)三一二 神君一來疫鬼卻(七)二三八 粉身碎骨渾不怕(六)七二三 吳家六九六 目標,突厥!四三八 吟到真詩喜欲狂(二)四五一 但得飽掠速颺去(七)一零七 黃旗入洛竟何祥(三)二零五 可恨年年壓金線(二)三六四 欲牽青色上柔枝(七)五六一 銜枚夜度五千兵(12)二零五 可恨年年壓金線(二)一五七 拍馬河潼自往還(五)三五六 不知有月空中行(五)六五四 崢嶸巨浪高比山(5)一五五 拍馬河潼自往還(三)二六零 誰家茅屋一聲雞(一)四二零 輕裘緩轡踏地來(六)一三零 英雄乘時務割據(三)二四五 粉身碎骨渾不怕(十三)三六二 欲牽青色上柔枝(五)三五章 好風明月自將來(六)三八章 雲壓輕雷殷地聲(三)六八七 旌旗蕩野塞雲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