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設法治中國的內在要求
法治中國是從全球法治國家視野對中國的審視。法治國家,是德國人首先提出的概念,其要義是依法而治,其基本要求是理性化的法律與政治、權力與責任、權力與權利、權利與義務關係,完備的法律體系,普遍的法律規則,專門的法律職業,良法治理,執法公正,限制公權,保障人權。當今世界許多國家是法治國家,如法治德國、法治英國、法治美國,法治國家是現代文明的標誌,作爲全球化的一員和現代文明國家,中國理應是法治中國。
法治中國是近代以來中國人的夢想,也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逐漸提出的奮鬥目標和任務。1997年,黨的十五大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走向新世紀的新任務、新要求,在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明確地提出:“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到二0一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007年,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2年,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2013年1月,習近平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出:“全力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過硬隊伍建設。”同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論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等重大問題,對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新部署。
知識鏈接
法治國家的基本特徵
法律至上。即法律在整個社會規範體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其他任何社會規範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與法律相沖突。
立法民主。包括立法的目的民主,立法的內容民主,立法的程序民主。
法制完備。即法律制度的類別齊全、規範系統而無一遺漏。
司法公正。這種公正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公正,符合民衆要求的公正。
制約權力。法律正是人民監督權力賦予、獲得的最重要的工具。權力一旦擺脫法律的羈絆,就會演變爲非法。
保障權利。如何對待權利,是不同類別法律的重要區別。在民主和法治的國家,權利總是被法律所強調和保護。
法治中國具有特定的內涵。在性質上,是社會主義法治的中國;在範圍上,包括大陸、臺灣、香港和澳門等地區;在舉措方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領導幹部是法治中國建設的主體。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必須提高黨員幹部的發展水平,提高黨員幹部的法治思維能力。
第一,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內在要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必由之路。其要義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領導幹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開拓者、引領者。堅持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都離不開領導幹部,都要求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能力。
第二,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是建立完善法治工作基本格局的內在要求。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我國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佈局。科學立法是指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嚴格執法是指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是指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全民守法是指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領導幹部是這個格局的謀劃者、推動者。要制定恪守以民爲本立法爲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公正公平公開的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以及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範司法行爲,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讓人民羣衆感受到公平正義,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爲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就必須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本領和水平,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能力。
第三,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能力,是建立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的內在要求。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是建設法治中國的組織和人才保障。建立這樣一支法治工作隊伍,需要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需要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需要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這些都需要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能力。
第四,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的內在要求。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法治中國最根本的保證。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部署,無論是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還是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等,都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能力。
理論鏈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證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
——習近平:《關於的說明》,《人民日報》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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