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別追了,我不跑了。想跑也跑不動了!我投降!”身後的男人喘氣粗氣,摸着後腦勺,滿口求饒的聲音傳入沈志軒的耳中。
“看你還跑,栽在老孃手上算你倒黴。我已經報警了,乖乖給我在地上好好坐着!再給我跑,試試,扔的就不是我那36碼的帆布鞋了。”面對一擊即中,束手就擒的小偷,林靜曼充滿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此時的她整個人都快虛脫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撿起砸在地上的鞋子,喘着粗氣。kao!今天什麼日子?非得用體力來解決事情,累死我了。還有另外一隻鞋呢?怎麼沒有?扔哪去了?
林靜曼站起來,光着腳丫,走在冰冷的地上,開始尋找另一隻36碼的帆布鞋,不忘身旁剛要起身的小偷,“不想吃苦頭的話,就別給我動,小心這個。”拿着手中的鞋子,還不忘惡狠狠地威脅試圖想乘機逃跑的人。
剛纔的砸鞋之痛,估計在小偷的腦海中留下黑色的陰影,也許幾百次的偷竊經歷,太過於容易,都沒有碰到過這麼強悍的砸鞋經歷,看來女人一旦瘋起來,簡直就是個神經病。看着對方手中的鞋子,剛纔的經歷心有餘悸,他只能乖乖的原地不動。
“鞋子呢?”林靜曼拿着手中的另一隻鞋子,低着頭,盯着地面搜索着目標,卻撞上一個人,看也沒看,生氣的說:“耗子,趕緊走開,別擋道,沒看我正忙麼。”
居然是鞋子!第四次是砸鞋子!沈志軒無奈的看着站在面前,因爲激烈的運動導致好好的頭髮像雜草窩一樣,全身狼狽的女人。這個女人真的是…似乎忘記了剛纔的砸臉之痛,嘴角迅速的閃過一絲笑容,他沒有發現自己那張英俊非凡的臉上慢慢浮現出36碼的鞋印。“你找的是這個麼?”
“對就是它!耗子,謝謝你。”林靜曼擡起頭,整個人怔住了,原本的笑容迅速收了回去,那張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面癱臉,怎麼會是他?
真是活見鬼了!他怎麼會是這樣的打扮,沒有以往的嚴謹與冷漠,草綠色的運動套裝就像是剛上完體育課,充滿活力,讓所有女生所崇拜的校草。
這女人到底在幹嗎?他想起一個月前,她充滿殺氣從手中搶過東西時,惡狠狠的告訴她,這是自己欠他,她一輩子都不會原諒自己!
當一個瘋婆子變成一隻安靜的小貓,仔細端詳着自己時,沈志軒有些不習慣,可是當他看到那雙眼神裡不再是以往的怨恨時,心中卻莫名的心動。
就像是當初在學校圖書館初遇夏柔時,怦然心動的感覺。沈志軒喉結上下滾動了幾下,身體不由自主的向前傾斜,褪去’生人勿近’的標籤,反而有一種讓人想靠近的感覺,林靜曼看見面前跟平時不一樣的沈志軒,這麼近的距離,可以清楚的聽見他平穩的呼吸聲,小麥的皮膚完全沒有任何瑕疵,那雙黑鷹般銳利般的雙眼,此刻卻變得那麼溫柔。
可是當林靜曼留意到一個鞋印在堂而皇之的出現臉上時,俊臉+鞋印,就像是勝利者站在已佔領的山丘上插上勝利的旗幟。腦海中浮現出上次在暮色相遇的情景,心裡想起當時打算寫最後刪掉的頭條新聞。
“嗤…”林靜曼全然不顧形象,忍不住哈哈哈的大笑起來,這也太逗了吧,像極讓陳浩那個鑽石暖男加入公園大媽的秧歌隊,一樣滑稽搞笑。
“對不起,讓我笑一下。”林靜曼笑出眼淚來,彎着腰,扶着旁邊的樹,因爲她找個支撐點,否則會不顧形象的直接坐在地上。
“有那麼好笑嗎?”沈志軒無奈的捂着臉,露出苦笑的表情,“有!沈志軒你轉過去,不要讓我看到你。”林靜曼流露出一種痛苦的表情,用手揮了揮,“看到你這麼喜感,笑得我腰疼,肚子疼。”
沈志軒滿臉尷尬,一動不動地看着面前這個就像從神經病院跑出來的女人,此時的林靜曼像是全身抽筋了一樣,指着自己臉上的鞋印,從哈哈大笑到捂着肚子,擦着眼淚,直到笑不出聲的全過程。
這個人絕對比不上夏柔,此刻停留在心中那個心動的感覺全然消失,她就是一個瘋子,十足的女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