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的天空 章三 春天的歌
吳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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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9 00:21
親愛的小妹:
寫這封信時,我彷彿已經靈魂出竅,飄到遙不可及的家鄉。
小妹,我好想你,我好想爹孃。
我想念我們的高山大河,我想念我們的油菜花,我想念我們的石板房,我想念和你在一起的時光。
那時多好呀!
我總是揹着馬頭琴在田野中拉唱,你就像一隻小精靈在我身邊蹦蹦跳跳。
我還記得,你喜歡跳舞,跳我們仲家人的舞,小妹,原諒姐沒有鼓勵過你一句話,原諒姐總是罵你,原諒姐的不辭而別。
是的,我走了。
我想在我無法忍受之前,跨過那條大河,去往遠方。
我不想像寨裡的那些女孩一樣,一輩子窩在大山裡,做父母的牽線木偶,愚昧無知的長大,最後嫁給一個不認識的男人,糊糊塗塗過完一生。
我知道,你看着我的背影,一直哭,那時,你才十歲呀!
但我還是走了。
我沒有上過學,只有遠行,才能增長見識,才能真正的成長。
我徒步百餘里路,到了安城,這時候,我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大,我們的家鄉,只不過是滄海一粟,毫不起眼。
我在餐廳裡做了兩個月的服務員,認識一個男孩。
他很帥,人高馬大的,他說他想去廣東,很多人在那邊都發財了,叫我與他一同去。
是的,我戀愛了。
這個帥氣的男孩,端着盤子,都有格外的魅力,他總是談天說地,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說了很多故事,我聽得津津有味。
懵懵懂懂的我,把第一次給了他,很痛,但我一直告訴自己,我不後悔,因爲我喜歡他,現在才懂,那一次痛對女孩子來說是何等的珍貴。
我終究還是跟着他走了,一走就是遠在千里之外的廣州。
我見到了浩浩蕩蕩的珠江,我看到了無數的摩天大樓,也是那一刻,我知道了瑪麗蓮·夢露。
原來,這世上,真的有這樣美的女人,傾國傾城。
但這一切,都與我無關,與我們無關。
因爲,那時起,我才知道,我的家鄉,被他們稱之爲蠻荒之地,我們的老鄉,被他們稱之爲蠻夷。
被灌的迷魂湯,一下子吐了出來,原來,這個世界並不精彩。
我和他,進了一家服裝廠,在打包車間,日復一日。
在這裡,我們背井離鄉,我能清楚地察覺到我們的改變,他結識了很多人,每天夜裡,常常出入夜總會,喝得花天酒地,而我,空閒之餘,開始學習識字,讀書,偷偷摸摸地往設計部跑。
我們開始疏離,不再睡在一起。
現在想來,我當時有多麼的天真。
這個混蛋,竟然叫我去夜總會上班,說他認識人,會保護我。
我笑了,對着鏡子看着自己,我像是看到了一個陌生人。
回想起來,我好久都沒摸過那把心愛的馬頭琴了。
從那一刻起,我知道,這個男人不再屬於我,也許,他從一開始本就不屬於我,從我們踏上行程的那一刻起,他就踏上了屬於他無恥賤格的命運。
而我呢?我的命運又該指向什麼地方?
我在想,如我一般的女人,這世上又有多少?這世上又有多少如我一般的女人能決定自己悲哀的命運?
我和他,終究是分道揚鑣了。
我開始瘋狂的讀書,瘋狂的學習,學習服裝設計,學習工商管理,學習格鬥術,學習如何簡單有效的保護好自己,從而保護好如我一般甚至比我的命運悲慘萬千倍的女孩。
我做到了!
小妹,我真的做到了。
幾年來,我在廠裡,步步高昇,從小職員,做到車間主任,做到銷售經理,最後成了公司的一個不大不小的股東。
我開始有了一定的話語權,開始爲廠裡的數千員工發聲,爲她們爭取合法權益。
我得罪了很多人,他們說,規則不是這麼玩的。
我清楚,資本的本質本就剝削,我這種異類,註定出局。
我破產了,但不後悔,因爲我得到了最想要的東西。
我走的那天,有無數人對我揮手,密密麻麻的,看不清誰是誰,但我知道,她們現在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現代女性!
因爲,她們的心裡,已經種下了自由的種子。
我們敢愛敢恨,敢拼敢闖,我們可以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我們是這個世界的半邊天,不再是你們的玩具,不再是你們的敝履,不再是你們附庸!
我終於可以回家了。
我想回家陪伴我年邁的父母,我想回家陪伴我年幼的小妹,我想回家,拾起我心愛的馬頭琴。
我想回家,唱那首隻屬於我的春天的歌。
家鄉沒變,依舊崇山峻嶺,依舊是那條澎湃的大河,依舊是那片金燦燦的油菜花,可彷彿什麼都變了:我沒見到一個年輕人,每家每戶中,只有老人和孩子。
讓我更難過的是,我們依舊還沒有路。
我決定做一些事情。
當我回到家,終於看到日思夜想的爹孃,我有好多話想對他們說啊,可我的行李還沒有放下,爹爹便將我趕出家門,母親依舊如從前,唯唯諾諾卻只是哭,不敢說一句話。
我知道,我當初逃婚出走,傷了父母的心,讓他們顏面無存,我多想告訴爹媽,我不是反抗他們,我反抗的是一種東西,一種本就荒唐還被人覺得理所當然的東西。
爹媽不認我,小妹……聽說在上學,但我不敢去尋找,我害怕,這是我唯一的念想了,我只能偷偷封存在我的記憶中,每當疲憊時,打開一角看看,感受其中的溫暖。
我最終還是離開了,去找一個讓我能感覺到安寧的地方,雖然我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因爲我心裡清楚,也許這世上再沒有屬於我的家了。
這個世界有很多東西值得去探索,但這個世界很危險,你永遠不知道有什麼在等着你,但跌倒了就得爬起來,至少得試試。
我沒有過河,沿着河畔,一路東行。
我見到了一個人,一個男人,一個看到一眼就終生難忘的男人!
他坐在峽谷邊,那裡有一座新墳。
他一個人,一張木葉,他吹訴着一首古老的歌,那一一刻,我彷彿感到了時間的停滯,唯有不倦的孤獨,從他口中的木葉,飄飄蕩蕩,傳進我的靈魂裡。
第一眼,我就愛上了他。
這不可理喻,但我可以確定,我真的愛上了他。
因爲,我的心,在痛。
我爲一個陌生的男人而心痛。
我癡癡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他靠近,當我來到他身邊,這時,他忽然轉過頭來。
我看到了他眼睛,我從他的眼裡,看到了我自己,真真切切的自己。
他說話了:“丫頭,天快黑了,山高水長,這裡很危險,你來做什麼?”
“大哥,我在尋我的路,可我找了好久,都沒找着!”
“路?路一直在腳下!有時候,你只需要低頭!”
“那是很多人的路,不是我的!”
“哦?丫頭,你叫什麼名字?”
“萱萱,我叫萱萱!”
“萱,是忘憂草,你應該快樂的,怎麼成這個樣子了?”
“我……沒家了!”
“跟我走吧,有很多孩子,和你一樣,都沒有家,我們一起爲他們,組建一個大家庭,怎樣?”
“可……可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
“哈哈,龍潭,吳用!”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個大英雄,他當了八年兵,保家衛國;他是個哲學家,就像一盞明燈,照亮了我的路。
那天起,我有了信仰。
他扶持了好多孩子,他常說,這個世界很糟糕,但還有希望,這些孩子,就是我們的未來。
他做得一手好川菜,很多人都喜歡,特別是那個女交警,靈兒小姐。
他們相愛了,他們心裡很清楚,但總是若即若離,從來不說。
我有些羨慕,但更多的是祝福。
他開心就好,我們有共同的志向,做共同的事業,我已經很滿足。
跟着他幾年,我默默地爲他打理生意,在安城,在整個黔中大地,我們的一品香,一連開了七八家分店,生意越來越好,我們扶持的孩子越來越多,直到,一個特別的小丫頭,走進我們的生活中。
她叫若雪,外表嬌弱,內心卻堅韌不拔,我們對她,視若己出。
終究還是出事了,一場車禍,讓這個丫頭差點死於非命。
吳大哥殺人了,殺了很多人,車禍相關的人幾乎被殺得乾乾淨淨。
對此,我一清二楚,他對我,從來不隱瞞。
我問大哥:殺人是錯是對?
大哥告訴我:世界本無對錯,矛盾是對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他說,他不崇尚暴力,但有時候,需要暴力。
我似懂非懂。
最後大哥告訴我:法律的陽光,總有照不到的角落,久而久之,沒有人管,這片陰影會越來越大,他只想在陰影中,做一盞微弱的亮光,讓人看到方向,努力從裡面走出來。
罪,是別人定義的,但有些事情,只有自己才能定義自己。
大哥死了,被一個女警一槍擊斃,我很傷心!
但我知道,他那一盞微弱的亮光,已經化爲熾烈的太陽,泯滅了那片陰影。
大家都有路走了。
還剩下一條孤魂野鬼,這是大哥刀下留的殘餘,我要爲他清理乾淨。
籌備兩年,我等到了機會。
真沒想到,一條孤魂野鬼,竟然敢堂而皇之走到陽光裡來。
哦!我知道了!原來,有人給他披上了一件反光的外衣。
在廁所中,我勒死了楊輝,他回到了本該死屬於他的陰溝暗角里。
這時,我才得知,剛年滿二十的小妹,竟然要成親了,要嫁給一個苗人,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的小妹,成了我的犧牲品。
我再一次回到了久違的家鄉,時隔多年,恍如隔世,不知不覺,爹孃已然老了。
爹爹還是像從前那樣,一看見我就是一頓痛罵,但這次沒有把我攆出家門,他還告訴我,他沒有逼小妹,種種原因,他也不清楚。
爹爹說,小妹很想我。
親沒有成,小妹也被人搶走了,是大哥的弟弟,吳邦龍。
這個人,我沒見過,但聽大哥時常提起,說是個混蛋東西,但想起當時大哥的神情,我就一清二楚,這是個真漢子。
大哥是絕對不會看錯人的。
小妹是絕對不會看錯人的。
人們常說,這是緣。
我想去看你們一眼,我殺了人,不想像老鼠一樣東躲西藏,我的時間不多了。
我想去看你一眼,輕口對你說一聲:小妹,姐祝你幸福。
我想再摸摸我的馬頭琴,等油菜花開了,唱那首隻屬於我自己的春天的歌。
萱 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