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賢相信,韋寶的辦法多的很,不能走這項新政的路子,韋寶也一定能想到其他搞錢的辦法的。
誰知道韋寶這兩天並不來找自己服軟,反而直接遞交辭呈了,這就讓魏忠賢覺得韋寶愈發的難以掌控。
“千歲請放心,不就是九百萬兩銀子嘛,韋寶搞錢,說穿了還不就是挑毛病抄家,有什麼難的?大不了讓東廠和錦衣衛的人,火速抄一批東林黨大臣的家便是,九百萬兩紋銀,不是多大的事兒。”崔呈秀建議道。
魏忠賢搖頭:“沒有你想的那麼容易!韋寶抄家,殺人,但韋寶能保證各個衙門辦事,你能保證嗎?被韋寶整治過的衙門,不但沒有亂,反而能正常做事了,你能做到嗎?”
崔呈秀不敢說話了,抄家,殺人,這都容易,做了之後,能保證不出亂子,甚至保證比以前更好,這纔是最難的。
別說一個衙門,有時候殺一個有權勢的人,可能會引起一大片地區,一大堆人崩潰。
崔呈秀雖然沒多少本事,這些常識還是有的。
魏忠賢見崔呈秀不說話了,眼中閃過輕蔑,不耐煩的擺了擺手,讓衆人都退下了。
這也是韋寶最厲害的地方,因爲韋寶不是一個人或者一批人,天地會已經是一個政治集團,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團隊,甚至已經具備了一個政府應該有的各個部門。
這還是天地會初創階段,天地會內部還在磨合,否則,如果天地會已經是一個相對成熟的政府組織的話,對於韋寶的支持力度會更大。
政府組織泛指工商管理部門、商品檢驗部門、技術監督部門、稅務部門、政府經濟管理部門、海關、公平競爭委員會、政府其他機構和組織。
政府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政府指行使國家權力的所有機關,包括國家的立法、司法與行政機關。
其中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行政機關負責執行法律,司法機關負責運用法律審判案件。
狹義的政府僅僅指國家的行政機關,即根據憲法和法律組建的、正是行政權力、執行行政職能、推行政務、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機關體系,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韋寶在現代別說國家級的管理,就是最低單位,一個村的管理者都沒有當過。
韋寶搞的組織,肯定算不上省級。
現在韋寶搞出來的政府長什麼樣子,具體是什麼屬性,其實韋寶自己很多時候也迷迷糊糊的。
這可能是天地會最大的問題。
韋寶不但沒啥天賦,切沒啥知識,可以說是什麼都不懂的人,全憑想象去構建自己的政府。
政府組織形式是指政府的組織形式,常見的由共和制和君主制。
共和制國家的最高權力由選舉產生,並在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機關或公職人員手中而且國家的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的政權組織形式。
目前韋寶控制的地盤,已經比後世任何一個省的範圍都要大,就算把新疆西藏這樣的省份算進來也趕不上。
因爲韋寶不但控制了遼南,還控制了整個山東和北直隸的四分之一。
如果光是這樣,還不算大,最關鍵韋寶還在實際上控制了大半個朝鮮,這纔是最大的一塊。
現在韋寶的天地會組織還沒有面臨過什麼大的挑戰,只是在封建體制架構的基礎上進行一些簡單的改良,加入現代管理思維而已。
這很簡單,不難辦到,大部分有點常識的現代人都能辦到。
但如果要長期管理,有效管理,進一步升級,韋寶肯定要面臨更細緻化的改革和發展問題。
肯定要有一個明確的發展方向。
這些問題,其實韋寶很清楚,只是沒有能力,一直是能拖就拖,不想多花心思。
這些事情也沒有人能夠幫助他,必須他自己領頭去解決。
所以,韋寶主動請辭明朝政府的官職,不完全是因爲要以退爲進,不完全因爲躲避魏忠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韋寶感覺有些累,感覺需要花費更多時間在內部管理上。
韋寶很多時候,甚至連好好的思索一下未來的時間都沒有。
共和制國家的最高權力由選舉產生,並在有一定任期的國家機關或公職人員手中而且國家的權力機關和國家元首由選舉產生並有一定任期的的政權組織形式。
共和政體區別於君主政體,而且是作爲君主政體的相對面而存在的。
按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大體分爲兩類:議會共和制國家和總統共和制國家。
在議會共和制國家中,議會擁有立法、組織和監督政府,內閣等權力。
政府,內閣由佔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來組織,政府對議會負責,當議會通過對政府不信任案時,政府就得辭職或呈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選舉;作爲國家元首的總統只擁有虛位,沒有實權。
實行議會共和制的國家有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意大利、德國、奧地利、印度等。
總統共和制國家,在總統共和制國家中,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總攬行政權力,統率陸、海、空三軍,行政機關,政府和立法機關,議會相互獨立;由當選的總統組織政府。
美國是歷史上最早實行總統制共和制的典型國家。
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亞等國也實行總統共和制。
按國家政府組織形式,共和制國家又可以可分爲五類。
內閣制國家是一種內閣總攬國家行政權力並對議會負責的政體形式,與總統制相對。
由於內閣制政府具有對議會全權負責的特徵,故又稱責任內閣制、議會內閣制,是當前西方國家最普遍的政府組織形式。
內閣制的內閣是以議會爲基礎產生的。內閣首相,或總理通常由在議會中佔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的領袖擔任。
首相從政見基本相同的議員中挑選閣員人選,提請國家元首任命,組織內閣。
國家元首對內對外名義上代表國家,但並無實際行政權力,由內閣代表國家元首對議會全權負責。
元首頒佈法律、法令和發佈文告時,都必須由首相或有關閣員副署。內閣接受議會的監督,定期向議會報告工作。
如內閣得不到議會信任,其閣員必須集體辭職,或由內閣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舉行議會大選。新議會如果仍對內閣表示不信任,內閣則必須總辭職,由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組織新政府。
首相或總理是內閣政府首腦,主持內閣會議,總攬政務,擁有任免內閣成員和所有政府高級官員的權力,負責制定和執行國家對內對外的重大方針政策。
由於各國的情況不同,憲法賦予首相或總理的權力大小也不盡相同。
總統制國家是一種由總統擔任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資產階級共和國政府的一種組織形式,以美國爲典型,與議會內閣制相對稱,指由選民分別選舉總統和國會,由總統擔任國家元首,同時擔任政府首腦的制度。
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在憲法中都規定了總統的職權。
美國是最早實行總統制的國家,它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並互相制衡的制度。
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
總統的實際權力非常廣泛。
總統直接組織和領導政府。
政府不對國會負責,只對總統個人負責。總統有權接受部長的辭職或解除其職務。
內閣由總統指定的官員,通常爲各部部長組成,只是總統的集體顧問。
國家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完全分立,權力相互制衡。
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會無倒閣權,政府也無解散國會的權力。
但國會行使立法權受總統的制約,如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行使否決權,但國會再以2/3多數通過,不經總統批准即可成爲法律。
總統的權力也受國會的制約,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要得到參議院的認可,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如違憲犯法,國會可提出彈劾。
半總統制國家,半總統制是從總統制衍生的,一般也可以劃到總統制中。基本特點是國家元首,總統和政府首腦,首相或總理分設,由不同的人擔任,都負實際政治責任;議行混合,國家元首和議會都由人民直接選舉,議會中的多數黨組閣,推舉首相或總理;議會有倒閣權,但不能直接罷免總統。
半總統制的代表國家是法國、俄羅斯等。
議會制國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種,也稱議會民主制或內閣制,特點是其政府首腦的權力來自議會或國會的支持,而這種支持通過兩種途徑落實。
第一是國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長贏得國會的信任投票。
因此,所屬政黨未能贏得國會大選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國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
由國會重新在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
委員會制國家是一種特殊政府組織形式,又稱合議制,代表爲瑞士。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是由聯邦議會兩院聯席會議選出委員組成的聯邦委員會;聯邦委員會委員多數選自議員,但一旦當選,須辭去議員職務,不得兼任其他公私職務;委員實行集體領導,集體議事和集體負責;每年從7名委員中選一名做聯邦主席和一名聯邦副主席,事實上,主席和副主席按照進入聯邦委員會的先後順序,輪流擔任,任期1年,不得連任;聯邦主席對外作爲國家元首行使元首在外交禮儀方面的職權,對內兼任政府首腦,負責主持聯邦委員會會議,但無裁決權,也無權解散議會。
當然,韋寶最熟悉的還是華夏後世的體制。
可韋寶對於其他體制也有所聽聞,不能說完全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君主制國家的最高權力在實際上或名義上掌握在君主個人手中,君主終身任職並且實行世襲的政權組織形式。
君主制是相對於共和制而言的。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國王、皇帝、天皇、蘇丹等,擔當國家元首。
君主實行終身制,並且是世襲的。
這種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古代的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多實行這種專制制度。
中國是世界上實行君主制歷史最長的國家之一。
世界上還有十幾個君主制的國家,如沙特、科威特、摩洛哥等,而英國、瑞典等雖然還是王國,但已經演變成了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歷史上到今天,大體可分爲兩種君主制國家。
君主專制國家和君主立憲制度的國家。
君主專制國家又分爲兩類:君主專制制國家是實行君主獨裁的政體形式。
主要特點是:君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他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法律,臣民必須絕對服從。
君主依靠官僚軍事機構,維護其專制統治。
等級君主制國家是歐洲中世紀時西歐封建國家的君主藉助等級代表機構實行統治的政體形式,是封建割據向封建中央集權過渡的政權形態。
主要特徵是:在國王之下設立由國王召集,有貴族、僧侶和市民等代表參加的等級代表會議。
等級代表會議是君主的立法諮詢機構,是君主、貴族、市民等上層分子的政治聯盟形式,是反對封建割據和加強王權的工具。
自13世紀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國、英國和法國等先後實行等級君主制。
法國是等級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憲國家又分爲兩類:二元君主制國家和議會君主制國家。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
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諮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通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
二元君主制產生於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
議會君主制國家是以議會爲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
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虛位元首”,僅僅是國家象徵。
二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有英國、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日本、泰國等。
韋寶糾結的是想讓老百姓過好日子,加快開化速度。
其實對於是不是能當皇帝,韋寶是無所謂的。
雖然比較想當皇帝,沒有穿越重生之前,韋寶沒有感受到皇位這麼吸引人,但是現在對於韋寶來說,皇位是真的吸引人。
萬人之上,無上榮耀,誰不喜歡。
而且韋寶也覺得還是君主立憲制更加適合明朝。
君主立憲制當中,又以二元君主制,皇帝保留最大權力,更加符合韋寶的胃口。
但這有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將改變歷史!
一旦改變歷史,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改變,很可能會讓這段歷史面目全非,全面崩盤的啊。
如果是幫助大明完成君主立憲,則不存在這些問題。
那樣的話,韋寶會更加傾向於建立一個議會君主制國家。
議會君主制是以議會爲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
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虛位元首”,僅僅是國家象徵。
韋寶可以自己當然首相,掌控全局,朱家僅僅只是象徵性而已。
但這樣一來,也有很多問題。
一來,韋寶不甘心,憑什麼自己權勢滔天,還得爲朱家打工?
這是其一方面,其二是,這其實也改變了歷史了。
因爲大明將會在1644年完蛋啊。
如果韋寶在大明強行改制成功了的話,大明肯定會越來越好,到時候,到了1644年,還不知道是大明完蛋,還是後金完蛋呢,那不就改變了歷史了嗎?
可韋寶又是絕對不可能幫助後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