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4.10

景王帶着小花四處遊玩的同時,京中那邊漸漸進入了弩拔弓張的境況。

太子一系與晉王一系爭鬥越來越明顯了,明面上以御史彈劾晉王久滯京城不歸封地,於理不合。晉王那邊自然不是吃素的,回擊晉王是陛下諭旨留京養傷,讓晉王回封地必須得陛下下旨。更何況如今陛下抱恙,一直未能甦醒,生爲人子的怎能在此時離去。兩方吵得不亦樂乎,經常捋袖子在朝堂上撕起來。

至於暗地裡的爭端,那更是枚不勝舉,暫且太子因所在優勢略勝一籌,當然晉王也不是全無反擊之力。

可隨着時間的過去,太子的優勢越來越明顯了,相反晉王的劣勢卻是顯而易見。道理非常簡單,太子是嫡又是長,現如今也是太子監國的。而晉王唯一的靠山暫時靠不上了,雖說自己積累的力量不差,可陛下的昏迷不醒一直是隱憂,總會讓人忍不住猜測這人是不是真的不行了。

陛下一駕崩,太子是理所當然的繼位者,到那時候得罪太子頗深的晉王,可真就死無葬身之地了。

晉王與屬下幕僚幾番商議,不得不考慮兵行險招,暗裡晉州和齊州那邊動了起來。

***

景王和小花已經停留在這座叫‘屏瑱’小城幾日了。

小花想景王的計劃是出來遊玩十來日,如今時間早已超過,是不是要回去了。可景王一直沒有動靜,花了兩天時間把整個小城全部遊玩了一遍,才暫且安歇了下來。

也確實是累了,馬不停蹄的到處走到處看,第二日小花和景王睡到中午纔起來。

用了午膳,兩人坐在臨窗貴妃榻上。

小花瞅了景王一眼又一眼,總覺得他今日哪兒怪怪的。

“喜歡這裡嗎?”

小花以爲景王問的是這座小城,這小城依山傍水,環境清幽,平日裡街上並不擁攘,但有早市和晚市的時候卻是極爲熱鬧的。民風樸實,走在大街上總能看到一臉笑容的百姓,一副怡然合樂氣息迎面而來。

“喜歡。”

“你和孩子在這裡住些日子,我過些時日,來接你們回去可好?”

小花的笑臉突然就僵住了。

過了好半響,她纔開口問:“爲什麼?”

景王向來淡漠的眼神,突然就維持不住了。在心中琢磨了許久的藉口,此時要用到時才發現根本說不出口。

他只能側開臉,低聲道:“不要問。”

“爲什麼不要問?”

小花的口氣有點咄咄逼人了。

她知道這種態度不好,可當景王的話說出來後,她心裡總有一種很不詳的預感。那種感覺讓她心砰砰砰在胸腔亂竄,忍不住就開始恐慌起來。

景王的表情略顯得狼狽,拉過她,將她抱在懷裡,“你聽話,我過些日子,來接你。”

“爲什麼不讓問?”

“爲什麼要聽話?”

“爲什麼?究竟爲什麼?”

這一連串質問讓景王久久不能言語,只能不停的用大掌撫着她的背。

第一次,小花抗拒了這種撫慰,掙脫開來,固執的用眼睛看着他。

景王沒有去看她,只是道:“你聽話,帶着孩子住在這裡一段時間,西院那邊侍候的人,馬上就會送過來,不會不便的。”

“你明知道我要問的不是這個,爲什麼要如此?爲什麼?”

從沒和景王吵過架的小花,第一次言辭如此激烈,情緒如此激動,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起來。說着說着,眼淚忍不住就流了出來。

“給我原因!”

一向淡定泰山崩於前也不改其色的景王,兩輩子加起來也沒有這麼狼狽過,他甚至不敢去看她的臉。

明明早就計劃好了的,明明府裡那邊事物很多,明明說好也就是十來日的,他卻一拖再拖,丟下了所有事,就是想多陪陪她,就是不知該如何出口……

“你說啊!”

這聲音很大,震得景王心顫,震得門外的丁香和春草兩人都驚駭不已。

這是吵架了?

夫人和殿下感情一向好,兩人連臉都沒紅過,這次出來遊玩也非常高興,怎麼突然就吵架了?

丁香拍了拍春草,示意她聽着,自己則轉身去想法子去了。

“你爲什麼不說話呢?是不是與把孩子藏起來有關?!”

景王面露狼狽,震驚的望着滿臉淚水的小花。

“是不是?”

其實小花心裡早有猜測了,她一直想不透他爲何會行事如此詭異,尤其是在她和兩個孩子上面。

那個擴大後的西院,明明美輪美奐,卻給她了一種鳥籠子的感覺。什麼都有,什麼都不缺,想要什麼都能送到手邊來。大門之外還有一道大門,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進來,同樣的裡面的人也不是都能出去,能出去的只有那麼幾個。

其實關於這一切,小花都知道。

只是他不想讓她知道,她就裝作不知。那次說不想孩子被外人知道是第一次他漏了口風,自那以後她心裡就隱隱有了不安。

如今這不安終於落到實處,卻沒想到會是如今這種局面。

她知道他不是想拋棄他們母子三個,不要他們了,可到底是爲了什麼?

小花不敢去猜想,因爲她一猜想就忍不住心顫……

“是不是出了什麼事?”她只能用顫抖的嗓音這樣問他。

“你別問。”

隱隱的,景王素來淡漠如塵的面上竟帶了一絲乞求,讓小花看得淚水忍不住又滾落了一串下來。

“好,我不問了。”小花擦擦眼淚,說道,“但,不準丟下我和兩個孩子。”

景王無聲的嘆了口氣,道:“你聽話……”

話還沒說完,門外傳來依依叫‘父王、娘’的聲音。

“小公子和小小姐吵着要夫人和殿下呢。”

丁香、春草抱着晫兒和依依,眼含擔憂的走進來。依依和晫兒看到娘和父王,都伸着手要抱抱。

小花把依依接過,丟到景王懷裡,又抱過晫兒,然後讓丁香和春草兩人出去。

“依依、晫兒,父王不要我們了……”

這樣說了一句,小花便哭了起來,哭得頗爲悽慘可憐。

兩個孩子看娘哭了,都是愣愣的。還不到兩歲的娃兒懂什麼,見娘哭,便都哭了起來。依依哭得很大聲,一邊哭,一邊抱着景王脖子不丟,“父王,別不要。”

晫兒則是用小手在小花臉上抹着,眼淚汪汪的去看景王。

一時之間,屋裡全是娘仨個的哭聲。

景王直接手足無措了,不知該如何反應了。

“沒有不要,沒有不要……”說來說去,就只知道說這一句。

小花得寸進尺,“那咱們回府去?”

“你聽話……”

聽話的後面還沒說出來,小花又開始嚷着哭了起來,“以後依依和晫兒就是沒人疼的孩子了,父王不要咱們了……”

“你別瞎想。”

景王脖子上吊着小依依,坐到小花身邊,用手環住她,撫着她的發。

“是因爲別的原因,才讓你們住在這裡一段時間。過些日子,我便來接你和孩子。”

“你撒謊!”

景王面上一僵,無奈的抹臉一把,好吧,他確實撒謊。

這個計劃很久以前就有了,從她有了孩子那一刻。如今的局勢越來越緊張,雖是所有事情都是按着他所想的進行着,但最後到底如何,他真的沒有把握。

他什麼都可以賭上,但他賭不起她和兩個孩子。所以纔會有這次出行遊玩,景王甚至早就想好了,他們住在這裡無憂無慮。如果事成,他來接他們,如果事敗,後路也早已安排好。

孩子沒有外人知道,自然不會有追查,而她,他也早就安排好了,到時候自是可以金蟬脫殼。

至於自己,景王也早已給自己規劃好了結局,如果事敗,他除了死,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他其實可以像雲王所說那樣,帶着她和孩子逃。可也如他所說的那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找不到他的屍首,追捕就永遠不會停止,他又怎麼捨得讓她和孩子永遠活在不停的逃亡之中呢?!

更何況,他的尊嚴,屬於皇族的尊嚴,不允許他做出這種行爲。

“你果然撒謊了!駱璟你實在太壞了,我全心全意對你,孩子給你養了這麼大,你居然對我撒謊。你是不是想與王妃重歸舊好,覺得咱們礙眼了?嫌礙眼了就直說,不用撒謊的。”

小花知道自己現在是在胡攪蠻纏,可如若不胡攪蠻纏,她實在想不出用什麼法子來打消這個執拗男人心中的打算。

“你別亂想,沒有。”

景王曾耳聞有這麼一個說法,女人都是胡攪蠻纏的,最擅長的便是一哭二鬧三上吊。

給他普及這樣知識的,是他的武藝師傅嚴蠻子,他總是在他面前抱怨家中婦人太難纏。還有府中一些武將有女眷的,也曾議論過這種事,被他聽到過。

與小花兒在一起這麼久,他曾想過那些人說的話都是無稽之談,因爲他的小花兒很善解人意,很懂事,懂事的甚至讓人忍不住心疼。可此時他才知道,‘前輩’的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小花兒這種行爲,是不是叫做胡攪蠻纏?

“那你帶我們回府。”

“不行。”說不贏婦人的景王,只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說話方式,拒絕的很果斷。

“好,我們住在這裡,不回去了。”

景王驚訝之餘又有些心安,可小花下一句話打破了他這種荒謬的念頭。

“你前腳走,我後腳抱孩子跳河去!”

在景王訝然的眼神中,這話就這麼從小花小嘴裡蹦了出來,甚至讓景王有一種荒誕感。

“反正你也不要我們了,沒爹的孩子很可憐的,還不如死了算了。”

這是終極招數,三上吊嗎?只是上吊,換成了抱孩子跳河?

腦海裡閃過亂七八糟的念頭,景王無奈的又抱住她,“你別胡鬧。”

“我沒胡鬧,我說的是真的。”

門外突然響起一個男人的聲音。

“殿下,有府裡的信。”

景王鬆開抱着小花的手,坐正身子,“進。”

林青亭走進來看到一幅頗爲神奇的場面。

那個傳聞中的花夫人抱着小主子半側身子坐在榻上,而殿下則是脖子上吊着另一個小主子坐在一旁,本來很正經的坐姿,很威嚴的表情,卻因爲脖子上多了一個還在抽抽搭搭的小女娃兒而多了幾分詭異。

他也沒敢多看,把信遞給了景王。

景王這次出行並沒有帶福順,只帶了十來個心腹儀衛。本是想都留在這裡護着她和兩個孩子,卻計劃不如變化快,怎麼也說服不了她。

看完信,景王的面色凝重了起來。他揮揮手,林青亭便退了下去。

景王側臉看向一旁扭着身子的她,又看脖子上撇嘴抹眼淚的女兒。

“真的不願住在這裡?”

小花正過身子,面向他,瑩瑩的眼中滿是淚水,“和殿下一起回府。”

又是一聲幾欲無聲的嘆氣,過了良久,景王才無奈點頭。

景王趕着回府,所以並沒有耽誤時間,很快便吩咐啓程了。

一路上小花都處於恍惚狀態,只知道緊緊抓着景王的手不丟。景王和她說了好幾次一定帶她回去,她也是不放手,似乎總怕他是騙她的,把他們母子幾個給丟下了。

直到回到熟悉的西院,小花才放下懸空很久的心,不過她很快就笑不出來了,因爲她見到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人。

“你怎麼在這兒?”

27| 4.10120| 4.10第20章第4章104| 4.10123| 4.10128| 4.10137|第 137 章29| 4.10100| 4.1050| 4.10139| 4.10179|後記六154| 4.10124| 4.1071| 4.10103| 4.10103| 4.1062| 4.1068| 4.10146| 4.10158| 4.10121| 4.1078| 4.10125| 4.10184|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50| 4.1081| 4.1062| 4.1074| 4.10157| 4.1059| 4.10119| 4.1074| 4.10第14章120| 4.10145| 4.10139| 4.1062| 4.10102| 4.10138|第 138 章第13章153| 4.1036| 4.1088| 4.10144| 4.10第18章74| 4.1039| 4.10118| 4.10183|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34| 4.10122| 4.1033| 4.1055| 4.1075| 4.10157| 4.10175|後記二100| 4.1037| 4.1074| 4.10138|第 138 章47| 4.10139| 4.1092| 4.1086| 4.1050| 4.10147| 4.10132| 4.1067| 4.10第16章115| 4.10115| 4.10160| 4.1029| 4.10108| 4.1085| 4.10138|第 138 章98| 4.1042| 4.1078| 4.1036| 4.10148| 4.1099| 4.10107| 4.10163| 4.10147| 4.10177|後記四111| 4.10第16章125| 4.1065| 4.1092| 4.1073| 4.10142| 4.1048| 4.10146| 4.10135| 4.10第8章
27| 4.10120| 4.10第20章第4章104| 4.10123| 4.10128| 4.10137|第 137 章29| 4.10100| 4.1050| 4.10139| 4.10179|後記六154| 4.10124| 4.1071| 4.10103| 4.10103| 4.1062| 4.1068| 4.10146| 4.10158| 4.10121| 4.1078| 4.10125| 4.10184|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50| 4.1081| 4.1062| 4.1074| 4.10157| 4.1059| 4.10119| 4.1074| 4.10第14章120| 4.10145| 4.10139| 4.1062| 4.10102| 4.10138|第 138 章第13章153| 4.1036| 4.1088| 4.10144| 4.10第18章74| 4.1039| 4.10118| 4.10183|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34| 4.10122| 4.1033| 4.1055| 4.1075| 4.10157| 4.10175|後記二100| 4.1037| 4.1074| 4.10138|第 138 章47| 4.10139| 4.1092| 4.1086| 4.1050| 4.10147| 4.10132| 4.1067| 4.10第16章115| 4.10115| 4.10160| 4.1029| 4.10108| 4.1085| 4.10138|第 138 章98| 4.1042| 4.1078| 4.1036| 4.10148| 4.1099| 4.10107| 4.10163| 4.10147| 4.10177|後記四111| 4.10第16章125| 4.1065| 4.1092| 4.1073| 4.10142| 4.1048| 4.10146| 4.10135| 4.10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