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

這一日,阮思義也就寫了兩封家書,一共得了十個銅板。

直到黃昏來臨,街上的商販都收攤了,他纔開始收撿東西裝好,揹着書箱歸家。

在他準備收攤時,斜對面拐角處站了許久的一人,趕忙轉身離去,轉身的同時抹了抹不知是什麼滋味的淚水。

阮思義到了家,小院裡早就燃起了燈火。

喬氏在桌前擺飯,阮思義進屋先去放了書箱。

“相公,吃飯了。”

他沒敢去看她,她也沒敢去看她。

吃到半途,他從袖子掏出一把銅錢,推了過去。

“相公你這是從哪兒弄來的錢?”

“反正不是盜來的。”

阮思義口氣有些不好,喬氏沒有說話。他似乎感覺自己口氣不對了,聲音低低的道:“是掙的。”

那邊含糊不清的嗯了一聲,阮思義似乎聽到了哭腔,又似乎沒有。

……

晚上,一張牀上,睡了兩個人。

他在外,她在裡。

搬來這裡後,房間只有兩個,牀也只有兩張,阮思義不可避免就和喬氏同睡了一張牀。雖說楚河漢界相隔有些距離,但終究是在一張牀上。

以前阮思義從未和喬氏睡在一張牀上,他嫌她長得不好,娶妻這麼多年,掛着夫妻之名,卻沒有夫妻之份。

而如今,該走的都走了,最該是離開的她,卻仍是在他身邊……

阮思義的心情很複雜……

……

日子便這麼不緊不慢的過着。

就像那名老漢說的那樣,是可以有生計的,卻僅是溫飽罷了。

隨着阮思義擺攤時間越來越久,他的代寫書信漸漸也開始有了老主顧。像給他開了第一張那個大娘,就是定點在他這裡代寫,甚至還幫他帶了好幾個主顧過來。阮思義每日生意好點能賺百十個文錢,差點的話也能賺個三十多文。

做了一段時間後,阮思義也知道自己畫兩幅字畫掛在攤子上附帶賣了。

他以往喜歡附庸文雅,像裝裱字畫這類都是會做的。做好一副碰到識貨的人,可以賣幾兩的銀子的。當然也可能一兩月都買不了一副的,畢竟買字畫的人都是有點餘錢的,自然不會在這種小攤上買的。

時間久了,阮思義每日把掙來的錢給喬氏,自是瞞不過她在做什麼。有時候喬氏見他中午不回來,也是會去給他送個飯什麼的。

……

忽一日,阮思義的小攤旁邊又多了一個小攤子。

小攤子賣得東西很簡單,也就是包子和饅頭。

陳媽媽會做點心,包子饅頭之類也是會做的。做這個本錢不多,也不怕會虧錢,現做現蒸,有剩餘的便晚上拿回去吃。而且這樣一來,阮思義中午也有現成的東西可以吃了。

日子久了,一條街上的人都知道那個代寫書信的攤子和包子攤是一家人,兩人是小兩口。

對於那個總是默默坐在那裡擺攤的書生,其實四周的人觀察已久。

無他,總覺得他不像是一個幹這個的人,並且人很沉默,總是低着頭坐在那裡,一坐就能坐上一日。

剛開始是這樣,日子久了,那個書生也會拿出一本書坐在那裡默默的看起來。一本線裝的書,他翻來覆去看了許久,邊緣都磨捲了。

與之相反,那個包子攤的婦人卻是要熱情許多。一開始還有些臉皮薄放不開,之後也能和來買包子饅頭的老主顧或者周圍相鄰擺攤的說兩句了。

“老闆,給我包兩個饅頭。”

“好的,一共兩文。”

阮思義投注在手裡書的目光往那邊移了過去——

她穿了一身青布衣裙,頭上挽着獨髻包着頭帕。似乎少了綾羅綢緞與滿頭金翠,人一下便輕省了許多。往日嫌棄的圓墩墩的身材,因爲這些日子的操勞,也瘦了許多。紅撲撲的臉,掛着滿臉的笑,接過對方的銅板,她便收到圍裙下的那個口袋裡……

喬氏把銅錢放好,感覺有人看她,一擡頭對上他的眼。

他慌忙收回目光,她也是。

“相公,你是不是餓了?”

阮思義莫名有些惱怒,她每次都只會問他這一句,弄得好像他是豬似的。

可這種惱怒是不好言說的,他只能搖搖頭。

到了中午,街上的人便少了。

喬氏拿出來一個小風爐,填了些柴進去,從小車上拿了一隻瓦罐出來。點火,不一會兒,瓦罐裡的湯便滾了。

她上手摸了一下,燙得一縮,忍不住摸摸耳垂,又去拿抹布包了邊緣端下來。拿出兩隻粗瓷碗,把瓦罐裡的湯倒了出來。一隻碗裡倒了滿滿一碗,另一隻碗卻只倒了半碗。最後瓦罐裡沉底的食材,都被她倒進半碗之中了。

之後,她從蒸籠裡撿了兩個熱騰騰的包子,裝進盤子裡。並着那碗湯,一併給阮思義端了過去。

“相公,吃飯了。”

阮思義沒有說話,默默的接過,喬氏則去了旁邊自己小攤後的凳子上坐下。

正欲開始吃午飯,面前那碗卻被拿走,緊接着另一隻碗放在她面前。

“那個、相公,我喜歡喝湯的。”

阮思義沒理會她,端着那湯便喝了一大口,轉身去吃自己的饅頭。

喬氏低着頭一點點掰着饅頭往嘴裡喂,沒有人看到她其實早已淚流滿面。

晚上收攤,阮思義把自己那邊收拾好,默默過來幫喬氏收撿。之後,他揹着書箱,空出的手幫喬氏推車。

小車看似很小,其實很沉,喬氏一個人推是很吃力的。

這輛小車,她獨自推了一個月,偶爾陳媽媽會來幫她,之後的兩個月,卻多了一個人幫她推。

……

這日,用完晚飯。

喬氏收拾完桌子,悄悄在桌邊放了一樣東西。

阮思義看到那東西一愣。

這並不是什麼珍奇的寶貝,是一本‘論語’。

對於以往的阮思義來說,是視如敝屣的。可如今,卻是他想了許久,都沒有捨得去買,亦或是根本沒有餘錢去買。每日所掙的銀錢僅夠不餓肚子,而這樣一本書卻是需要好幾兩銀子。

喬氏放下後便去竈房了,阮思義愣了良久才緩緩伸手去拿那本書。

拿過來後,他摩挲了許久。

……

夜裡。

安靜的睡房裡,被紗帳圈起來的一方小小的天地。

“其實,你可以回孃家的,不用、不用跟着我一起過這樣的日子……”

喬氏大張着眼睛,瞪視着空無的上空,強忍哽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我哪兒也不去……”

她以爲終於可以捂熱了,還是沒捂熱嗎?

喬新蘭,你還能堅持多久?

他似乎就在身邊,又似乎不在。明明離得很近,卻又覺得很遠。

喬氏小心的翻過身,把臉埋在被子裡,屏住呼吸良久,才淚如雨下。

一哭便止不住了,哭得昏天暗地的。

她以往從來不會這樣的哭,她想哭了便會哭得很大聲。後來慢慢發現哪怕她哭得聲音再大,鬧得再兇,也不能讓他的目光停駐,她便改了……

她也是要體面的……

她可以吃苦,可以過以往想都不敢想的苦日子,她以爲自己會受不住,實質上並沒有很難。

她覺得自己現在很堅強,可以面對任何窘境,才發現只是他的一句話,她便再也承受不住……

“別哭……”

黑暗中,有個聲音這麼說,有一隻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似乎想安慰卻又不知該如何。

喬氏轉過身來,一頭扎進阮思義的懷裡,放聲痛哭。

她哭了很久,邊哭邊嘴裡喃喃,‘我一定不會離開你,一定不會’……

這句話她嚀喃了很多遍,似乎在說服他,也在說服自己。

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從家裡出事到現在,哪怕心裡再憋屈,阮思義都沒有哭過。可是此時卻忍不住嗓音發顫,手發抖。

“別哭……”

實在止不住,最後他用了最原始的彷彿,用嘴堵了上去……

淚水是鹹的,不知怎麼,卻又多了那麼一點甜……

……

第二日天還沒亮,喬氏便悄悄起來了。

陳媽媽起的比她更早,一大早便在和麪蒸饅頭包子。

面是頭一日醒好的,早上起來只用包了現剁好的餡兒,放在蒸籠上蒸好。到時,喬氏拿到市集上去賣,只用下面燒點柴禾熱着就好。

“媽媽,你怎麼又這麼早起來?”

“年紀大了睡不着,就早點起來做事。”

“媽媽,你跟着我受苦了……”

“說什麼呢小姐,媽媽不苦。”

兩人搭手忙完,天也亮了。竈臺是雙竈口的,等包子蒸好,一旁煮的稀粥也好了。把蒸籠端了下來,陳媽媽就着火炒了一個青菜,喬氏從醃菜罈子裡撿了點醬菜出來,然後便可以吃早飯了。

喬氏端着早飯出來,阮思義正站在正房門處往這邊看,眼神剛好撞上出來的喬氏。喬氏臉紅了,阮思義臉也疑是紅了。

用罷早飯,兩人便一起出攤去了。

把攤子擺好,兩人坐下歇口氣,阮思義手裡突然被塞進一個微熱的東西,低頭一看,是一枚煮熟了的雞蛋。

“呃,你昨晚兒累了,給你……”

“老闆來兩個包子。”

“哎,來了。”

看着手裡的雞蛋,阮思義很想說一句,他並沒有累着。

第11章116| 4.10第19章51| 4.1081| 4.1078| 4.1082| 4.10124| 4.10142| 4.1034| 4.1065| 4.10151| 4.10123| 4.10124| 4.10181|後記八76| 4.10第18章71| 4.1074| 4.10130| 4.1095| 4.1074| 4.1058| 4.10100| 4.1097| 4.1090| 4.10103| 4.1065| 4.10149| 4.10184|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79| 4.10154| 4.10169| 4.10129| 4.10108| 4.10134| 4.10175|後記二82| 4.10118| 4.10168| 4.1062| 4.10170| 4.10第10章147| 4.1030| 4.1076| 4.10103| 4.10161| 4.10173| 4.10第19章156| 4.1035| 4.1091| 4.10171|4.10|60| 4.1052| 4.1082| 4.1077| 4.1033| 4.10158| 4.10第14章181|後記八133| 4.1036| 4.10第23章第9章109| 4.10第18章115| 4.10106| 4.10120| 4.1060| 4.1097| 4.10第23章32| 4.10144| 4.1047| 4.1058| 4.10166| 4.10166| 4.10101| 4.1061| 4.1039| 4.1075| 4.1027| 4.1031| 4.1070| 4.10142| 4.1060| 4.1041| 4.1039| 4.1097| 4.1042| 4.1081| 4.10134| 4.10162| 4.1033| 4.10第22章46| 4.1040| 4.10
第11章116| 4.10第19章51| 4.1081| 4.1078| 4.1082| 4.10124| 4.10142| 4.1034| 4.1065| 4.10151| 4.10123| 4.10124| 4.10181|後記八76| 4.10第18章71| 4.1074| 4.10130| 4.1095| 4.1074| 4.1058| 4.10100| 4.1097| 4.1090| 4.10103| 4.1065| 4.10149| 4.10184| 番外之阮思義vs喬氏79| 4.10154| 4.10169| 4.10129| 4.10108| 4.10134| 4.10175|後記二82| 4.10118| 4.10168| 4.1062| 4.10170| 4.10第10章147| 4.1030| 4.1076| 4.10103| 4.10161| 4.10173| 4.10第19章156| 4.1035| 4.1091| 4.10171|4.10|60| 4.1052| 4.1082| 4.1077| 4.1033| 4.10158| 4.10第14章181|後記八133| 4.1036| 4.10第23章第9章109| 4.10第18章115| 4.10106| 4.10120| 4.1060| 4.1097| 4.10第23章32| 4.10144| 4.1047| 4.1058| 4.10166| 4.10166| 4.10101| 4.1061| 4.1039| 4.1075| 4.1027| 4.1031| 4.1070| 4.10142| 4.1060| 4.1041| 4.1039| 4.1097| 4.1042| 4.1081| 4.10134| 4.10162| 4.1033| 4.10第22章46| 4.1040|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