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抖着手, 將細小的暗器拔下來,臉上當即一片慘白,“我沒事。”
沒事個鬼,五葉香可是很毒的,能在瞬間使人渾身麻痹,超過了時間,救都救不回來,說是見血封喉一點不爲過。
元國爲什麼要選這個, 就是想要他的命, 好不容易躲了過去, 這人居然自個兒捅自己一下,主動讓自己中毒,怎麼想的?
朝曦無法理解, 還好她早備了藥, 要不然沈斐現在已經見了閻王爺。
其實聽到沈斐問她‘能解嗎’的時候朝曦心中便有一種預感, 可惜沈斐手太快, 沒來得及阻止。
“好點了嗎?”朝曦已經給他餵了藥, 沈斐嚥下去後一直閉着眼, 沒說話。
因爲毒擴散的很快, 藥選的也是急效的,沈斐吃完嗓子當即刺激的說不出話。
他想回答朝曦,張張嘴,好幾次什麼聲音都沒有,朝曦乾脆讓他歇着, 自個兒將沈斐的衣裳撕開,露出中了毒的傷口,解藥捏碎,摁進沈斐的血肉中。
動作太急太粗魯,沈斐倒抽一口涼氣。
“活該。”朝曦一邊給他處理傷口,一邊罵道,“誰叫你自己手欠捅自己?”
沈斐也不解釋,疼的厲害便想用手去捂傷口,被朝曦一巴掌打下去,“別動。”
他越是動,毒擴散的越快,解藥是後來吃的,跟不上毒擴散的速度,到時候才疼呢,搞不好會留下什麼後遺症。
想了想又掏出一顆解藥,在沈斐的心臟位置割開一道口子,護住他的心。
沈斐還算聰明,沒有捅左邊心臟的位置,捅在右邊,她處理的快,又有藥蠱護心,沒什麼大礙,歇個十天半月養養身子便是。
沈斐今年不太順啊,動不動受傷,中毒,吃藥,有機會要給他拜拜佛。
也不知道附近有沒有寺廟,朝曦這邊還在打聽,轉頭就發現沈斐那廝居然不顧身子找了幾位將軍過來商議大事。
她好不容易給這人揹回來,毒驅了,藥餵了,塞進被子裡準備讓他好好休息,怕打擾他睡覺,自個兒出來,也才一會兒的功夫,這人居然揹着她招人進了帳篷,還找了人看守,不讓任何人進去,連她也不行。
朝曦很生氣,叉腰在帳篷外站了半天,她耳朵靈,隱隱約約聽到一些動靜。
李將軍聲淚俱下,再三保證一定會爲外孫報仇,其它將軍也紛紛表忠心,說一些讓元國付出代價的話。
總之他們談來談去,就一個意思,元國暗算沈斐,不守承諾,所以大順決定不與元國議和,要徹底攻下元國。
朝曦先是懵懵懂懂,後反應過來,沈斐從頭到尾就沒想過議和,元國屢屢作惡,又傷他父皇一條手臂,間接改變了他的命運,國恨家仇加一起,怎麼可能議和?
但是元國有‘投降’作爲保護傘,沈斐拿它沒辦法。
不知何時起,爲了安民心,只要投降便能獲得新身份,安心的繼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
畢竟元國幾千萬的人口,不可能盡數屠光,往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還是元國人,但是改口在大順之下,若是出現投降還繼續殺來,無異於激怒全國的百姓,讓他們反,自己得不償失是一回事,失信與人也是一回事。
再加上這是國與國之間的事,用沈斐的話說,他還真不能做主,須得朝中八成的大臣同意才行,繼續打下去財力物力人力全部都要跟上,花那麼大的代價,打回來之後跟現在沒啥兩樣,每年上個貢完事,還落個嗜殺成性的名頭。
總之對大順各方面都不利,也不會得到其它國家的支持,有些國家會找藉口,說大順太過兇殘,咱們幾個國家聯合起來討伐他。
因爲確有其事,人們義憤填膺,很容易招起隊伍,四面夾擊圍攻大順。
到時候遭殃的就是大順。
但是沈斐這一受傷,情況立馬一變,變成了元國不對在先,先是假意求和,又暗中傷害沈斐,大順登時佔了理,即便強行摁頭攻下元國,誰也不能說大順半個不對。
元國自己人還理虧,沈斐的仇也能報了,報的光明正大,得到整個大順的支持。
他自個兒親自去邊疆打仗,本來就已經很得人心,又因爲這事受傷,‘勞苦功高’的名頭一蓋,一舉三得。
好傢伙,小看這廝了,心機真重。
朝曦又站了一會兒,裡面的小會議終於結束,好幾人掀開簾子出來,朝曦不想與他們碰面,躲了躲,等他們走了纔出現。
裡面沒有聲音,門口的侍衛也不再攔着她,朝曦蹬蹬幾步進了帳篷,一眼瞧見站在沙圖邊上的沈斐,手裡拿着大順的旗子,插在元國的地盤上。
他的目的很明確,跟旁人不同,攻打元國不是讓元國成爲大順的附屬國,而且真真切切的納入大順的版圖中,成爲大順的一個郡。
“你回來了。”沈斐衝她一笑。
笑容還跟以前一樣,那般明媚好看,若是平時,朝曦一定覺得心裡很暖,今天莫名覺得有些不認識他。
這真的是那個病秧子,任她欺負折騰的沈斐嗎?
到現在朝曦對他的印象還停留在沈斐很弱,沈斐很脆的階段。
可現在看來根本不弱,根本不脆好嘛?
折騰來折騰去就是不死,命大的宛如得了菩薩保護,說是運氣,又不是,在鳳凰村時,腿都瘸了,走路都不利索,還是殺了好幾個黑衣人,自己解了毒,活得好好的。
回京城時明後幾乎一手遮天,還是沒能殺了他,一招金蟬脫殼,引出背叛者,還扳倒了明後。
最近又殺了赫爾辛德,要說旁的都使了陰謀詭計,殺赫爾辛德可是真刀真槍?
用陰謀詭計,說明他腦子好使,真刀真槍的打,說明他功夫不錯,這不就是傳說中的文武雙全嗎?
哪裡有一點點的弱?
朝曦努力改變自己對他的看法,不能再把他當成脆弱的花瓶,要不然她一輩子都別想瞭解沈斐,沈斐是多變的,不止一個模樣。
“寺廟問到了嗎?”朝曦臨走前告訴過他,想找個寺廟幫他祈福。
“沒有。”朝曦搬個板凳坐他旁邊,倆手一攬,抱住沈斐的腰,“你可以假裝中毒的,爲什麼來真格的?”
沈斐失笑,“演戲要演全套。”
說的也是,萬一被人拆穿,那可真是尷尬,雖然一般情況下沒人敢質疑他,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唉……”朝曦幽幽嘆口氣。
“怎麼了?”沈斐問。
“有傷肯定會留疤的嘛,你看看你身上,都多少疤了。”赫爾辛德那一劍不用說了,十成十會留疤,面積太大不好處理,只能等長好的時候再看。
還有一些七七八八的小傷口,光這次就倆,一次沈斐用暗器捅的,一次朝曦拿刀割開的,用來抹解藥。
不過她切的有分寸,不會留疤,暗器留下的傷口細心抹藥慢慢會淡,就赫爾辛德刺的那一劍,成了朝曦的心病,每次看到都會唉聲嘆氣,心裡不得勁。
“傷疤在我身上,你嘆什麼氣?”沈斐不解。
朝曦當即瞪眼,“說的都是廢話,每天看到的人是我,我能不急嗎?”
還好在背後,前胸看着還是那麼好看,就沈斐轉身的時候,或是用手去摸能摸出疤痕。
沈斐表情無奈,“朝曦,你的腦子裡裝的都是什麼?”
還能有什麼,留了疤就不好看了,不好看朝曦——嫌棄。
她眼神太明顯,沈斐瞧了出來,本想說她兩句,半路作了罷,改口道,“我以後會注意,儘量不受傷,不留疤。”
這樣纔對嘛,難得他有這個覺悟。
“還要配合我抹藥。”
這條十分關鍵,沈斐不喜歡那些油油膩膩的東西,抹上他不舒服,有時候會偷偷洗掉,或是用方巾擦掉。
“我要是不配合隨你處置。”
朝曦心情這纔好了起來,老早便琢磨了很多想法,一直沒機會用上,得了他的肯定回答,當即決定實踐,配一些美容養顏,祛斑消疤的藥膏。
最好不會油不會膩,賣相看得過去,聞起來香香的那種。
自己用的東西,朝曦通常隨便裝在茶碗裡,味道也不太好,一股子藥味,被沈斐嫌棄了不是一回兩回,朝曦深受打擊,這回特意去了很遠的地方採了梅花,用梅花調製。
沈斐跟她一起去的,他身體太差需要多走動走動。
朝曦有時候忙,自己走不開,也會特意吩咐他山上山下,集市上帶些東西回來,主要目的是爲了鍛鍊他,其次自個兒省兩步路。
不過她很快發現完全沒有省到,還將自己氣個半死。
沈斐這廝平時聰明的不要不要的,十個朝曦也鬥不過他,但是在別的方面委實像個笨蛋。
叫他買塊乾淨的凝脂,當真只買一塊,指甲蓋那麼一點,能幹什麼?
開始以爲是意外,後來發現是這廝太懶,她說買一塊,打死不多買一塊,她說上山摘兩根青菜,這廝真的就摘了兩根回來。
一根不帶多的,他難道以爲兩根菜能炒一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