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曦水接在手裡,邊喝邊盯着沈斐看,“沈斐,你怎麼對我這麼好?”
她把這人困在山谷,這人也不惱,她光明正大把玩這人的手,想跟他睡,這人也不惱,脾氣好到不可思議,還給她擦汗,做飯,生病了照顧她。
隔壁的劉大娘說,男人就跟大爺似的,歷來只有女子照顧男子,想讓男子照顧妻子,比登天還難。
她說的不對,不是全天下的男人都這樣,沈斐例外。
“朝曦。”沈斐糾正她,“不是我好,是你接觸的人太少。”
相處這麼久,除了平安和師傅,她嘴裡從來沒有出現過別人,師傅離開她三年之久,平安自己都是熊孩子,不要人照顧便算謝天謝地,又怎麼反過來照顧朝曦?
沒人對朝曦好,所以他只是稍稍對她做點什麼,這人便以爲他很好。
“我做的都是很平常的事。”
他爲朝曦做的,不及朝曦爲他做的萬分之一,朝曦一個女孩子,大半夜出去給他採藥,一雙腿累得又紅又腫,她也不說,睡着了嘴裡還喊着脆骨蛇。
救他的人是她,平時燒飯的人也是她,一刀一刀給他做三腳架,柺杖,買來輪椅的還是她,她自己做了這麼多,才得來這麼一點兒的回報,大多數人會怨,會恨,會覺得不公平,朝曦非但沒有,反而覺得他太好了。
真不是他太好,是她太單純。
朝曦是個奇女子,有時候覺得她宛如小孩子似的,很容易滿足,有時候又覺得她兇殘無比,那些個□□毒物隨便抓,她敢一個人半夜上山,也不怕黑,甚至連火把都沒拿,七成的男子都不如她。
“是嗎?”朝曦捧着碗,表情若有所思。
她纔不信沈斐的話,任她爲所欲爲是平常事?
爲了不打擾她睡覺,一撐好幾個時辰是平常事?
在她生病時照顧她是平常事?
如果真是平常事,爲什麼師傅和師祖,還有那家人從來沒爲她這麼做過?
她長到十八歲,不僅沒人爲她這麼做過,也沒見身邊的人有這樣的經歷,她於沈斐而言,一定是特殊的。
朝曦心滿意足,喝了藥,吃了點沈斐做的飯菜和粥,差不多後又睡了過去,這回睡的不深,迷迷糊糊聽到水聲,然後是冰涼的東西覆在額頭上。
沈斐在給她降溫,朝曦身上有些燙,那冰涼對她來說恰到好處。
許是體溫太高,沈斐時不時要重新換一個方巾,沾溼了蓋在朝曦腦門上。
因爲腿腳不方便,上了牀很難下來,乾脆一直坐在輪椅裡,半夜實在困的厲害,便躺在長椅裡睡。
長椅裡有被子,平時都是朝曦睡,沈斐難得睡了一夜,第二天起來渾身腰痠背痛。
他平時有空沒空也會躺一躺長椅,第一次知道原來不能躺久,躺久了會很難受。
自從他來之後,朝曦一連睡了大半個月的躺椅,也就最近纔開始跟他擠一個牀,這麼久的時間,她居然盡數忍了下來,一句抱怨的話都沒說。
沈斐低頭瞧了瞧人,朝曦側躺着,半張臉陷進枕頭裡,露出來的半張臉清秀雋美,白皙異常,充滿了少女的彈性。
她生活規律,每日堅持鍛鍊,身材修長,肌膚緊繃,加上吃的注意,臉蛋保養的很好,即便湊的很近,也瞧不出一個毛孔,不是柔弱的美,是健康的美,瞧着就不是弱不禁風的類型,不太符合大多數男子的審美。
沒有人誇,不代表她不好看,只是鄉下陋習容不下她而已。
自從裹小腳盛行,不知什麼時候起姑娘們變得越發柔弱,楚楚可憐,引得衆多男子相繼折腰,審美也發生了改變。
偏愛嬌小可人的女子,朝曦對於女子來說過於的高,普通的男子都比不上她。
男人自尊心強,身高被比了下去,自然會想盡辦法貶低她,說她年紀大,是沒人要的老姑娘,其實並非如此。
朝曦長的很好看,穿衣也比那些女子大氣,即便隨隨便便往身上一套,便能顯出不一樣的氣質。
她也不是老姑娘,只是鄉下普遍結婚早,童養媳,十一二歲嫁人的女子比比皆是,如此便顯得她十八歲還嫁不出去有些另類。
其實只要她走出大山,去京城看看,便會發現那裡沒有裹小腳,高個子女孩不會被人嫌棄,十八歲也不是老姑娘,雙十年華沒嫁人的比比皆是。
京城在天子腳下,朝廷很早便出面制止裹小腳的陋習,可惜力度不夠,位置稍偏一些的山村依舊我行我素,以爲給女兒裹了小腳,便能嫁個有錢人,更得丈夫喜歡,其實都是異想天開。
裹小腳已經過去,稍大些的城裡女子們已經換了一種玩法,開始在臉上做文章,摸索出各種各樣的眉形,柳葉眉,遠山眉,新月眉,臥蠶眉,一個都不適合朝曦,朝曦就這樣乾乾淨淨,素面朝天便是。
瞧着更喜人。
朝曦身體太好,才躺了兩天,退了燒,出了汗,又活蹦亂跳起來,其實心裡不想好,不好就可以繼續讓沈斐照顧着,什麼都不用管,沈斐會把藥拿過來,水端過來,飯菜做好,不過他手腳不方便,有一次朝曦發現他吃飯時一反常態,將一隻手擱在桌子下。
開始朝曦沒注意,筷子掉了低頭去撿,那人又把手拿了上去,擱在桌上,等她起來,他又快速放下來,朝曦便知道了,這人的手受傷了,無非是切菜的時候切到。
他不想讓她知道,朝曦只好假裝不知道,同時讓自己的身體‘好’起來,接下沈斐的活。
又休息了一天,養足精神纔開始處理脆骨蛇,磨成粉,與其它藥材一起,熬成一鍋,備着給這人喝。
針和工具一一擺開,放在桌子上,朝曦要施針了。
怕被人打擾,亦或者平安找來,日子選在晚上,窗戶盡數緊閉,有細縫的地方用棉花和稻草堵住,不讓風進來。
朝曦要聽,聽施針時的動靜,不能被任何東西打擾,風也不行。
一切準備就緒後將這人扒光,被子蓋在腰以下,取了針摸沈斐的穴位。
這幾天她已經陸陸續續摸了很多次,對這具身體熟的就像自己的一樣,輕而易舉找到下針的地方。
第一針在最後一根脊椎的尾骨上,很成功,朝曦似乎聽到了針小小的鳴叫聲。
絕破針法有一套自己的針,頭大身子小的設計,尾部有個孔,細細看會發現裡面塞了顆小珠,很小很小,小到肉眼幾乎看不到的地步。
針太細,拖不住尾部,頭重腳輕那針就會微微搖晃,發出一種鳳鳴似的好聽聲音,旁人聽不到,只有朝曦能聽到,連她師傅都聽不清,反正每次問她,她便敷衍道,聽到了聽到了。
朝曦覺得她沒聽到,純屬應付她。
第一針成功,給了朝曦很大的自信,第二針穩穩落在該下的地方,也成功了,然後是第三針,第四針,一點意外都沒有。
越到後面,朝曦壓力越大,汗不由自主流下來,怕糊了眼睛,只能在衣服上蹭蹭。
她不是第一次施展絕破針法,雖然嘴上說的嚴重,實際上成功率很高,但她只在快死的動物身上施針,比如說撿到受傷的動物,帶回來做個實驗。
森林很殘酷,受了傷幾乎等於死刑,狼受了傷會脫離羣體,自己一隻狼生活,羊受了傷也會脫離羣體,找個地方等死,很容易就能撿到。
反正都要死了,朝曦便想着替它們改變命運,也不是每個都救,看她餓不餓,餓了就吃掉,不餓就撿回來救救。
平安就是這麼被她撿回來的,它來的時候心跳已經很弱了,被她捆起來養了幾天,一放跑就用仇恨的眼神看她,後來又受傷了,也是朝曦給它治的,這隻熊有點智商,知道不是害它,便乾脆放下心結,漸漸接近她。
朝曦不是第一次在它身上下絕破針法,每半年下一次,沈斐來的時候剛好到了時間,許是被他看到了,亦或者他猜到的。
沈斐給她的感覺就像祖師爺似的,什麼都知道,什麼都懂,問他什麼都能回答上來。
有一次朝曦不小心在山裡摘到紅色的蘑菇,她在山裡生活了那麼久,自己都不確定叫什麼?能不能吃,每次都撿出來,誰料沈斐居然認識,還說的頭頭是道。
朝曦對他是佩服的,出身大家,知識淵博,還能這麼好的脾氣,十分難得,總覺得他的身板裡蘊含了很大的力量,那針刺到了骨頭,他該是疼的,也一聲不吭,安安靜靜趴在枕頭上,整個後背和額頭上盡是冷汗,比朝曦流的還多。
朝曦緊張,他應該更緊張纔是,畢竟是他的腿,關係到他的下半生。
朝曦下針更謹慎了些,她只在動物身上實踐,給人看病的時候不敢胡來,圈子太小,接觸不到快死和重病的人,一直沒有機會施針,怕出意外。
沈斐是第一個讓她在身上施針的人,千萬不要出意外。
朝曦越發全神貫注,直到最後一針刺入皮膚,穩穩立着之後心中那根緊繃的弦才終於鬆了下來。
成功了。
這只是今天的份而已,中醫需要慢慢調養,沈斐還需紮上七天左右,一個療程,如果沒效果,還要再扎七天。
針還在立着,朝曦等了些時間才取下來,給他擦了擦冒上來的血珠,被子一拉,蓋到肩頭。
沈斐也不動,一直保持這個動作等朝曦拿了藥回來,喝了藥朝曦纔將他翻過來,給他穿了衣裳,按摩經穴,又是半天才好,整個過程朝曦的臉上說不上來高興還是不高興,情緒有些低落。
“怎麼了?”沈斐問。
“沒什麼。”頭一天的施針很順利,針刺入沈斐的皮膚,直達骨頭的時候沈斐整個人顫了顫,說明他有感覺,這是個好預兆,沈斐的腿能治好。
可治好後這人就會走,朝曦有預感,這個小山谷容不下他。
“沈斐。”朝曦留戀這人身上的體溫,不顧他斷了的骨頭,執意鑽進他的衣裳裡,從衣襟裡露出腦袋。
手臂穿過沈斐的袖子,和他十指相扣,“等你的傷好的差不多了,咱們成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