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城有座豪宅,藍溪鄉下有座別莊,家裡幾輛馬車還有幾匹好馬,還坐擁着一千多畝良田,幾座商鋪,李逍如今倒也是身家不菲了。
頂着個藍田縣開國男的爵位,咱們算是長安貴族了。
身着緋袍佩着銀魚,騎着高頭大馬,李逍倒有幾分飄飄然的感覺。這小日子,過的確實還是很愜意的。
天氣熱起來,李逍也不大願意頂着烈日不斷在藍溪、長安、沙苑間奔波來。回頭把媳婦接到長安城來,讓她也享受幾天。
不需裝修,直接拎包入住。
李逍本來是住在玉米監的館舍裡的,這是玉米監的員工宿舍,爲那些在京城沒有房子的官吏們準備的,房子比較簡單,住着肯定沒這舒適。
宅子的管事姓馬,老馬估計也就四十來歲,一家子都是奴籍,但辦事挺利落。李逍一接過宅子,他立馬就讓兒子跑去找匾匠訂製新的牌匾。
小馬辦事也很乾淨利索,早上去訂匾,半中午的時候就已經帶着人把牌匾拿回來了。
“郎君,牌匾已經掛上去了,還請郎君摘彩。”
臨着坊街的大門上方,已經掛上了一塊匾,由一塊紅布蒙着。
做爲新的宅子主人,李逍笑盈盈的拿竹竿把紅布揭了下來,黑色的匾上露出李府兩個大字。
“嗯,很不錯。”
老馬辦事很利落,宅子換了個主人,他立馬根據主人的爵位、官職重新巡視了一遍宅子,多大的官爵住多大的房屋,甚至大門的前後位置、門上的銅釘多少顆這都是有嚴格等級規定的,絲毫不能逾越,否則就是大罪。
這個時候,李逍也感受到了有一個老馬這樣的管家的好處,什麼事情都不需要他操心,他樣樣就辦好了。
甚至家裡有多少傢俱、用器,全都一一登記在冊,送給李逍過目。
“這些你等主母過來後送給她過目,另外我一會讓趙二哥給你五萬錢,做爲家裡的開支用度。”
老馬對這位新家主很感激,對自己很信任啊。
“用心辦事,我李逍也不會虧待你們的。”
換上一身便袍,李逍在這豪宅裡晃盪,其實在趙持滿這樣的曾經關隴貴族眼裡看來,這座宅子還真只是一座小宅子,不過十來畝地大小,十來間屋子而已。連個像樣的後花園都沒有呢。
想他趙持滿以前的大宅,那可是光一汪水塘都有十來畝了。
“這池塘裡多種點蓮花,到了夏天荷花好看,還有蓮子吃,等到了冬天還能挖耦吃。”李逍指點着那個佔地好幾畝的荷塘,“再養點魚,不要養那隻中看不中吃的魚,我回頭去弄點魚苗來,就養點那草魚啊鯉魚啊鰱魚啊青魚、鯽魚、烏魚之類的,想吃的時候還能隨時撈幾條來吃,順便養點泥鰍、螃蟹啥的。”
趙持滿有些無語。
好好的一個荷塘,要養也是養些觀賞魚啊,不說養白鶴、金魚,怎麼還給養起了泥鰍、螃蟹來。
“再養幾隻鴨子和鵝!”
李逍走進塘邊的涼亭,看着岸邊的一塊花囿,“這裡其實也可以種點菜嘛,就種點黃瓜、豆角、辣椒、茄子、玉米啥的,也挺不錯的。”
“花園裡種菜?”趙持滿聽不下去了。
“種菜怎麼了,菜又能觀賞又能吃,多好。”
後面傳來一陣哈哈大笑聲,“這話說的好,老夫喜歡聽。三郎啊,你這規劃好,養魚養鴨種菜,老夫以前怎麼就沒想到呢。”
李逍轉頭,來的卻正是長孫無忌。
老頭依然還是那身麻衫,身邊僅跟了兩個隨從。
“看到三郎挺滿意這宅子,老夫也就放心了。”
李逍笑笑,“這宅子確實挺好。”
今天李逍已經見了長孫無忌三次了。
早上朝會一次,朝會後他送宅子一次,現在又上門來了。
長孫無忌肯定有事找自己。
“太師今天好閒啊!”
“是啊,如今辭去官職,那是無職一身輕啊。無案牘之勞行,無絲竹之亂耳,就是閒的有點無聊,想着還是跟你小子談的來,便來看看你。”胖胖的長孫無忌笑呵呵的道。
趙持滿無聲的退到一邊,長孫無忌的兩名隨從更是站到了遠遠的地方。
塘邊的涼亭裡,只餘下一老一少。
“還請三郎告訴老夫,下一步該怎麼走?”
“下一步?什麼下一步?”李逍反問。
“當然是如何保全我關隴貴族們的利益了,老夫雖迫之無奈放手辭職,可還是不太放心啊。如今朝中盡是李績這等首鼠兩端,許敬宗、李義府這等無信無義之人當朝,老夫想想就不安。”
“其實太師現在什麼都不做,就是最好的做法。”李逍沉吟了一下道,他相信長孫無忌比他看的更清楚,只是他太過憂慮了而已。
爲何元老們會跟皇帝之前弄的那麼緊張?
還不是元老們總不放心皇帝,覺得皇帝太年輕,沒經驗。結果越是不放心,越是不肯交權,就越惹得皇帝不滿。元老不肯交權,皇帝自然要想辦法奪權。
元老們代表着關隴貴族,那皇帝只能找如李績這樣的山東新貴們支持。
現在局面好不容易緩和了一下,又何必再弄的緊張呢。
“這都到飯點了,留下來吃個午飯吧。”李逍跟長孫無忌道,人家好歹送了自己價值幾千貫的豪宅,要知道這樣的宅子可不僅是值錢,一般人有錢都沒地方買。
李逍這樣的新晉小貴族,本來是沒資格落戶到勝業坊的。
廚房。
宅子裡的胖胖的廚娘驚訝的看着李逍熟練的戴起圍布,挽起袖子。
剛從東市採買回來的新鮮豬肉,排骨還附在肉上,連皮帶骨。李逍滿意的拍了拍這塊肉,抄起屠刀一刀下去,就正正好的砍下了一根排骨,還帶着下面的皮和肉一起砍了下來。
以前的人都不會把肉分的太細,骨肉皮都是一起的。不像後來,排骨是排骨的肥肉歸肥肉、瘦肉歸瘦肉。
其實連骨帶皮的豬肉吃起來反而比較有味道,特別是這時代吃豬肉的本身就主要以尋常百姓爲主,長安的貴族官僚們可是吃羊肉的,皇帝和王公貴族們更是常吃鹿肉。
長孫無忌就如同一個尋常老者,笑呵呵的看着堂堂男爵拿着刀在砍肉。
簡單的把排骨剁成一大塊一大塊,每塊排骨上都還帶着大塊的肉,切下來的多餘皮肉也切成大塊。
然後李逍拿出一包玉米筍。
“這莫非就是玉米?”長孫無忌看着那些長長尖尖的黃色細筍狀的菜驚問。
李逍笑笑,剝去外面的殼葉,把手指大點的玉米筍扔進盆裡清洗。
“這玩意叫玉米筍,還算不得是玉米,是玉米上結的多餘的嫩穗。多餘的穗得瓣掉,要不然就會影響到產量,長的穗多了,到時反沒有產量,容易結空穗,粒不飽滿。”
摘掉的穗很甜,很細小很鮮嫩,上面剛長出一點點的粒芽,拿來做菜其實也不錯。
“玉米筍燉排骨,最爲嫩甜,可是一道好菜,一會太師就知道了。”
李逍做菜很流暢,看他做菜,甚至有種行雲流水般的美感。
玉米筍洗淨後去蒂,生薑、蒜頭切片,青蒜切段,排骨洗淨用鹽先醃漬一會。
那邊鍋裡已經加入油燒熱,放入生薑、蒜頭爆香,然後加入了適量的霜糖,交待燒火的丫頭控制小火,熬出糖色,再讓她燒大火。把簡單焯了下水的排骨和帶皮肉塊倒入鍋爆炒,加了點米酒、醬油後繼續翻炒。
炒了一會,李逍往鍋里加一大碗水,讓水與排骨齊平,蓋上鍋蓋。
“繼續大火。”
在鍋裡燉排骨的空當,李逍又取來新鮮的黃瓜洗淨拍碎,做起了涼拌黃瓜。
“這嫩穗有些可惜。”
“有什麼可惜的,留着反而讓整株玉米都結不出飽滿的粒子,摘掉了也不浪費,這不還能做菜嘛。燉排骨好吃,也還能涼拌或炒着吃。”
一會功夫,鍋裡的水也燒的差不多了,加點配料炒制一會,大火收汁,便出鍋了。
一碗香噴噴又色澤鮮亮的玉米筍燉排骨便擺在長孫無忌的面前。
“來杯燒酒?”
“可以。”
長孫無忌喉頭涌動了下,他想不到那豬肉居然也能散發出這麼濃烈的香味。
拿起筷子,他迫不及待的夾了一段玉米筍吃。
入口首先感受到附在上面的排骨湯的濃香,然後一口咬下去,玉米筍極爲的脆、鮮、甜。
嚼起來很脆,很鮮,很甜,尤其是還有着一股濃濃的排骨肉香,沒有想象中的豬肉腥味,他又夾起一塊排骨,骨頭上的肉已經燉熟了,一咬就脫骨,但肉又不爛,口感不柴不韌。
“如何?”李逍嘎吱嘎吱的嚼着一塊黃瓜問。
“不錯,出人意料的鮮嫩,這玉米筍配上豬排骨,居然是想象不到的好吃。汁濃味香鮮甜甘脆,好吃。”
“好吃你就多吃點。”
“玉米真是個好東西啊,這多餘的嫩穗居然也這麼好吃,不錯不錯。”長孫無忌一口氣吃了好幾塊排骨,嚼了四五根玉米筍,吃的滿嘴流油。
放下筷子,長孫無忌望着李逍道,“我關隴有三郎這樣的後輩年輕人,吾輩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