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四月將至,林允樂告訴我一個驚人的消息,說過兩天週末,他打算來學校找我玩,而且票都已經提前訂好了,還說要給我帶個小玩意。我當時只覺得這是一個十足的惡作劇,並沒有太放在心上,可週六的早晨竟然真的就被電話聲吵醒了,伴着驚訝外加無可奈何,我以最快的速度向火車站奔去,準備迎接那個電話裡說已經到站的男生。
還記得那天風颳得異常,漫天都是沙塵,我遲到了,眼睛到處搜索着那記憶裡熟悉的身影。而他就在離我不遠處靜靜欣賞着一個四處張望的傻丫頭,惡作劇的本性絲毫未減。我猛然回頭一個小撇,瞄到了他,他一個大步上前擁抱了我,還好只是禮貌的擁抱,並沒有貼着身體,不然我可能控制不住自己轉手會給他一個大嘴巴子。
“丫頭,很懷舊嘛,居然還穿着高中的那件衣服,還是那麼瘦!你不夠意思啊,居然繞了一圈沒認出我,我可一眼就認出你來了,一點都沒變。”我被他的熱情嚇壞了,低着頭,臉紅的像個蘋果,第一次被男生這樣抱着,雖然很快就放開了,可還是感覺很尷尬。
一直以來,我們都只是在電話和短信裡聊天,自從畢業後,再沒見過面。大一寒假,他約過我去縣城玩,被我推脫了,我從來沒有想過他現在是什麼樣子,也不想去想,可今天,他卻突然站在了我面前,而我也實實在在的看到了他,高中時的記憶瞬間被眼前這個黑色外套格子襯衫的大小夥沖淡了很多。
那天林允樂穿着淡藍色的破洞牛仔褲,腳上是一雙白色的安踏網鞋,上下一打量,休閒裡略顯成熟。變了,是變了,花花綠綠的頭髮不見了,曾經孤僻的臉上鍍上了一層金色的陽光,不過歲月附贈了幾粒莫名的青春痘,當然只是在側臉有幾個,還不至於影響市容。
“給你!”他用力塞給我一個極其帥氣逼真的玩偶,那是個猴子型的娃娃。“這,這,這是?”我驚訝的有些結巴。
“給你的禮物哦,你們女孩子不是都喜歡玩偶嗎,你還別說,我跑了很多店就看中了這一個,其他的都太普遍了,大街小巷到處都是,這個暫時還沒看到相同的,獨一無二,很適合你。”
他剛說完,我就虛僞的笑了,那是其他表情無法掩飾的尷尬,好吧,暫時同意他的觀點。這是我第一次收男生禮物,而且是沒法拒絕的那種,高中L也送過我幾次禮物,但是從來沒收過。
誰能料到往後的很多日子裡,這隻猴子見證着我的一舉一動、喜怒哀樂。我開始打心底喜歡上了這個猴子,有棱有角的帥氣裡藏滿了我分分秒秒無人訴說的壓抑和苦悶。
提到猴子這裡還有一個小典故,這是林允樂來之前的一個星期。我一直在看一本基因科幻小說,名曰《孤島秘史》,主要講述一隻普通的憨厚善良的小猴子被注入人類的基因後,繼承了部分人類的惡習,變的貪婪、自私、狂妄、狠毒的故事。
我一度沉浸在書裡不可自拔,每每與室友聊天總會提到這隻小猴子。說來也巧,週五下午與書源 跑去逛街,竟然看到久違的耍猴節目,猴子跟隨着訓練員的動作跳來跳去。我感慨萬分,人類至上的社會,動物的遭遇一言難盡,真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出現書裡面“猴子戲人”的情況,這個事情越想越瘮的慌。
“谷書源,你說那貨說給我帶個小玩意,不會整隻活猴子吧?我現在看到猴子都恐懼。”我膽戰心驚的問道。
谷書源眯着她那被太陽曬的睜不開的小眼睛安慰道:“我想不會,他又不知道你在看這本書,放你一萬個心吧,哪那麼巧的事啊。”
如今回想真是無巧不成書啊,現在大家能明白我當時見他的表情以及表情掩蓋下的心情了吧。
我給這隻猴子起名叫“可樂”,希望新的一學期,順順當當,百事可樂。那晚,全寢室上下的話題都圍着我的猴子轉,光是性別就被爭論了兩個小時,最後還是將愛猴定爲男,並與隔壁宿舍的“小仙”共結連理。
“小仙”是隔壁室友阿乖的豬頭娃娃,因爲顏色爲粉色所以一直被認爲是黃花大閨女,只因太過豐滿而一直無人問津。這下好了,我寬容以待,收了小仙做兒媳婦,皆大歡喜。呆子谷書源還愣是認了可樂做乾兒子,這一刻我突然覺得這猴子已經不是我的猴子而是大家快樂的源泉。林允樂要是知道他送的玩偶讓大家樂成這樣,估計又要眼睛往天上看了,肯定要臭美一句,“瞧我這獨特的眼光,無人能及!”
林允樂的到來給了我一種錯覺,好像自己是第一次戀愛的女孩子,找到了被人關注被人寵愛的感覺。印象中只有淑女纔會有男生送娃娃,沒想到我也會收到,當然了,這娃娃確實有點怪異,不過心中還是充滿了感激。尤其是看到室友們圍着玩偶耍鬧的場面,我突然意識到,人生並非只有一個人的孤單,還可以是一羣人的狂歡。
他在我們學校待了差不多算兩天時間,作爲老同學和朋友,我幫他在校外預定了房間,購買了洗漱用品,他還有那麼一點不好意思,但在我的世界裡,這些本來就是我該做的事情,即使不是他,是其他的任何人,我同樣會以禮相待,畢竟咱也算是地頭蛇了。
林允樂活潑愛鬧的性格很快吸引了我的室友,剛一起吃了頓飯,就打鬧成一團了。賈清清誇他是壞壞的帥,他解釋道,“自古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誰讓你們女人有這麼變態的需求的,我們男人當然要投其所好咯。”
“那照此來說,你肯定談過不少女朋友了吧?”賈清清不甘示弱。我立刻給她使了個眼色,她頓時反應過來,“不好意思哦,我忘記了。”
林允樂卻大方一笑,“哎呀,多大事啊,我現在可是單身貴族,給你們這些美女們留個機會,知道不?”室友們都不懷好意的盯着我。
我隨即變的男人起來了,“看啥啊,哥們!知道不?走,爬山去!”
林允樂順勢牽起我的手,“走咯,妹妹,帶你爬山,看你這小體格肯定沒戲,哥哥扯着你。”
我頓時凌亂,這,這第一次與男生正式牽手就這樣沒了。自那以後不管對內還是對外,我們均以兄妹相稱,以堵住這不幸的尷尬。
今天是他離開我們學校整整一個月零七天,說來也奇怪,自從見了面,再次聊天莫名其妙親近了許多,似乎彼此聊天的那一頭突然有了實體,又彷彿是你曾經懷疑是騙子的人突然被證明是好人的那種久違的輕鬆感。我真的再也無法把現在的他跟高中時的他連在一起,總覺得這應該是兩個人,不管是性格還是長相,都不再是之前記憶裡的樣子。在這說短不短說長不長的時間裡,我們的感情迅速的由普通友情向類似親情的方向蔓延着。
電話裡的每一次叮囑,每一句不經意間流露出的關心都像細雨一樣,一點一滴流進了我的心裡,原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以是這樣的溫馨。我漸漸喜歡上了這種不談感情不論家庭只是隨緣的輕鬆又溫暖的感覺,並開始享受的理所當然。但我深刻的明白,我不該,也許我隱約明白他的心,可他卻從未要求過,我也不想捅破,明明給不了的愛情,卻還偏偏享受着別人的好,我討厭這樣的自己。
後來的某一刻,我猛然回頭才發現我與他的相處變的奇妙起來,我竟然沒有任何緣由的的信任他,彷彿他是另一個自己,又或是一個永遠不會離開的親人。這是我第一次對沒有血緣關係的男生產生這種感覺,這種感覺漸漸成爲了習慣,我在習慣裡緩緩的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