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全決策諮詢機制
《條例》要求,黨的地方委員會及其常委會應當健全決策諮詢機制,重大決策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經過全會或者常委會會議討論和決定。
黨的地方委員會及其常委會議事決策程序
黨的地方委員會作出重大決策
一般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方案
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
進行風險評估和合法合規性審查
經過全會或者常委會會議討論和決定
決策諮詢是指黨委就某項決策而開展的調查研究、會商協商、徵詢論證的各項工作的統稱,主要包括聽取黨員、羣衆、基層幹部的意見和建議,與民主黨派、羣團組織進行民主協商以及發揮諮詢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社會聽證作用等形式。決策諮詢工作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是議事決策科學化的重要保障,不斷完善決策諮詢的制度機制,用規章制度來避免決策諮詢工作的主觀性、隨意性,是每一級地方黨委在今後工作中都要注意的問題。當前,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推進,改革已逐步進入深水區,所推進每一個改革措施必然都會觸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奶酪,因此在推進改革時,如何在推進改革與維持社會穩定之間找到平衡點是對領導班子的極大考驗,一個充分傾聽民意的諮詢建議制度也就顯得格外重要,昆明PX“散步事件”、貴州德江“舞龍事件”的發生,究其原因都是典型的決策失誤導致的羣體性事件。黨委決策前通過與各方面的接觸溝通,讓各方利益相關者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既是黨的羣衆路線的要求,也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宗旨的體現。
完善決策諮詢機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實現決策民主化。中共中央在做出重大決策之前,一般都邀請民主黨派主要領導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召開民主協會、小範圍談心會、座談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共商國是,除會議協商外,當中共中央做出重大決策時,民主黨派可以提出書面建議,表達自身意見。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劃,就一些重要決策聽取政協意見。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範協商內容、協商程序”,要求在政協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制度。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一直是中國共產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重要內容,在《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通知》中,工
會、共青團等被視爲傳達羣衆信息、羣衆參政議政的組織化渠道以及密切聯繫羣衆的載體;1993年下發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開始強調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衆組織作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制度,提高決策水平的功能;十七屆四中全會從加強和改進黨的羣衆工作的角度,要求“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聯繫和服務羣衆的作用”;十八大提出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更好地反映羣衆呼聲,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要求“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齊心協力推進改革”,從決策形成到決策貫徹,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體現和實現決策民主方面的決策諮詢功能被逐漸挖掘出來。
積極傾聽專家意見,充分發揮專家“智庫”作用,踐行黨的羣衆路線,拓寬民衆參與渠道,使決策真正代表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共中央在不同的場合都強調要發揮決策研究和諮詢機構在黨委決策中的參謀作用,並提出要“有組織地廣泛聯繫專家學者,建立多種形式的決策諮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作爲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的重要舉措;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專列條目相對系統的闡述了要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形成深入瞭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十八大要求在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中,健全決策機制和程序,發揮思想庫作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則提出“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建立健全決策諮詢制度”,要求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構建一個黨委主導、多方參與的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
目前,地方黨委諮詢決策的制度化和程序化不夠,帶有很大隨意性,比如什麼時候應該啓動諮詢機制,按照《條例》規定,在涉及討論和決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改革事項、重大民生保障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時應該召開全委會,因此我們也可以認爲,當涉及以上重要事項決策時就應當啓動必要的諮詢機制。當前很多的決策諮詢常常都是按需進行,也就是說,決策是否需要諮詢、哪些領域的決策需要諮詢,採取什麼樣的方法諮詢,諮詢的程序是什麼,對於不同意見的處理,諮詢結果的採用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不取決於現有制度,而是取決於決策者的素
質和需要,也就是取決於領導者的個人偏好,遇到獨斷專行的領導,諮詢往往就變爲了走過場;有些地方的決策諮詢變成了“論證會”,諮詢是爲了論證黨委自身決策的正確性,爲了諮詢而諮詢,爲了論證而論證,完全不能發揮決策諮詢應該有的作用,這就使得部分黨委做出的決策缺乏必要的全局性、戰略性和預見性、科學性,做出的決策違背客觀規律,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 是對某些黨委不負責任做出決策的生動描述。
注重程序,加強制度建設,地方黨委要結合本地實際,羣策羣力,制定決策諮詢程序規範,不斷完善建立黨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按照“十六字”方針的總原則,制定具體實施規範,應該包含:第一,細化啓動諮詢機制的事項。按照《條例》規定,要將裡面涉及到的重大事項單列成條,細化具體。第二,確定諮詢機制諮詢對象的範圍。根據相關文件及現實情況,黨委的決策諮詢對象應該包括,地方人大、政協、黨團組織、社會團體,專家智庫以及部分羣衆代表。第三,決策諮詢過程要包括調查研究、事前諮詢、決策時的論證參與,還要建立專家論證制度、決策效果評估機制。要重視調查研究,這是保證科學決策的基本前提,早在大革命時期,毛澤東同志就提出了“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的著名論斷,他曾形象的說:“調查就像‘十月懷胎’,解決問題就像‘一朝分娩’,調查就是解決問題。”在做出決策之前,黨委要深入基層,收集第一手資料,陳雲同志在《怎樣使我們的認識更正確些》的講話中指出:“領導機關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時間作調查研究工作,最後討論做決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時間就夠了。”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地方黨委應該高度重視調查研究的工作。除此,地方黨委要加強整個決策諮詢隊伍的建設,加大對決策諮詢人員的培養力度,從資金、政策等方面適當給予傾斜,加強對決策諮詢機構的指導,逐步探索出相關諮詢聯動機制,整合各方智慧,並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導作用,加強領導、協調各方,調動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在實踐中不斷改善和提高決策的有效性、科學性、民主性,避免決策諮詢變成做樣子、走形式、走過場。特別是一把手,要帶頭堅持決策諮詢制度,深入基層調研,瞭解羣衆利益需求;要有開放的視野,開闊的胸懷,要聽得進、聽得見不同的聲音,爲決策諮詢提供強有力的支持;要帶頭尊重科學,尊重知識分子,掌握科學的馬克思世界觀和方法論,避免經驗主義、官僚主義,尊重傾聽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