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致命的弱點就是,的果實中還是要跟外界進行經濟現在的德國經濟分爲兩塊“國外貿易”與“世界貿易”加以嚴格區別。“國外貿易”指“歐洲大陸經濟”範圍內各民族間與各區域間的貿易。德國將從各鄰邦吸收大部分的必須原料,德國將允許鄰邦有一種“合理的工業化”,但如果這些國家居然爲爭取參加世界市場而發展其工業,那使是“冥頑不靈”。
爲世界市場而生產,那是德國工業的任務——德國工業將爲歐洲各國取得供給的中心。決定歐洲的“國外貿易”者是大德意志和其附庸各國的“供給需要”與“安全需要”;這種“國外貿易”將由貿易協定與清算協定加以嚴格規定。
“世界貿易”,照德國的定義是指各洲間的貿易,或更確切說是指歐洲經濟與世界其餘部分間的貿易。不可免地,這種貿易的性質和形式不僅要看大德意志的需要是什麼,而且要看其他各國——美國,拉丁美洲和遠東——如何組織他們的經濟和貿易關係。大多數德國經濟學者承認,世界貿易將來亦須在某種程度內遵守國際分工與區域專業化的原則,但他們堅決主張這個一般原則必須有一些重要限度和條件限制。
舊式的自由主義的國際貿易原則均符合英帝國的利益而不適合德國的利益,因爲自由主義的國際貿易原則使德國與物資地來源隔絕。從德國觀點看,對大德意志最重要的是它與外間世界的一切關係(經濟。政治,及文化的)總和。這些經濟的政治的及文化的關係構成所謂“外部經濟”。“世界市場”只是這“外部經濟”的一部分,而且並非經常是它最重要地部分。
照德國經濟學者地意見,爲德國地利益計,若干的物品,如汽油、橡膠等等,即令在國內生產時其費用比在國外生產較大,亦必須在國內生產。因此。德國必須增加德國製造的“典型商品”如機械、光學儀器的出口。獲得更多的利潤。以補貼那些“關係國家根本”物品的生產費用。
德國四年計劃的目地是造成一種自足的“合適”狀態,而並非欲德國退出世界經濟之外。德國的“外部經濟”誠然因爲有幾次的四年計劃而有所修正,但它仍然繼續存在,而且將來也會維持下去。德國希望將來與那些實行政府管制對外貿易的國家(如日本)建立大規模的“以貨易貨”協定;德國希望與拉丁美洲各國訂立清算協定和外匯協定;他們希望與那些對外貿易大體上爲私人企業的國家(如美國)締結特殊協定,在這些場合下,德國會設法引誘那些國家將其對德貿易集中於政府支配監督下的大貿易公司之下。
而作爲國際結算地硬通貨,德國式沒有地。無論黃金還是白銀,德國一概缺乏。德國不用黃金作爲德國貨幣制度的基礎,並打算將來“歐洲新秩序”的“國外貿易”也不用黃金爲本位。問題是他們將來地“世界貿易”是否也能不用黃金。通常人們認爲黃金在國際經濟中有四種功用:首先,黃金可以保證各國通貨的匯率的穩定,因爲各不同國家的通貨各自代表一定分量的黃金,按照各自的黃金含量互相兌換。
例如1914年前1美元代表23.22格令(合1.5093克)的純金,而1英等於113.00格令的純金,那麼1英的價值等於4.6665元。其次。以調整各不同國家的價格水準與收入水準.這個過程大體是這樣的:當物價在某國下降時。向該國購貨比較便宜.國內的各種出口性工業的工人就業與工資便會上升,而這又可以刺激該國的其他就業與工資情形。使其上升。
當它的出口貿易額增高時,外國黃金便會流入這國,以償付它的若干出口商品.該國的銀行準備金便會增多,信用擴大,市面上流通的貨幣(包括存款在內)增加,工業活動和利潤也會增加。但是這種發展有它的限度,超過某點以後,這種增加的工業活動和增大貨幣供給會造成物價的上漲。於是向這國購貨便比較價昂,其出口貿易會減低,進口的商品會增多,發展過程於是倒過
金會流出國外,銀行的準備金逐步減少,各銀行回收款,市上流通的貨幣會減少,就業也會縮減,工資和利潤下降。
可是當這種趨勢發展時,出口商品的價格會降低,於是這個發展過程又倒回去重複一遍。世界各地的出口品價格便以這種“自動”方式保持均衡(注:這個過程的運行有一個不可少的條件,即該國的銀行與信用制度必須以黃金爲基礎)。
黃金對於國際經濟關係還有兩種重要功用:國際間一切支付差額通常以黃金來結清。如果有某一國的出口超過進口,則清算者支付順差的辦法是將黃金進口這國。如果它的對外支付差額是虧欠的(即貿易逆差),則這國必須將黃金送往外國以付清債務。還有一點,黃金可以便利信用貸款及國與國間借款的進行。
德國也接受這種看法。他們認爲,在歐洲採用多面的清算協定製,不一定非使各國全都放棄金本位不可。在世界各部分之間,清算協定製與金本位很可能同時並用。在貿易管制與通貨管制的新體系下,歐洲和世界其它各地間的商品信用與黃金之移動仍能繼續。例如,假定挪威在戰後持有若干的德國馬克存賬,而欲用它在美國購進黃金。
那麼,只要讓德國將商品輸往美國,那麼挪威不難將它的馬克存賬變成美金。但是必須美國願意進口足夠數量的德國商品,然後這種交易方爲可能。德國聲明:他們對於黃金的態度,主要將看世界黃金的保有者——美國之行動如何而定。
一位德國要人寫道:“如果那個今天幾乎變成世界黃金的唯一保有國(按指美國)將黃金提供給歐洲使用”,那麼,德國將“毫不躊躇地”.黃金,它會同意以較自由的方式使用黃金。如果德國能征服並控制世界上若干主要產金國(如南非和蘇聯),它無疑地會提倡更自由地使用黃金,解決國際支付差額,藉此擴大德國在世界貿易中所佔的份額。
依德國的見解,戰後的世界經濟亦將如“歐洲新秩序”一樣,必須以“領袖”原則爲基礎。照德國的假定,將來“世界秩序”中的幾個區域集團如能接受其中最大最有效率的集團之領導,則其運用必更成功。至於將來各洲經濟集團中誰是最大者,德國自然“當仁不讓”,成竹在胸:各國須接受德國在國經濟關係中的霸權,那是戰後世界命運的一部分。關於如何建立德國經濟霸權的方法,德國只有空泛的暗示,而無具體的表示。但是德國如果勝利,他們將採用的方法並非懸不可測,因爲他們只需將已經應用於歐洲的方法推行於世界關係上。德國型的世界貿易將代表一種新的獨佔性“集體交涉”制度。這類交涉的主要對方是各國政府。在這種制度下,商品的價格和貿易條款大致將靠各有關國的交涉力量與其所能用的壓力(公平的或不公平的)如何而定。在德國勝利的假定條件下,德國將來必能握有極大的交涉力量。德國將集中“歐洲區”的出口進口貿易於其支配之下,因而支配許多種商品的世界市場。德國將能任意指揮拉丁美洲,並操縱其它區域。當歐洲工業在德國指揮下逐漸擴展時,當歐洲市場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愈趨重要時,其他集團如果不願意其對外貿易減少和生活水平下降,則只有接受德國的辦法與條件。
從過去的經驗來判斷,從他們自己的聲明來判斷,可以說德國必定會按照自己的需要,毫不留情地使用其優勢的經濟力量。在德國手中,貿易只是一種侵入別國、並支配其政治與文化生活的武器。德國的經濟結構似乎足以達成它征服世界貿易之目的。即在1919年前,德國工商治區各貿易組及卡特爾曾經屢次與外國的僱主集團和商人集團訂立協定,所以它的經驗相當豐富。自1921年五月以來,若干貿易組屢次代德國政府吞併各佔領區的鋼鐵、紡織及其他工業。只要時機到來,這些貿易組似乎能夠擴大其業務於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