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姐不會害你的,你可一定要聽姐的,千萬別胡來啊。”
樊春花聽了樊春芳的話後,久久沒有迴應,腦子裡不停的思考着她的那些話,無疑,裡面又爲了她和沈凌風倆口子好的成分,但也的確是爲了她着想的。
未婚先孕,和有婦之夫私通,兩個罪名鬧出來,她是很有可能沒命的。
“春花?春花?”
樊春芳見樊春花遲遲不語,還以爲她是想走歪路,連忙推了推樊春花,拉住了她的手。
“春花啊,姐這真不是隻爲了自己的好處着想,真是怕你……”
“姐,你別說了,我都懂的,我剛剛只是在想到底怎麼弄比較好。姐,你不知道,我真的好喜歡沈四哥,看到的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不管怎麼樣,我都要把他弄到手!姐,你會幫我的吧?”
樊春芳點了點頭,“當然了。”
得了她的答覆,樊春花滿意的勾了勾脣,拍了拍樊春芳的肩膀。
“姐,你瞧着吧,等我成功嫁過來,到時候我指定不像姜淑蘭那般小氣,肯定什麼都向着你。先不說了,我先炒菜吧,你好好燒火。”
樊春芳擡起頭,看着樊春花眉飛色舞的樣子,彷彿已經嫁到了沈家一樣,揮舞着鍋鏟都特別的有勁。
眸子裡精光一閃,姜淑蘭,這一次我看你怎麼辦?
等沈凌雲和春花湊到一起之後,我倒要看看你拿什麼來同我拽!
*
吃過了午飯,張秀琴就出門繼續上工去了,樊春芳想留在家裡陪着冉曉華說說話,卻被冉曉華催着和張秀琴一塊兒出了門。
跟樊春芳不同,冉曉華是個特別勤勞的女人,來了女兒家裡,非但不讓女兒陪着自己,反而看着女兒房裡到處都扔着髒衣服,拿了木盆收拾起來就端下河洗衣服去了。
當然,她是找不到路去的,但她向來笑容滿面,找姜淑蘭問路,姜淑蘭也熱情的給她指了指。
“嬸子你沿着這條路下去,過了馬路往前走幾步就有一條小路下河,走下去就是了。”
冉曉華聽了姜淑蘭的話,忙朝着她道了謝,匆匆去了。
姜淑蘭順勢走回院子,就看到樊春花搬了個矮凳子坐在三房的階沿處,雙手支着膝蓋捧着臉蛋兒,一臉的無聊散漫。
想到上輩子樊春芳害死她時說的話,姜淑蘭就只覺得喉嚨裡一陣不適,像吞了蒼蠅一樣難受。
沒想到,上輩子就是這麼個看似不太相干的女人,居然宵想了沈凌雲好長一段時間,甚至一直在盼着她死,盼着她給她騰地方。
想到這裡,姜淑蘭就不想看到樊春花這個人。
她的存在,像是在嘲諷自己上輩子的愚昧無知一樣,讓人不舒服。
可她剛準備走人,階沿上的樊春花卻一開口叫住了她。
“沈四嫂,你在忙什麼呢?”
姜淑蘭腳步頓了頓,什麼都沒說,跨着步子就進了屋。
樊春花見她居然不搭理自己,不由恨得咬了咬牙,轉而看向了正在竈房裡面忙忙碌碌的鄧寧心。
芳姐的顧忌雖然不無道理,可她憑什麼要坐着等姜淑蘭懷上孩子?
她現在沒有孩子,才正是她的機會!
“淑蘭啊,飯菜都好了,你快來吃吧,時間也不早了,吃完了咱還得去地裡呢。”
“媽,你先吃吧,我去給豬仔丟兩把豬草就來。”姜淑蘭每天最記掛的事情除了沈凌雲,就是家裡的豬仔了。
鄧寧心見狀,不由搖了搖頭,拿起碗筷開始吃了起來。
樊春花就在這時蹭到了竈房門口,朝着鄧寧心看了兩眼,甜甜一笑跨進了門。
“你就是沈四哥的媽,沈家二伯孃了吧?”
聽到聲音,鄧寧心不由擡頭一看,就看到樊春花梳了兩個長辮子,穿着一件藍色碎花衣裳略帶羞澀的站在自己面前,眼眸一眯,上下打量了樊春花一眼。
“姑娘,你是?”
沈樊兩家結了親,可鄧寧心從未見過樊春花,不認得也正常。
見她笑着搭話,樊春花膽子便又大了幾分,盈盈朝着鄧寧心就走了幾步。
“伯孃,我是春花,春芳的妹子。嬸子,你們這是吃午飯呢?”
鄧寧心恍然大悟,“原來是春花啊,你跟着你伯孃一塊兒來看你姐姐的吧,吃過了沒,要不要再吃點?”
樊春花搖了搖頭,順勢坐在了鄧寧心的旁邊,“伯孃你吃吧,我吃飽了的,我姐他們出去上工了,我伯孃也在忙,我看你們還在家,就過來看看。”
“哦,那你坐吧。”
上門是客,她倒是不好攆人,只好讓樊春花在旁邊坐着。
可樊春花哪裡是來坐坐的,安靜了沒有一分鐘,就忍不住開始到處張望起來。
“伯孃,你們家這條件可真好,什麼都有,還乾乾淨淨的,不像我們家,爹媽都忙,平日裡都沒空打掃,亂糟糟的,要是不抽空擦一擦的話,那竈臺上的灰都能有一尺厚。”
樊春花這句話裡,透出了好幾層的意思,可惜,鄧寧心只當做閒話過了過耳,並沒有聽出什麼來。反倒是給豬丟了豬草後折回來的姜淑蘭,聽了個一字不差。
如果是上輩子的姜淑蘭或者說沒有讀過書的姜淑蘭,也是聽不出來其中的彎彎繞的,真當人家只是在誇獎自家條件好,乾淨衛生。
但她重生一回又跟着沈凌雲每天都在讀書識字,大道理不懂,一些小常識還是理解越來越高了的。
當下冷了臉,朝着樊春花回了一句。
“春花妹子家裡可不髒,上次我們去就住在你們家,我瞧着嬸子那人可利索了,做什麼都像模像樣,連洗臉水都給能給閨女端到手裡。媽,凌雲常說您疼慧清,你說說你有樊家嬸子疼閨女嗎?”
鄧寧心一聽姜淑蘭這話,頓時瞳孔一縮,朝着姜淑蘭看了一眼,見她嘴角斜斜的翹着,眸光似笑非笑的看着樊春花,又把視線轉向了樊春花。
“那春花的確是個有福氣的姑娘,我那閨女在家的時候,還真是沒享過這種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