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這一輩子,總要幹幾件蠢事,錢多得發燒的李家明如是說。
錢多得發燒,也不能幹這樣的蠢事,可以說是由他一手帶大的滿妹不敢反對,因此她打電話給她堂妹商量,而不是她嫂嫂柳莎莎。嫂嫂那人,滿妹太清楚了,從小到大不沾人一分便宜。要不是鍾老師打電話罵了她一通,搞不好會跟哥哥籤婚前財產協議,要不是講不贏哥哥、又生了新新,連哥哥的錢都不會用一分。這樣事去尋她,十有八九是講哥哥高尚,這事一定要按哥哥的意思辦。
遠在佛羅倫薩的小妹接到電話,第一反應便是哥哥是對的,直到聽滿妹把事情原委說完了,才知道哥哥腦子犯糊塗了。用柳老師的話來講,就比如哥哥身上有千多塊錢,不會把幾十塊錢放在心上。
這怎麼行?這次別人能用一個高尚的說辭,說服他掏幾十億,下次再尋個什麼理由,是不是還要掏?但小妹不是滿妹,她知道如何說服哥哥。滿姐對嫂嫂的看法是對的,嫂嫂那人太要面子,但也不是不講道理。
掛了電話後,開始訂機票的小妹才反應過來,自己又被滿姐當槍使了。
可這有什麼辦法?小妹連夜從佛羅倫薩飛到了紐約,沒有立即去哥哥那,而是找到了她的財務顧問,讓他對滿姐說的那個計劃進行全面評估,然後再去找基金會的經理託尼。
作爲掌管李家明個人財產的託尼,又剛揹着老闆去google密謀,卻很無奈地聳聳肩膀,苦笑道:“wen,我已經勸說過boss了”。
一路趕來,小妹已經很累了,但依然有條有理道:“no,我沒讓你去勸說他,我是讓你告之sarah。她作爲妻子,應該對丈夫的財務有知情權,並且提出她的建議。我提醒你,她與丈夫沒並有簽署婚前財產協議,而且她是基金會的第一順序受益人、繼承人。”
第一順序可不止老闆娘,面前的文也是其中之一,託尼想了一陣才猶豫道:“wen?”
謝過了託尼的咖啡,小妹輕輕點頭,正爲這事煩惱的託尼大喜。
“ok,我知道怎麼做了”。
“no,不需要你去遊說,只需要你告之,ok?”
看了眼滿臉倦意的李文,再對照自己對boss家庭的瞭解,託尼立即會過意來。boss是個很重視親情的人,兩個最重要的家庭成員反對,或許能讓他收回成命。
在託尼辦公室喝了杯咖啡,助理已經安排好了飛機,兩人坐着李家明的公務專機回國,輾轉幾番終於在老房子裡找到了正午休柳莎莎。
這房子還是十幾年前,柳本球當林業局副局長時買的集資房,雖然窗明几淨,但裝修、傢俱、電器都已經老舊了。其實李傳林替兒子在縣城裡建了一幢豪華別墅,環境比嘈雜的林業局大院更優美清靜,但柳莎莎就是喜歡住在這,因爲這是她的家。吃自己的飯,睡自己的牀,幸福就是這麼簡單。
給小姑子、客人沏了兩杯茶,又端來一盤水果,被吵醒的柳莎莎好奇地看向兩人。託尼平時也很嚴肅,來了自己這照樣嚴肅不奇怪,怎麼文文也正襟危坐?
“taney?”
西裝革履的託尼見狀,連忙放下手裡的茶杯,打開黑色的hermès公文包,將李家明發給他的計劃書及他自己的分析資料遞過去,解釋道:“sarah,作爲您和ming的私人助理,我有必須就有關事項告之如下”。
這是什麼意思?猶疑的柳莎莎接過那疊厚厚的文件翻了翻,古怪地用方言道:“文文,家明的事由他自己決定就是,你這是什麼意思?”
“嫂嫂,你先聽完託尼的事”。
這不對,基金會的錢是家明的錢,當然由他自己管,柳莎莎皺起了眉頭,提醒道:“taney,據我所知,你是ming的私人助理,對嗎?”
這其實是個法律程序上的問題,卻可以用來遊說,託尼嚴肅道:“yes,但您與boss並沒有簽署婚前財產協議。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基金會自您與boss結婚之後的收益,都屬於您和boss的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您即使放棄對共同財產的支配權,也享受知情權,我必須對重大事項告之您。”
“我放棄知情權”。
本就是來當說客的託尼哪願意,立即堅持道:“sorry,這是華國,我對貴國的法律並不精通,並且基金會是註冊在美國,受聯邦法律和加州法律保護。如果您需要放棄知情權,請通過美國的律師告之,現在我告之您以下事項。”
不想參與丈夫生意的柳莎莎只是建築學博士,哪會懂聯邦法律與加州法律的區別?她只知道美國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且各州的法律不盡相同,還經常會相互牴觸。別說加州的法律,即使她在馬薩諸塞州生活過六年,對州里的法律也是半知半曉。
那便只有聽着的份,被不厭其煩的託尼一通解釋,柳莎莎終於聽明白了兩人的真實來意。自己那天才丈夫李家明同志,在英明神武二十幾年後終於腦子短路了,準備花三十億美元資助華裔科學家進行基礎學科研究。
柳莎莎同志兩難了,按理說,家明乾的事很高尚,在道德層面上是偉大的;可從現實角度上說,這純粹是吃飽了撐得慌。
不辭辛苦跑這麼遠,李文要的便是這效果,見嫂嫂有了爲難之色,連忙推開客房門,安排道:“taney,那是客房,你去休息一下吧”。
“ok”,託尼拎起自己的公文包去休息,剩下的事他便無能爲力了。
等客人離開了,柳莎莎頭疼道:“文文,你這不是爲難我嗎?你哥哥的脾氣,你還不曉得?他想做的事,誰能勸得住?”
“你的意思是反對?”
這種把戲是滿妹玩剩下的,也是柳莎莎從不上當的,立即辯解道:“我沒這樣講,我是講我勸不了他”。
“你沒勸過,怎麼就曉得勸不了?嫂嫂,按講這是你們的家事,你都不勸,誰還會去勸?”
“少來,你怎麼不勸?”
“誰講的?”
李文拿出自己的玫瑰金iphone2,打電話給她父親,等電話被接通之後,卻立即遞給了她嫂嫂。她聰明得很,有她自己、父親、嫂嫂三個人反對,哥哥即使想蠻幹,也得考慮再三。
不想管丈夫生意的柳莎莎有心想不接,可電話裡已經傳來家父的聲音,只好瞪了小姑子一眼,接過了這部與自己一樣顏色的iphone2。
“莎莎,你讀書讀得多,莫怪耶耶講錯了事。”
家父如此說,苦笑的柳莎莎還能怎麼說?
只能是聆聽家父的教誨,比如家有賢妻不招橫禍,老公錯了就要指出來,不能聽之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