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她離開十二少的時候,我只覺得她瘋了,她是好日子過得太多了,存心給自己找罪受。既然那些傷害都已經造成,難道離開了他,往事就都能一筆勾銷了?
現在我自己終於明白了,傷害雖不能一筆勾銷,但至少都能慢慢結痂,可是在他身邊的時候,卻是天天頂着一個還未癒合的傷口,看着他親手往上面撒鹽。
夕媱常常跟我說,小栩,你被阿力這個混蛋害慘了!
也不怪她這樣想。
我記得當時我生下孩子沒多久,阿力這個混蛋就抱着孩子去找十二少,說讓孩子認他做父親。我當時一個耳光就甩了過去,一反常態地朝他大吼道:“他父親又不是死了,幹嘛非得認別人!那你是不是也要我認他做老公!”
當時他就像個犯了錯還不知道的小孩子,只是愣愣地看着我,半天才說出來一句:“你他媽吼什麼吼啊!又不是永遠都見不到了,你搞得像是生離死別至於嗎?”
也許他從來就不知道愛情這回事,他的心中永遠只有兄弟情。所以在他看來,我對他的愛情,是一個無以名狀的奇怪的東西,讓我一直不計得失地賴着他,跟着他,任他怎麼趕也趕不走。
不過萬幸中的萬幸,十二少終究是沒讓他這麼胡鬧。只是十二少再神通廣大,卻也只能終止這場鬧劇,終止不了我和他之間難以調和的矛盾。
後來在電話裡說起這件事的時候,夕媱沉默了半天,才道:“他大概也是怕了吧,怕自己照顧不好孩子,所以纔想到要交付給暮颺。”
我當時似懂非懂,索性就讓自己不要懂了,省得一感動又迫不及待地回去找他。
他稍稍動動手指頭,我就能感動的一塌糊塗。
這一點就連他也曾經跟我開玩笑,說每一次鬧矛盾,十二少有時候得擱下一筆巨大的生意從千里之外馬不停蹄地趕到夕媱身邊,運氣好的話才能換得到夕媱的原諒。可是他卻只要打個電話,只要我的來電顯示是他的名字,哪怕不接通,我都不會再生氣了。
人至賤,則無敵啊!
當我們的生活都還沒有塌陷的時候,夕媱和我就常常討論一個問題——我爲什麼會愛上阿力。她分析的頭頭是道,她說論體貼關懷,阿力和我同事小吳差了十萬八千里,我上午咳嗽一聲下午小吳就會偷偷地在我的辦公桌上放一盒甘草片,可是即使我被工作逼得跳樓自殺,阿力都不會來醫院看我一眼,至多隻會給我個電話,還不忘嘲諷道:“早叫你辭職了啊!”她也說論成熟穩重,阿力也不能和我隔壁的醫生比,人家醫生每天面對的都是垂死邊緣的人,還能頂住手術室外家屬的壓力平靜地做完自己應該完成的手續,可是阿力一惱起來卻會把別人弄得處於生死邊緣,如果他手裡有槍那別人就一命嗚呼了。
我不以爲然,爲了反駁她,就問:“那你爲什麼會喜歡十二少?”
她也大言不慚,道:“第一他愛我,第二他對我家人好,第三他給了我安全感,第四他填補了我的自信心,第五他滿足了我的虛榮心,第六……”
我笑着打斷她,自愧不如。
我之所以能認識阿力,是因爲他給我送了一次午飯。說來好笑,在我們還是陌生人的時候他認認真真地給我準備了一頓豐盛無比的午餐,但是等我們認識之後,他連稀飯都沒請我吃過。阿力從來就不是個會關心人的人,他除了在黑道上威風八面以外,生活上的他就像個青春期的男孩
子,他指望着一回家就有人替他準備好了一切瑣事。
在他看來,和幫派無關的事,和十二少無關的事,和他兄弟無關的事,都是瑣事。
我卻一直在包容他。女人的愛,一旦摻上了母性,便一發不可收拾。
要問我爲什麼會愛上他,不如先想想我是什麼時候才覺得自己愛上他的。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的確是讓我驚豔。我是辦公室一族,接觸到的異性也是在空調房裡走來走去的,西裝革履,香水的味道甚至勝過了我。可是阿力不一樣。我記得他那天穿的是短袖T恤,一頭清爽的短髮,健康的小麥膚色,他或許是在日頭下等得久了,額上的汗水一滴一滴地落下來,背後也溼了大片。我一靠近,就有一種濃濃的男性荷爾蒙的味道涌過來。與此相比,那些辦公室裡的香水男,都成了娘炮。
我這人一見到陌生人就心裡打鼓,嘴巴笨拙。那次我只是微笑着接過了一袋又一袋的餐點,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低頭轉身就走。天知道我當時心裡有多緊張,真是小鹿亂撞的感覺,我這種向來細心謹慎的人竟然低頭就過馬路了,幸好阿力身手敏捷,拉了我一把,才讓我活下來,以後再去纏着他。
後來夕媱因爲工作的原因去了希臘,而我也開始了忙碌的生活。有天晚上我在辦公室一直忙到晚上十點,才準備回家。出了電梯以後我正在包裡翻鑰匙開門,冷不防就踢到一個軟軟的東西。我嚇了一跳,一叫起來,慌亂間忙按亮了樓道里的燈,這才發現是阿力坐在那裡。
他本來是已經睡着了,被我那一踢加一喊又吵醒了。他揉揉眼睛,踉踉蹌蹌地站起來,抱怨道:“姑奶奶,你怎麼現在纔回來啊!你不是六點多就出公司大樓了嗎?”
我嚇懵了,下意識地就解釋道:“我出了樓纔想起來還有一個賬戶沒有核對,我就回去了。”我又低頭,像個做錯事的孩子。
他無語地哼了一聲,轉身指了指門,道:“開門吧。”
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就聽了他的話。
在我開門的時候,他站在我身旁幾十公分外,解釋道:“我這次來,是想要問一問嫂……葉小姐的一些情況。”
我心裡說不出來是什麼滋味,只是默默地開了門,讓他進去,然後又關了門,行屍走肉一樣。
結果我做好這一切,轉頭看見他,他呆呆地看着餐桌上擺的一些家常菜,回頭問:“我等你了好幾個小時,還沒吃晚飯,我能吃嗎?”
我一愣,我很少拒絕別人,這次也不例外,我就說:“當然當然。我幫你去熱一下吧,都冷了。”
他顯然是隻聽了我前面一句話,忙迫不及待地就坐到餐桌旁大口吃了起來,邊吃還邊對我說:“熱什麼熱啊,這天都熱死了,再熱還讓不讓人活。”
我從沒見過一個人能那麼不顧形象地大口吃飯,可是卻仍舊那麼瀟灑俊朗,蓬勃的青春氣息。我想如果當時夕媱也在,她一定會說,這男人極品啊,可惜是個長不大的。
夕媱喜歡讓人照顧,我卻喜歡照顧別人。所以我又默默地拿了點食材,給他燒了一鍋簡單的湯。
那天他是完全忘記了自己的來意,一晚上跟我說了很多話,但是沒有一句是關於夕媱的。
阿力跟我說,在他十七歲以前,想要吃到熱騰騰的飯菜,必須得拿命去拼。他從小在一個基地裡長大,那兒有幾千個孩子,可是卻只有供幾百個孩子吃的飯菜,並且
那些飯菜是從早上擺到晚上,天冷的時候還好,天一熱,到了晚上,早就餿掉了。每天早上五點鐘,他們都被關在外面訓練,教練會把飯菜分配給訓練認真的人。可是阿力貪玩又狂傲,教練一早就看不慣他了,他連着四天沒有吃飯,後來餓得不行,他託着四天沒有進食的身體,和一個正在吃飯的孩子打了一架,搶到了一碗飯。
我聽得驚心動魄的,從來沒有想過原來一碗飯是這麼來之不易。在我小學的時候,老師也經常教育說粒粒皆辛苦,我也會在假日裡去找生活在鄉村裡的爺爺奶奶,看他們每日耕種,也確實覺得他們辛苦。可是聽完阿力的話,我卻覺得他悲慘。
他卻毫不在意,反而跟我笑着道:“那時開始我就發誓,今後一定要大魚大肉、滿漢全席、高牀軟枕、美人在懷。”
我當時頗有些愧疚,說:“可惜今天你吃的,都是最普通的飯菜了。”
他搖搖頭,說:“我就一直想吃這種家常菜。不是酒店裡那些家常菜,是真的用家裡的平底鍋或者是電飯鍋燒出來的菜,吃起來特別有嚼勁。”
他又跟我說,有一次他和一個叫趙三的男人逃亡,躲在一個鄉間的村落裡整整一個月,他們終日只能呆在一個小而黑暗的平房裡,絕對不能出門。那時候他們睜開眼只能看到漏水的屋頂,和坑坑窪窪的地面,窗口也小,真是比牢籠還不如的房間。當時他們只有二十斤的大米,和最原始的鍋竈,並且一個月來都不能有人接觸他們。於是他們兩個大男人,就抱着二十斤的大米活了一個月。那時候他和趙三每天都把這二十斤的大米當神仙一樣供奉着,不餓得前胸貼後背都不想動它們。那一個月的時間裡,最快樂的時候,無非就是他們二人生火燒飯,哪怕只是白米飯,也吃得津津有味。
他又跟我說:“現在吃你在家裡燒的飯,真讓我想起來那個時候,所以吃起來很香。”
我心裡一陣觸動,我鼓起勇氣,當即就說:“你要是喜歡,我可以給你做啊。”
我是個不善於掩飾的人,可他果然是個神經大條的人,絲毫沒有意識到這一刻我那麼一點小小的心思。他當即點點頭,道:“你不怕麻煩,我絕對歡迎啊。”然後,他像是自言自語地說了一句:“反正今後十二少肯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從那天開始,我就頻繁出入阿力的家。他的家也夠華麗的,本城最好的樓市最搶手的樓層,都被他們包了下來。電梯一打開就是他宛如科幻世界的家,我走出電梯愣了好幾分鐘,白色的牆壁,白色的沙發,客廳、餐廳和臥室之間連門也沒有,只是厚厚的玻璃製成的展示櫃,我真怕自己一個不留神就撞得鼻青臉腫的。
後來我也就漸漸習慣了他家這樣的裝飾。我原來兩點一線的生活也變成了三點一個三角形的套路,過了更久以後,我又迴歸了兩點一線的生活,那時候夕媱也已經不住在家裡了,我也和房東退了租約,住到了阿力的房子裡。他只說是太對不起我的辛勤工作了,我又不肯要錢,無奈,他只好邀請我住到他那兒去了。
我每天像瘋子一樣拼完辦公室裡的一切工作,然後迫不及待地趕到他的家中。其實他大部分時候都是不在家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全國各地又或是全球各地究竟有多少房子。我幾乎都是一個人呆在這寬闊的房間中,我也不嫌寂寞,我沒事的時候就拖拖地,給陽臺上的花澆澆水,並且還買了好多修煉廚藝的書,等待着有一天能夠派上大用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