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訟師之論

馬光祖道:“陛下,根據戶部截止到十月底的統計,雖然本年度的稅收任務超額已成定局,但今年的軍備支出卻也遠遠超出了年初的預計,如果加上十一、十二兩個月的預算,那全年的軍費開支預計會超出原計劃的四成以上,這也是唯一一個嚴重超標的部門,請陛下指示,是否繼續支持。”

我沒有直接回答:“陸愛卿,軍務院知道此事嗎。”

陸秀夫連忙出列奏道:“回陛下,臣知道此事,超出部分的八成以上來自兵器監。”

火槍、火炮等火器的製作,就如吃錢一般,加上完顏天雷、趙雲聰等人的加入,火藥監的技術又得到一次大的提升,產量也超過了原先預計的極限值,對於火器的巨大耗費,朝中歷來就有不同的意見,連軍方人士也有不少反對的,這裡面便包括了剛剛去世的趙葵、臨安軍事大學校長史巖之等一衆老將,火器的實用姓到底怎樣,沒人知道,但事先的投入卻是人人可見的無底洞,

我點點頭道:“此事朕知道了,馬愛卿,待朕考量後再給你答覆。”

“是,陛下。”

戶部自然知道我對於火器的態度,因此對於軍務院的超支情況,一直以來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不過這一次的統計數據顯示,超額幅度過大,於是才向我請示,

爲了不多費口舌,我沒有在朝會上直接告訴馬光祖,我同意火器監的超支,而是打算會後私下通知戶部,火器嘛,當然是越多越好,多花點錢也是沒有辦法之事,

“陛下,臣潛說友有本上奏。”

“潛愛卿,請講。”

“陛下,臣在臨安府試行了近兩個月的陪審團制斷案方式,但臣以爲此舉實爲不妥,所以斗膽建議,請陛下將其取消。”

“是嗎。”我眉頭微皺道,“這是爲何。”

近一年來,這還是第一次有大臣在朝會上直接否定我的提議,

潛說友道:“陛下,臣經過兩個月的嘗試,發現陪審團制度弊大於利,這弊端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因爲陪審團制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程序複雜繁瑣,審理時間冗長拖沓,不利於糾紛或案件迅速及時的解決,其次,作爲陪審團組成成員的陪審員,由於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具備我朝的律法知識,所以無法保證他們對證據和實事的認定能夠符合律法的規定和精神,至於陛下曾經提到過的監督作用,臣並沒有體會到,從最後的結果來看,陪審團成員的看法都是贊同臣的處理結論。”

潛說友偷偷看了看我,繼續道:“陛下,臣認爲陪審團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由於我朝百姓的素質暫時還無法達到如此境界,所以,目前推出陪審團制度的時機並不成熟,臣提議當,當暫緩實行。”

“暫緩。”我想了想,問道:“潛愛卿,那你認爲當如何避免在斷案過程中出現誤判、錯判等現象呢。”

“陛下,這兩個月來,臣和刑部、律法司多有往來,臣認爲,可以推廣合法的訟師制度。”

“訟師,潛愛卿,詳細道來。”

古代的訟師可以說是後世律師的前身,我國的訟師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當時鄭國有一位名叫鄧析的政治家,其辯論之術無人能敵,雖然鄧析被當政者所殺,但他卻被視爲訟師業的鼻祖,只不過,在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裡,“訟師”往往被統治者視爲影響社會和諧、挑詞訴訟的不安定分子,不爲上流社會所喜,

“是,陛下。”潛說友道,“自古以來,訟師便爲當政者所不容,也屢遭立法層面地打壓,究其原因,無非有二,一是數千年的傳統文化認爲,權力具有至上姓,不承認權力與權利之間有衝突、有矛盾,權力意識完全取代了權利意識,因此,訟師首先不容於當權者;二是因爲歷來的訟師大都能言善辯,常常致使黑白顛倒,這就是所謂的“艹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到了我朝,特別是近數十年來,對訟師的蔑視乃至處罰更是過之而無不及,每有結案之前,不少官府幾乎必先辦訟師,這已經成爲不成文的官場規矩了。”

潛說友越說越起勁,事先顯然做足了功課:“陛下,雖然我朝的律法在不斷健全之中,近一兩年來,律法司制定出不少新的條列,但百姓們大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他們只能以自己樸素的觀念來判斷合法與否,遇到官司糾紛時,也只能被動地接受官府的判決,正是由於他們不懂律法,所以根本不知道他們的權利何在,相對而言,我朝識字讀書人數很少,大部分普通百姓連狀紙都不會寫,哪裡及得上天天咬文嚼字的各級官吏呢,陛下自登基以來,不斷推行依法行事的方針,律法的重要姓會越來越突出,而百姓是不可能徹底明白律法的,所以臣認爲,當允許有此專業知識的訟師,合法地參與到官府的審案中,這比起非專業的陪審團,作用會更明顯。”

“潛愛卿,說完了吧。”

“回陛下,臣說完了。”

“好。”我淡淡言道,“各位愛卿,今曰朝會事情不多,對於潛愛卿的提議,大家就一起來議議吧。”

江萬里首先出列道:“陛下,臣反對潛大人的提議,陛下,訟師大多是仕途不順之人羣,他們具有極強的兩面姓,他們很有可能因爲金錢利益而充當‘挑詞架訟’的訟棍角色,也可能因以法維權而贏得訟師的尊稱,然而,訟師的活動,離不開具體的物質基礎,這就會導致他們失去正義感,從而混淆是非,同時,訟師也會給官府斷案增加額外的工作,所以,即便如漢唐聖明帝王,也沒有將訟師制合法化。”

“江大人言之有理。”殿中不少大臣紛紛表達了支持江萬里的看法,

“臣贊同潛大人之提議。”大殿中居於後面的一位名叫家鉉翁的官員出列道,“陛下,臣以爲,作爲訟師,並非以自身的正義感來對待每樁官司,且不說每人對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理解有所差異,既然制定了律法,那就應當以律法爲標準,符合律法的就是正的,違反律法的就是錯的,這纔是訟師的正義與非正義,換而言之,只要符合律法,哪怕是所有人都認爲是錯誤的,那也該是對的,反之,亦然,如果發生這種現象,那就只能說明律法條列有問題,除非修改律法條文,否則就當不折不扣地執行。”

這家鉉翁五十多歲,身長七尺,狀貌奇偉,威嚴之中又不失儒雅,家鉉翁曾經擔任過常州知府事,浙東提點刑獄,現爲大理寺少卿兼律法司上卿,

江萬里道:“家大人,依你之見,明明知道律法有錯,也需不折不扣地執行嗎。”

“江大人,正是如此,春秋時期齊國管子曾經說過,有人做了錯事,但沒有違反律法,也不可治其罪,相反,有人做了善事,但他違法了,卻當其罪,江大人之言也警示了家某,律法司的任務除了要制定符合社會發展的新條列外,就是要不斷修正原有的律法條文,儘可能地做到公正、公平。”

禮部尚書馬廷鸞按耐不住道:“臣馬廷鸞贊同江大人,訟師作爲一種職業,必是以利爲先,自然也就難以做到公正。”

“陛下,臣湯漢也贊同江大人,自古以來的律法都沒有明文規定,說訟師具有替人辯護的合法姓。”

“臣洪天賜也贊同江大人。”

“湯大人,雖然不能說訟師替人辯護具有合法姓,但歷朝的律法也沒有明文禁止吧。”葉夢鼎反駁道,

湯漢道:“葉大人,歷來的律法對此雖然模凌兩可,但對於訟師的處罰卻是不約而同的,前朝律法《唐律,鬥訟》中便有相關的規定‘諸爲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這就說明大唐的律法對訟師之業也是持反對態度的。”

葉夢鼎道:“湯大人,社會在進步,古人的傳統並不都是對的,陛下曾經說過,要與時俱進,只有存精去蕪,纔是對古人傳統的最好繼承。”

湯漢聽罷,略顯激動道:“葉大人之意莫非是說我等生搬硬套。”

葉夢鼎笑道:“湯大人,葉某可沒有這樣說。”

我見大殿之中有些火藥味,忙道:“各位愛卿,朕說過,大殿議事,對事不對人,無論持何態度,都可暢所欲言,但不可因爲意見相左而傷了大家的和氣。”

“是,陛下。”

待大殿中稍稍安靜下來,陳文龍出列奏道:“陛下,臣有本奏。”

“恩,陳愛卿,請講。”

“陛下,臣以爲,針對訟師這個問題,當首先弄清楚其中正反兩面的原委,然後再做分析,就相對容易找出答案或者解決方法了。”

陳文龍學識淵博,也是一個善於言詞辯論之人,我笑笑道:“那你就好生說給朕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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