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艦隊被發現的時候,史蒂文森還很鎮定,認爲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是,短短數分鐘之後,第22艦隊也被發現了。更重要的是,發現這兩支艦隊的不是巡邏機,而是艦載偵察機。
也就是說,中國艦隊已經到達,而且幾乎同時發現了美軍的兩支艦隊。
這下,史蒂文森無論如何也不可能鎮定自若了。
他當即就下令加強艦隊防空,讓所有的戰鬥機都升空巡邏,隨後還給百慕大羣島守備司令部發了一封電報,請求提供防空掩護。
問題是,此時才加強防空,顯然已經來不及了。
更重要的是,史蒂文森根本不知道哪支艦隊將首先遭到攻擊,還是兩支艦隊同時遭到攻擊。
要知道,他讓兩支艦隊靠得這麼近,就是希望能夠相互掩護。
問題是,兩支艦隊都已暴露行蹤,也就不可能相互掩護了。說白了,兩支艦隊能夠管好自己就不錯了。
顯然,美軍一下就亂了陣腳。
更要命的是,史蒂文森並不是一名優秀的航空作戰指揮官,而且在他手下,也沒有幾個能力出衆的參謀。
說白了,當時美軍艦隊裡很多參謀軍官都是新手。
面對即將到來的攻擊,美軍能做的就是拼命加強防空力量。
可惜的是,艦隊的防空力量是有限的。不管是第21艦隊、還是第22艦隊,都只有六十多架艦載戰鬥機,而且一次最多能出動六十架。在史蒂文森看來,如果中國海軍的三支航空戰鬥艦隊集中兵力攻擊一支美軍艦隊,那麼戰鬥將毫無懸念,中國海軍的艦載航空兵能夠憑數量優勢輕易幹掉美軍艦隊。
顯然,史蒂文森在慌亂之中又犯了一個錯誤。
這就是,以當時的情況。中國艦隊根本不可能集中攻擊一支美軍艦隊,因此也就不可能幹掉美軍艦隊。
如果當時是斯普魯恩斯在指揮,他肯定能做出準確判斷。
主要就是,第21艦隊與第22艦隊離得不算近,而中國海軍的艦載偵察機幾乎同時發現了兩支美軍艦隊,意味着中國艦隊肯定派出了足夠多的偵察機,因此剩下的艦載機就不會多到哪裡去。
更重要的是。此時已經能夠初步斷明,中國艦隊的目標不是百慕大羣島上的機場。而是美軍艦隊。
也就是說,中國艦隊將以首先打擊美軍艦隊爲重。
這樣一來,就不難推測出中國艦隊的部署情況了。
說白了,顧祝同肯定閉會讓三支戰鬥艦隊同時壓上來。原因很簡單,如果沒有能夠在第一時間找到美軍艦隊,那麼靠前的中國艦隊就有可能暴露行蹤,然後遭到打擊。也就很有可能輸掉這場海戰。
以顧祝同的老練,他顯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這樣一來,顧祝同就只有一個選擇,即讓一支戰鬥艦隊突前,讓另外兩支戰鬥艦隊跟在後面。突前的戰鬥艦隊負責執行偵察任務,以搜尋美軍艦隊爲主,而靠後的戰鬥艦隊則負責攻擊美軍艦隊。
顯然,另外兩支中國艦隊不可能擁擠在一起。
這是一個簡單的常識,即美軍艦隊要是沒有出現在預測的方向上,就很有可能出現在其他方向上。因此原本被安排執行攻擊任務的艦隊就很有可能首當其衝的遭到攻擊,也就不能把兩支戰鬥艦隊放在一起。
想到這,就不難想到,另外兩支艦隊肯定在偵察艦隊的側後方。
顯然,只要距離足夠遠,中國艦隊就不可能集中力量攻擊一支美軍艦隊,而會同時攻擊兩支美軍艦隊。
當然,這也是顧祝同的特點。
在過去的多場海戰中。只要交戰雙方勢均力敵,顧祝同就會在第一輪攻擊中以打擊對方的航空作戰能力爲主要目的,即平均分配攻擊力量。不求在第一次攻擊中擊沉多少敵人的戰艦,但是得盡最大的努力來削弱敵人的航空作戰能力。因此就會盡可能的攻擊敵人的每一艘艦隊航母。只要第一輪打擊達到目的,那麼在接下來的第二輪、甚至是第三輪打擊中,就能徹底殲滅敵艦隊。
顯然,斯普魯恩斯非常清楚這一點。
在瓦胡島海戰中,顧祝同發起的第一輪攻擊就分散開來,幾乎攻擊了美軍艦隊裡的所有艦隊航母。
問題是,史蒂文森根本就不瞭解顧祝同。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他能想到這一點,大可不必手忙腳亂,完全有理由相信他的艦載戰鬥機能夠守住艦隊的上空。
可以說,只要合理安排防空力量,兩支美軍艦隊都有機會擺脫困境。
這就是,儘可能的擴大防空範圍,在儘可能遠的地方攔截攻擊機羣,使攻擊機羣無法順利到達艦隊上空。
問題是,史蒂文森沒有這麼做。
當時,他固執的認爲,中國艦隊將首先集中力量幹掉一支美軍艦隊,在第二波攻擊中再幹掉另外一支美軍艦隊。
事實上,這是主力艦的打法。
爲此,史蒂文森就得搞清楚哪一支艦隊將遭到攻擊。
可惜的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搞清楚這個問題。
結果就是,史蒂文森在慌亂中犯了一個非常致命的錯誤,即他命令兩支艦隊各留下三十架防空戰鬥機,然後讓另外三十架防空戰鬥機去中間海域待命,準備在接到命令之後去支援受到攻擊的艦隊。
在史蒂文森看來,這支機動兵力將幫他反敗爲勝。
問題是,這依然是主力艦的打法。
要知道,在任何一自毀海軍中,都沒有類似的航空作戰戰術。
事實上,就算某一支美軍艦隊會首先遭到攻擊,讓顧祝同、或者是斯普魯恩斯來指揮這場海戰的話,也會孤注一擲,即從一開始就死守某一支艦隊,拋棄另外一支艦隊,爭取讓一支艦隊全身而退。
要知道,在已經喪失了主動權的情況下,要想讓兩支艦隊安然返回,幾乎是不可能的。
可惜的是,史蒂文森並不明白這個道理。
結果就是,在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派出的攻擊機羣即將到達的時候,美軍第21艦隊與第22艦隊上空都只有三十架防空戰鬥機。
顯然,這麼點戰鬥機,根本不可能擴大防空範圍。
就算知道中國艦隊在東面,攻擊機羣將從東面進入,需要守住的範圍也在一百二十度以上,而要讓戰鬥機組成兩道攔截線,至少需要四十架防空戰鬥機,最好能有五十架,而三十架最多隻能組成一道防線。
更重要的是,每支攻擊機羣裡都有三十架護航戰鬥機。
當時,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各出動了九十架艦載機發起攻擊,其中俯衝轟炸機爲四十架、魚雷攻擊機爲二十架,護航戰鬥機爲三十架。
也就是說,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只各留了十來架戰鬥機執行防空任務。
事實上,如果一艘艦隊航母能夠一次出動五十架艦載機,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肯定會把所有艦載戰鬥機都派去執行護航任務。
原因很簡單,這兩支艦隊根本不用考慮防空。
即便需要防空,也可以在第43艦隊那裡得到支援。別忘了,第43艦隊有足足一百二十架艦載戰鬥機。
由此可見,史蒂文森犯的錯誤極爲嚴重。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他們沒有讓兩支艦隊各抽調一半的戰鬥機出來,而是讓各自進行防空作戰,問題都沒有這麼嚴重。這就是,用六十架防空戰鬥機去對付三十架護航戰鬥機,即便美軍飛行員的素質差得多,兩倍於對手的數量也能發揮一些作用,至少能夠迫使部分轟炸機與攻擊機提前投掉彈藥。
相反,在雙方戰鬥機的數量相當的情況下,美軍沒有任何勝算。
只是,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派出的攻擊機羣不可能同時到達,總會有時間差,而且不會太短。
首先遭到攻擊的是位於北面的第21艦隊。
主要就是,當時第21艦隊離第44艦隊只有大約五百公里,而第22艦隊離第42艦隊在六百公里左右。
即便第42艦隊與第44艦隊的攻擊機羣幾乎同時出發,一百公里的差距,也意味着到達的時間相差了大約十五分鐘。
可以說,這是極爲關鍵的十五分鐘。
十點二十分左右,第44艦隊的攻擊機羣到達美軍第21艦隊附近,戰鬥隨即打響。
史蒂文森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命令在第21艦隊南面大約八十公里處巡邏的戰鬥機羣前來增援。
問題是,即便是f-4u全速飛行,飛完八十公里也需要大約八分鐘。
當然,實際花費的時間不止這麼點,即戰鬥機在巡邏的時候不會全速飛行,而且巡航速度要比最高速度低得多。
這樣一來,這批戰鬥機要到十分鐘之後才能趕到。
問題是,中國艦隊的攻擊機羣會浪費這十分鐘嗎?
顯然,等到美軍的增援戰鬥機到達,中國艦隊的攻擊機羣已經到達美軍艦隊上空,防空戰鬥機已經難以派上用場了。
要知道,防空戰鬥機很少冒險進入己方戰艦高射炮的打擊範圍攔截敵機。
要命的是,在過幾分鐘,南面的第22艦隊也將遭到攻擊,而史蒂文森手裡已經沒有第二批可以調遣的防空戰鬥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