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腦子纔沒壞,你這個蠢丫頭。”寧王推門進來,換了一身乾淨冰蘭色帶暗紋的錦服,臉上的笑容如門外的驕陽。
“六王爺。”荷花又叩了一個頭。
“起來起來。”寧王擺擺手,坐到林小寧身邊笑道,“吃飽了?”
“飽了,一籠包子,兩大碗粥,肚子都沉甸甸的。”
寧王樂道:“那昨夜睡得可好?”
“嗯,好着呢,你來了,就睡踏實了。”林小寧說道。
寧王眼神頓時軟了,聲音也輕柔:“我的丫頭受苦了。”
“唉唉唉,荷花還在好不好。”
寧王看了看荷花:“荷花是個聰明的,比梅子知道一些宅院裡的事。宰相門前還七品官呢,等我們大婚後,她也成了家,你說,王妃院裡的管事媽媽比起那庶民,哪個體面滋潤?”
“哦,原來是我沾了你的光啊,我以爲我醫仙小姐也是不錯的呢。”
“比起寧王妃,還是差了。”
林小寧撅着嘴笑道:“那我不是攀上高枝兒了,你以後可不能欺負我,不然我不嫁。”
“噯噯噯,荷花還在好不好。”寧王取笑着。
荷花又羞又窘的手腳都不知道往哪放。
寧王笑道:“荷花要做管事媽媽,還得歷練才行,但凡王府的管事媽媽或婆子,都是泰山崩於前而不改色的,你主子只是與我說上幾句俏皮話,你就臊成這副模樣。”
荷花更羞臊了,臉紅得不敢擡頭。
林小寧吃吃笑着:“那就從宮裡派個媽媽來調教下荷花吧,我只有兩個貼身丫鬟,梅子現在做了醫官,就只有荷花了。”
“嗯,等事情了結後我就安排。這兩天你還是不要獨自外出。想出門就得告訴我,我帶着你,知道嗎,老道的事沒完呢。”
“我現在就想外出,”林小寧興高采烈地站了直來,“走,陪我逛街去。”
裕縣的街市還算繁華,寧王頭一次陪人逛街,林小寧讓他覺得新奇無比,以前一直沒有機會看到她如此新奇的一面。比如,她上街牽着他的手,一點沒有半分忸怩。
她一路買一些小零食。買二份,他與她一人一份,就邊走邊吃。這種平民戀人的感覺讓寧王心裡充滿着不知名的甜蜜。
還在路邊攤上買了好幾朵頭花,用他的眼光來看,那頭花倒算精緻。但完全不如京城的時尚,買個什麼頭花呢,頭花又不值個什麼錢,不如買些首飾。可她說是她妹妹小香獨愛頭花,是童年夢想,是執念。
她解釋着:那時家裡窮困。沒有漂亮衣裳,更沒首飾帶,小香雖然是個小姑娘家。但哪個姑娘不愛美,不好打扮啊。後來她平生第一回進城,給小香帶了一朵頭花,小香高興得不行,燒火做飯都不肯取下。那頭花不僅僅是頭花了。是小香的夢想實現的一朵前兆,是小香改頭換面生活的一朵預示。小香對美好未來的憧憬全來自於一朵頭花。所以,小香後來有了許多首飾,卻仍是喜歡收藏頭花。
他聽了本應該心疼纔是,可她訴說這些的神態語氣,撇嘴瞪眼,根本就是一種作弄妹妹的惡趣,好好一樁唏噓事,給她說得一點傷感也沒了。他也委實想發笑。
她還硬拉着他去成衣店買了一件萬福金紋的錦袍,加上一條金光閃閃鑲嵌着玉石的腰帶,非讓他換上,說是本來秋收時收租子就打算讓他穿這身的,雖然他沒去收租,但逛街穿着也一樣,一個布衣女,配一個地主男,那是天下絕配。
他拒絕不了她的祈求眼神,硬着頭皮換上這件可笑得令人噴飯的衣服,她竟然一臉癡迷,嘆息搖頭,暖昧低語:真是……一笑萬古春,一啼萬古愁。
他要瘋了,幾乎不忍看鏡子。
但他卻又快活極了,這丫頭,自他穿上這身可笑的衣服後,眼神就沒離開過自己,那樣的癡,那樣的迷,那樣的愛慕……
他低聲問道:這身衣,可否是你的執念。
她白了他一眼。
他笑了,他說對了。
林小寧也很快樂,她前世三十年,到現在,已不記得與曾經的戀人逛過幾次街,除了大學時的瘋狂縱情外。但那些過了太長時間的事,再回憶起來,卻是像隔着屏幕看他人的故事一般。而現在,身邊的男人,實實在在就在身邊,還是個官n代,富n代,是皇家貴族,還是個帥哥哥。
其實他笑起來有些傻,尤其是看她吃東西時,他的表情會有些傻,換上地主服後這種傻更加明顯了,讓她覺得他真實極了,真是親密啊……
“你笑起來的樣子有點傻。”林小寧滿心快樂,笑着低語道。
“哦,傻?”
“嗯,你長得帥,可有時笑得會很怪,有些笨笨傻傻的樣子。”
“是嘛?”寧王大汗,從沒人這樣形容過他的笑。
“嗯,可我喜歡,你笑得傻傻的樣子,可親可親呢。”
寧王心裡又酥了,這個死丫頭,小壞蛋,一直當衆調戲他。
當初她在山上救他,被他強要走了大黃;後來他扮王大人到桃村,兩人有些言語交談,他怪異那次山上看她產生衝動;到了京城他身份大白,在醫仙府遇刺,兩人突就那樣親在一起了;再到他偷偷摸進她府裡與她親近;再到她去西南止疫再次救他,他們之間,甜蜜有之,沉重有之,但這樣的光天化日下的輕鬆趣致,百般快樂,卻真的沒有。他從沒有嘗過!對比死去的奸細王妃,才知道,原來男女歡樂並不止是在府裡、在後花園、在牀榻上……
唉,他被丫頭帶壞了。
寧王與林小寧一直逛到中午,大包小包塞得滿滿鼓鼓的。寧王穿着萬福金紋的地主服,身上挎滿了大小包袱,臉上表情越發呆傻了。
“吃碗餛飩墊下肚子再回去。”林小寧歡聲道。
大刺刺地就拉着他到一家小食肆裡坐下了,叫了兩碗餛飩。
小二上餛飩時叫的聲音響亮無比。
熱氣騰騰兩大陶瓷碗“咚”的一下放在他們面前,清清盪漾的湯裡遊着無數透明皮的金魚。湯麪上浮着油花與蔥花,香氣撲鼻。
寧王突然發現大名朝竟然有着太多他不瞭解的事物。他過過尊榮無上的生活,又過過艱難困苦的日子,在軍營裡,吃得粗,沒有半分滋味,但爲了填飽肚子硬着頭皮吃,慢慢就習慣了。更有時,米飯還是半生熟的,又或者不夠吃。對於他來說。生活是二種,一是京城裡的錦衣玉食,二是軍營中的風餐露宿。
這是便是第三種。無法言說的第三種。
“快吃,”林小寧笑着,“好香。”
“小心吃,好燙。”林小寧嗤着嘴又說了一句。
寧王突感眼眶潤潤的,只覺得無比感動。這樣的方式與心愛的人相處,說這樣的話,天空中太陽如此明媚,人心如此快樂,天下間百姓生機勃……
庶民生活竟是這樣滋味悠長,如此簡單卻如此樂趣。
一時竟有萬物有情之感。和順老和尚說過,天下萬物皆有情。
就連碗中的如金魚般遊動的餛飩也充滿着精緻的情懷。
這纔是真正的萬物有情,這許多年來。尊榮也好,沙場也好,生也好死也好,如今想來,當初他是那麼膚淺。萬物皆有情是從沒真正理解過的。
他頓時明白了,和順老和尚曾說。你其實沒明白。
這次是他真的明白了。
當寧王與林小寧行入客棧時,安風與荷花還有裕縣三虎的下巴都驚得快要掉下來了。
倒是家福大聲叫着:“啊,姐夫這身衣裳好氣派!”
“哈,我的小家福就是有眼光。”林小寧開心摸了摸家福腦袋。
安風臉抽了又抽,不忍再看寧王一眼。
荷花狠狠忍着笑,低着頭上來接過寧王身上的包袱,道:“六王爺,小姐,午餐擺好了,就等着你們呢。
“周少爺呢,還病着不能起身嗎,要不要送到他房裡去?”林小寧問道。
“還是不能起身,飯菜已送去他房裡了,是專門爲他備的,大夫說他要吃些清淡些的。”荷花說道。
午飯後,安風與寧王關門商議着,隨後安風就把三虎叫了進去,吩咐安排,老二與老三就帶着千里如風出去了。
然後虎老大守院,安風休息一會。
飯飽神虛,林小寧覺得又困了,對寧王道:“我又想睡了,我真像一頭豬。”
“那就睡。”寧王笑着把林小寧抱上牀。
“不嫌我是豬。”
“怎麼會呢,我還怕你嫌我呢。”
“嫌你什麼,嫌你是個鰥夫嗎。”
寧王大笑,“那鰥夫你嫁不嫁。”
“嫁,當然嫁。”林小寧眯着眼,癡迷看着寧王的萬福金紋地主服。
“嗯,一年後如何,這回送你回桃村就提親,我們的婚嫁之事是由內務府承辦的,訂親到大婚最快也得足一年纔夠。”
“嗯,不急,我還小呢。”
“你還沒告訴我你多大呢。”
“今年的除夕夜,就十五週歲了。”
“我可是比你大七歲呢,嫌我老不?”
“嫌。”
“那你就嫁過來,天天嫌我。”
“好……”林小寧含糊應了一聲就睡着了。
寧王看着熟睡的林小寧,放現帳簾,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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