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問大家一句話,是咱們的考評業績重要,還是案件本身更重要?那麼多受害者,有的屍骨爲寒,家庭頻臨破碎;有的母子分離骨肉失散多年;還有幾個如花般年紀的少女身心皆飽受摧殘,如果連這樣的案子咱們都破不了,對得起這些受害者,對的起咱們身上穿的這身警服嘛!”
曾明明每問一句話,眸光就銳利的掃過一眼負責那啓案件的負責人。
每個人,對上她的眸光後,皆不由自主低下頭去,不敢直視她的眸光。
“可我們真的盡力了啊,這幾天,爲了那個肇事案,施琅都一個禮拜吃不下飯睡不好覺了,昨天午休的時候我還聽他在打電話,可案子都過去這麼久了,就算有什麼線索也早都被人忘了,我們也想破案,還死者一個公道,可找不到證據啊。”
施琅還沒反駁,譚美卻打抱不平的開口了。
這些天,施琅的努力她看在眼裡,如果說他沒認真,不替受害者和家屬考慮,她真有點不服氣。
“我沒說施琅不努力,可是大家想一想,如果這些案子偵破不了,我們充其量就是業績審覈不過關,往嚴重裡說,不過科室解散人員分流,丟點臉面,可那些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呢,很可能一生都要揹負着這份痛苦,不得解脫。”
說到這兒,曾明明嘆了口氣,臉色也變的更鄭重起來。
“盡力辦好每一個案子是我們的工作,但怎麼樣纔算竭盡全力?你們仔細想一想。”
辦公室異常安靜,幾乎臉呼吸聲都微不可聞。
每個人臉上都熱辣辣的,曾明明的話每一字每一句都敲打在他們心上。
是啊,捫心自問,這麼多年的刑警生涯又有多少次真正竭盡全力了呢。
“你們總說沐言是個天才,可誰知道他背後付出了多少?現在,沐言不在,可如果他在的話,你們還能拍着胸脯說自己,已經竭盡全力!”
“我明白了,我這就將卷宗整理下,一會兒去報案人家裡瞭解下情況,看有沒有新的線索。”何宇宸說完這句話後,低下頭認真整理手中的資料。
不知道爲什麼,剛纔的氣浮氣躁忽然就消失的無影無蹤。
他不是想和沐言攀比,也不是覺得曾明明說的有多麼偉大,他只是不想看到她提及沐言時悲傷的眸光。
“我和你一起去,我總覺得這個案子不是簡單的人口失蹤案,我看過卷宗,女人離家出走時孩子還不到三歲,所有的鄰居都說女人特別疼愛自己孩子,一個如此疼愛孩子的母親,怎麼可能捨得三年都不回來探視一次?這不正常。”
“嗯,我也覺得這裡有問題,對了,那家不是請了一個專門的保姆帶孩子嘛,也許找她能問出點什麼情況。”
兩人簡單的一問一答後,各自低下頭忙碌。
施琅面紅耳赤的怔了半晌,忽然站了起來。
“你要出去啊。”譚美也跟着站了起來。
“嗯,先前我一直在搜尋五公里範圍內的,清查線索,現在我得把這個範圍擴大一倍,甚至數倍,我去聯繫當地的派出所,看看能不能查到些端倪。”
“施琅,我提醒你一件事。”曾明明擡起頭。
“處長……”施琅心不甘情不願從牙縫間擠出兩個字。
說實話,他更喜歡喊她的名字,尤其在得知曾明明和沐言的感情出現問題後,他甚至覺得自己又有了一線希望。
可一個多月相處下來。
這份希望已經淡薄的如果洗涮過無數次的筆墨。
即使他再用心,也很難在描繪出心儀的圖畫。
即便如此,他依舊不捨得拋下這支筆,也許就算什麼都畫不出來,能將它握在手心。
也算一種安慰。
更何況,曾明明剛纔說的每一句話,的確觸及到了他的心靈。
他也想竭盡全力嘗試一次,就像她喜歡的男人那樣,永不放棄。
“當年肇事者撞傷人後選擇了逃逸,事發後在現場找到了捷達車的碎片,這說明當時肇事車輛本事也受了一定的損傷,當時交警支隊調查了所有捷達車的維修記錄,卻沒有查找到一點線索。你覺得這是爲什麼?”
“肇事者沒有選擇維修這輛車,而是將事故隱匿了起來。”施琅回答。
“事發地附近當時的確沒有監控,可那條公路前後出口附近都有攝像頭,事發後交警也排查了當時所有的監控錄像,還是沒發現有什麼異樣的車輛通過。從死者的死狀和電動車的受損情況來看,捷達車的車頭肯定受到了嚴重的損傷,也許還會沾染上大片血漬,可前後的錄像種都沒檢測到這種情況,你覺得這是爲什麼?”
“很有可能肇事者中途清洗了車輛,進行的遮蓋,或者,他根本就從沒出現過在道路兩側的監控中,只有一個可能,他中途就拐進了別的地方。也許,他就住在那附近!”
“既然你已經確定了目標就去調查吧,對了,這個你也戴上。”
曾明明從抽屜中摸出一個小瓷瓶遞給施琅。
“這是?”
施琅吃了一驚,九處剛成立的時候曾明明專門給他們幾人開了一個會。
現在九處所有的人,包括那個實習生小蔡都知道一個不秘密的秘密,曾明明有‘特殊’能力,她的血可以讓普通人通靈。
“你見過死者的照片,也許這東西能幫的到你,不過,儘量在人多的時候用。”
曾明明將裝有自己血液的瓶子交在施琅手上。
這些血是羅宇文幫她處理過的,不會凝結。
將自己的能力毫無保留的告訴九處的人,是她和毛師父再三商量後的決定。
就像當初路政技術科所有人都知道毛裕興的本事一樣。
曾明明沒打算隱瞞自己的能力。
她當選處長這件事,衆人想必都有疑問,不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很難讓他們信服。
衆人剛得知這件事的時候,還真有點暈頭轉向。
能看到鬼,和鬼溝通交流,還能通靈,乍聽起來,真是太玄了!
爲了打消衆人的猜疑和顧慮,曾明明曾用自己的血做過一個實驗。
施琅一直忘不了那天的情景,鮮血塗在眼皮上,已死去的人活生生出現在眼前。
那是個因公殉職的警員,由於太熱愛自己的工作,死後執念不消一直徘徊在警局大樓。
這種情景太讓他驚悚了,看到鬼魂的瞬間,發自骨髓深處的戰慄。
直到血漬被擦掉一切恢復正常後好久,施琅依舊沒有從震撼出解脫清醒,不止他,在場所有人都懵了,尤其是小蔡居然當場暈死過去。
施琅很難想象,曾明明是如何度過這每一天的。
他們只是偶爾能看到,就被駭成這個樣子。
可她,卻是無時無刻不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