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隨筆
看了一期今日說法,《當愛已成往事》。講的是一位離婚男和一位鄉下到城市打工的女人由愛變恨的悲情故事,最後觸犯法律,一個被毀容,一個被收監。節目收尾法院院長感嘆的話讓我產生了很多聯想,是呀,這個悲劇本來不該發生,但是,它卻發生了!法院院長說: “如果當事人採用理性的方式,利用法律的武器。。。。。。” 這讓我聯想到幾個問題,女方有一種受騙上當,無助無奈的感觸,從頭至尾沒有人爲她指點迷津。帶着這樣的心理在迷茫之中走向極端。對她來說,利用法律武器,她開始也是這樣做的,之後應該怎麼利用?還有武器麼?有人告訴她麼? 筆者只想說說存在的問題,不想袒護那一方。
這個案件之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假如他們兩人當時不是因爲戶口問題,雙方領了結婚證,以後這個案件還有以後麼?答案是肯定的。沒有以後那種極端!這裡面有一個婚姻與道德的碰撞問題。他們兩人,如果當時領取了結婚證,婚姻就佔據了上風,道德就受到了婚姻的約束或者包容。但是,他們沒有領取結婚證,道德問題就浮上了水面,而道德有時候非常容易受到其他問題的感染,特別是利益問題,所以,道德有時顯得非常無力。
故事裡面的男主角,當時因爲女方戶口問題,他們沒有領取到結婚證,他們的婚姻從那時候開始基本上已經宣告失敗,在他的心裡這段情已經被另外的一種利益佔據,道德在這種利益的基礎上顯得非常蒼白,感情成爲了他玩玩,甚至滿足慾望的一種替代品。而女方不可能有男方同樣的那些想法,不然她就不會有以後的極端行爲。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最後的結局是能夠推斷出來的。
這裡還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事實婚姻!如果有事實婚姻的約束,婚姻同樣是佔據上風的。但是,我們的婚姻法不知道什麼原因,已經廢除了事實婚姻!
放眼社會,事實婚姻的廢除,重婚罪好像跟着消失了!因爲沒有人傻到還想去領一張可以給自己帶來麻煩的,有口舌的另外一張證據。事實婚姻,重婚罪的消失,道德受到的約束也就消失了!這似乎是給人性解除了索博,然而,我們可以仔細地去想想,社會的亂象因此而起。
如果說,開始的“情人",還有點感情的味道在其間,那麼,後來的二奶三奶四奶。。。。。。十幾奶,已經把人人平等的平衡徹底推翻了!性工作者死灰復燃,就好像中國人喝葡萄酒,人們費盡千辛萬苦,好不容易纔把葡萄酒裡面的糖分剔除了,中國人爲了自己的口感,一個小動作,輕輕地就把這一切顛覆了。。。。。。
玩弄異性成爲權錢交易,最後,令人髮指到連小學生,甚至幾歲的孩子都不放過。。。。。。
我們再仔細地想一想,假如事實婚姻還在,那些二奶三奶四奶。。。。。。十幾奶還存在麼?敢存在麼?!
因爲重婚罪會**地約束這些妄爲的人。但是,我們看不到了,這些約束隨着事實婚姻的廢除而廢除了。
我們的一夫一妻制還在那裡木訥着,其實它已經名存實亡了。連那些奶們都在對它翻白眼。奶們可以證明有錢有權的丈夫們,已經不再是“一夫”而是“幾夫”。貧民的妻子已經不再是“一妻”!這些還不算是亂象麼?再不然,我們廢除一夫一妻制,那樣,二房,三房。。。。。。十幾房,可以根除二奶三奶。。。。。。十幾奶,那些女性至少還可以受到一紙法律的保護,不會被隨便拋棄。免得一夫一妻制反而成爲那些人玩弄異性的藉口,反而成爲他們給社會添亂的理由。因爲這個國家是一夫一妻制,沒有多夫多妻制。隨便拋棄反而理直氣壯,奶們被拋棄之後的唯一的解氣的方法就是:舉報!因爲告不了他重婚罪!!
人們似乎感覺自己的誠信被愚弄了,變得易怒,罵娘。現代人的知識水平已經很高了,但是,道德水平呢?這裡我想問一句爲什麼這麼大的反差?道德是不是應該有底線?這些難道不是值得我們認真地去反思的麼?
我覺得有事實婚姻的存在,重婚罪就會固守在它的高地,一夫一妻制纔會有威望,因爲它們讓道德水平至少有一定的底線,不會失控,一些亂象自然會被抑制。
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安定,人們明天的生活更加美好,糾正過去的不足,應該就是爲了明天的更美好。
再來看《當愛已成爲往事》,女方的極端,難道就沒有男方的原因?至少男方對她有一定的欺騙性,她從頭至尾都希望同男方結婚,而男方給予她的是不斷的變更。從承諾婚姻,到後來變成只是爲了滿足生理需求,這應該纔是女方憤怒的源泉。男方應該是自作自受,是他自己釀下的苦酒,自己應該喝。然而,我們感覺到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本身的原因,反而感覺委屈,憤恨對方。是不是應該有道德的淪陷在裡面呢?
再假如,事實婚姻如果存在,他不會,或者不敢變更自己的承諾,因爲事實就是承諾。就算是他們最後感情不和要離婚,至少也不會出現故事的結局那麼極端,因爲他爲自己的行爲買了單,女方也不會變成憤怒的小鳥。
再假如,我們的法律工作者,如果女方還有法律武器可以利用,爲什麼不給她指點一下迷津,不就是三言兩語麼?
如果我們想到的是平息事件,指點迷津太重要了,後面的故事彷彿也不應該發生,悲劇有可能被阻止在萌芽之中。。。。。。
這一切說明,人性化的服務應該會給社會帶來安寧,我們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