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我才發現,合心的工作真難找。女友見我天天昂首挺胸出去、垂頭喪氣回來,就下了最後通牒,如果一個月再掙不到給她買戒指的錢,她就去尋找真正的幸福。
沒有辦法,我只好在大街小巷蒼蠅一樣亂撞,就連塗在廁所牆壁上的招聘廣告也不放過。功夫不負有心人,雖然招聘廣告沒有找到合適的,但卻受到了啓發,萌生了自己創業的念頭。這年頭,給別人打工是無能的表現,只有自己當老闆,才能讓女友對自己刮目相看。
說幹就幹,我到商店買了幾十張紅紙,又花五毛錢買了一隻毛筆,墨汁就免了,上學時的碳素墨水還有半瓶,就當廢物利用吧。我將紙用小刀割成一尺多長的紙條,共一百多份,然後揮舞毛筆,開始寫廣告。廣告寫成後,我又趁着夜色的掩護,偷偷貼到全城各個公共廁所裡。然後,回到住處,用僅有的五元錢買了一斤瓜子,邊嗑瓜子邊等買賣上門。但一連幾天,連女友都沒來敲我的門。正在這時,電話響了,第一個客戶隆重登場。
一個小時後,有人敲門,我趕緊打開門,見是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我趕緊將他讓到屋裡,又是拿瓜子又是倒水。那人說:“別忙活了,我很忙,談妥事就走。”我連忙拿出一個文件夾地給他,裡面是我上大學時在小報上發表的詩歌散文。
那人隨便翻了翻,說:“我不管過去,只看現在你的能力。這是一百元定金,如果寫的好,再付九百。當然,如果我的好事成了,另有五百元的獎金。”說完,他將一張鈔票放到我面前,講了他的條件。
原來,這位是一個私企老闆,叫張狂。藉着改革開放的東風,大賺了一把,現在是一家擁有固定資產一百多萬的小老闆。雖然一百萬和比爾·蓋茨比,那是天上地下,但在並不富裕的魯西小城,也算款爺了。所以,他就想過“家裡紅旗、外面彩旗”的生活。前一段時間,他在網上認識了一位漂亮的女大學生,他對女大學生一見鍾情,女大學生對他“一見鍾錢”。正在這當口,不知從哪裡殺出一程咬金,和他搶這個女大學生。女大學生倒也公正,說:“你倆錢差不多,那就比比誰浪漫。這麼着,一星期內,你二人各寫一封情書給我,誰能感動我,我就是誰的。”於是,他就尋找情書高手,正好,看到我貼的廣告。
“這事包到我身上!”我拍拍胸脯說。
“好,三天後我來拿初稿。”張狂說完,開車走了。
三天雖然短點,但要完成一封情書還是綽綽有餘的。我拿出上學時買的幾本《情書大全》,廢寢忘食地研究,終於在第二天夜裡寫出了初稿。我自己先讀了一遍,直到把自己感動得淚流滿面,才工工整整地謄在稿紙上。又花了五元錢,到打字部打印下來,然後就等交貨。
果然,張狂看後連連說好,塞給我一千元錢,拿了情書就走。我說:“你已經給我一百了。”他頭也不會地說:“那一百就算小費了。”
拿着一千元錢,我的手在顫抖,無論如何,這都是我畢業後用自己的雙手淘得的第一桶金啊!
我馬上給女友打電話,讓她過來,一起去買戒指。但電話裡一個女的告訴我她不在服務區。無奈,我只好等她。
第二天,女友打來電話,接通後,我迫不及待地告訴她,我掙了一千元。但她並沒有表現出高興,而是要求分手,她說:“這一段時間我也沒閒着,我也淘到了第一桶金。”我想勸她認真想想,她卻關了機。我趕緊“打的”來到她的住處,剛下車,就看見她正想鑽進一輛轎車,給他開車門的人看着面熟,一拍腦瓜:天!他不就是我的第一個客戶張狂嗎?
【發表於《百花·懸念故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