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分鐘裡,他對陳明剛進行了一番詆譭――嚴格的說不算詆譭,只不過是實話實說而已。看得出,這戶房的書辦這幾年來和王師爺並不相得益彰。
王兆敏不知道他的話是被錄音的――當然他也沒這個意識――政治保衛總署對這種土著之間的互相揭發的材料極有興趣。有時候幾個字,一句話,會帶出很多有用的訊息。
鄔徳認真得聽了好一會之後,才用一種很是爲難的語氣說道:“王師爺這麼說未嘗不是,只是我們在臨高地脈生疏,不借助於這樣的人,怕是待不下去……”
王兆敏想要不是出了這許多的“漢奸”,幫你們幹活打仗,你們是肯定待不下去的。不過這話只好在肚子裡說,不過髡賊真是狡猾,這說話的意思,顯然是要自己先開口提條件。
王兆敏把和吳明晉商量好的條件提了出來:穿越衆在開始徵收秋糧的時候,以百仞村的名義,主動向縣衙繳糧交稅,納稅面積爲五百畝水田,每畝不分肥瘦田,一律起科爲糙米三鬥五升,遼餉九釐。人丁錢每人三百文,按照百仞村登記的戶籍大約五十人徵收。
作爲回報,王兆敏許諾,秋糧額定一石就多附徵一斗二升五合的“耗米”,這筆收入全部交給穿越集團。大約就是一千石糧食。至於穿越集團自行收繳的“合理負擔”,縣衙不加干涉,他們願意怎麼徵就怎麼徵收――實際上就算想幹涉也干涉不了。
鄔徳算計了下,按照這個條件,扣除繳納的賦稅他們實際的收入大約在七八百石米左右,屬於基本上不花任何心思就能得到純收入。
不過,這和他們的目的不同:穿越集團現在並不稀罕這點米――不算臨高的倉庫裡,僅僅越南的糧倉裡,他們還有七八千石的糙米沒有啓運,要再添購幾千石也是小事一樁。
穿越集團是準備以此爲契機,打破數百年來即混亂又弊病叢生的明代稅賦制度,建立高效有序的稅收體系,從而對臨高的縣政進行滲透控制,換句話說,是準備把臨高當做新行政管理體系下的試驗田。爲了這個目的,穿越集團是準備花大代價的,哪裡是區區一千石米可以打發的。
鄔徳並不答話,卻問:“王師爺,這秋糧徵收的道道,我們還真是一竅不通,您能不能給我們解說解說?”
王兆敏道:“這有何難?只是其中的花樣弊病,說起來,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敬請賜教!”
反正閒來無事,看這位鄔首長的意思,並沒有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感覺。事情大約還有得談。爲了取信於澳洲人,王兆敏便把徵糧中的種種弊政和花樣揀了些說給鄔徳聽。
“其實在下本是刑名出身。”王兆敏道,“不過,也學過錢糧,一般的小縣的錢糧也應付得來。”
但凡縣令上任,刑名,錢糧兩位師爺是最重要。前者協助縣令審理刑事案件。後者專門協同東家辦理錢糧奏銷、地丁人口、門牌清冊、田地丈量、開倉賑濟、雜稅徵收這一類業務。特長是不僅諳熟這方面的種種門道,而且精於書算。
王兆敏的本行是刑名,但是他的學藝不精,一直混不到好的東家――大多是些在偏僻小縣裡打轉的舉人老爺或者“同進士”。小縣城人口少,打官司的自然也少,分請兩名師爺有點浪費,所以就又學了錢糧,雖說不甚精通,但是一人身兼兩職,不僅自己多了一份收益,東家也少了一個人的開銷,皆大歡喜。
錢糧師爺的本事除了算盤上之外,還在於能瞭解情況,善於應付書辦。這是因爲額徵錢糧地丁,戶部只問總數,不問細節,當地誰有多少田、多少地,座落何方,起科多少?只有縣衙裡戶房的書辦才一清二楚。他們所憑藉的就是代代相傳的一本秘冊,稱爲“魚鱗冊”。沒有這本冊子,天大的本事,也徵不起錢糧。
魚麟冊本是公物,是政府主持繪製修訂的,但是年深日久,縣裡存檔的或湮滅或丟失,早就不知去向,政府修訂的“公冊”,反而成了書辦的私產。不管是縣令還是錢糧師爺,要順順利利的辦下每年的夏秋兩賦的公事來,時常會爲書辦所挾制。
一般來說,縣令上任之後,錢糧師爺就要去和戶房的書辦談條件,講斤兩,形成一個默契,勾結起來各取所需。王兆敏和陳明剛之間,卻一直有些疙疙瘩瘩的。原因是臨高這地方很偏僻,天高皇帝遠,書辦對官員的忌憚心理也少了許多。
“戶書”因爲有魚麟冊,不但公事可以順利,本人也能借此大發其財,多少年來錢糧地丁的徵收,是一盤混帳,納了錢糧的,未見得能收到官府收糧的“糧串”,不納糧的卻握有納糧的憑證。有人沒有立錐之地卻要繳糧,有人坐擁千頃良田卻毋須繳納粒米,反正“上頭”只要徵額夠成數,如何張冠李戴,那是根本不管的。
至於其中的花樣,名目繁多。王兆敏就說了“詭寄”、“產去糧存”這兩種花樣。後者,鄔徳從張興教的身上就知道了,至於“詭寄”,他也略知一二。
“說到朝廷優免,不是向來有定額的嗎?”鄔徳把聽來的知識“賣”了一點出來,免得王兆敏真以爲他們一無所知,胡說八道。
王兆敏果然一怔,想這多半陳明剛說得,便解釋道:“朝廷的優免,原是有定額的。”這個定額是在洪武年間規定的,大體京官一品可免30石,二品24石,以此類推。外官的優免則是京官的一半。至於監生、舉人、秀才,照例可免2石。除了免糧份額之外,其他自置田畝,都要報官納糧。
“實際上呢?可免二石的,免了幾十石。當年張相當政的時候丈田,他先清查自家的田畝,額定是免八十多石,實際免了將近九百石。”
鄔徳聽得很仔細,他猜張相大約是說張居正。於鄂水在講授明代田賦制度的時候專門提過張居正在位期間搞過丈田――距現在還不算太遙遠。
“除了朝廷的優免之外,”王兆敏苦笑道,“還有一類人,也有所謂的‘詭寄’。”每個縣裡都有一批刁惡霸道,不易對付的那班“特殊人物”,不是豪強地主,就是鄉間無賴。必須敷衍。分量不足,米色粗劣,亦得照收不誤。有時候甚至虛給“糧串”――納糧的憑證,買得個地面平靖。許多平民小戶爲了少納糧,就會“帶地投獻”。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有人會請他們“包繳”,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所謂的“包戶”,這種包戶或者本身是“糧差”與官吏有勾結,或者是地方的豪強能挾制官吏,小戶如託他們“包繳”,“浮收”部分固然少不了,但是要比自己去繳納便宜的多“你們打掉的苟家兄弟二個,原本就是縣裡最大的兩個包戶。”王兆敏說,“不過若不是和陳明剛有勾結,當過‘糧差’,他們也做不成這個包戶。”
鄔徳點點頭,這“包戶”倒是有點“包稅人”的意思。
“包戶”自然不是白乾的,照例要從中刮皮,“包戶”裡膽大妄爲的,乾脆只收糧,不繳糧,一味拖欠,只等最後朝廷“豁免”了事。這種情況在明末清初的江南地區盛極一時。
有人少繳,有人就得多繳,縣裡的稅賦還是要出在縣民的頭上的。外加各種剝削耗費,加上縣裡的官吏的好處,統統都出在小民頭上,這叫做“耗糧堆尖”,也就是所謂的“浮收”。
“耗糧堆尖”不算“亂收費”,是大明稅賦系統中有明文規定的,某些地方,每石附加耗米和尖米7鬥6升之多,超過正額的一半以上。這筆額外收入是地方官吏最大最可靠的一筆“灰色收入”。比起貪贓枉法之類撈的黑錢,要安全多了。
“耗糧堆尖”名義上是支付稅糧的運費和損耗,其實沒有標準可言,隨意性很大。王兆敏敢於提出每石爲穿越集團附徵1鬥2升,也正是鑽這個空子。
王兆敏對“浮收”這塊含糊其辭,只是說這是用來支付糧賦的運費和損耗的。這筆收益,他當然不希望澳洲人知道的太明白了。
鄔徳心想:難怪羅鐸當時說,臨高縣的真正的稅賦負擔在一萬五千石以上。照這麼看來,完全有可能。
“本縣的耗米,慣例是每石多少?”
王兆敏一驚,趕緊道:“這個,貴衆納糧只需正額就是,浮收一概免了就是。”
鄔徳想這個你不說也沒關係,我們自然調查的出來。
“遼餉加派縣裡大約很有難處吧?”鄔徳問“難。”王兆敏正爲這事發愁,不由自主的點了點頭。
“難在何處?!”鄔徳抓住這個問題不放,王兆敏猶豫了一下,說:“銀貴。”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