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構成死刑的,在公安機關偵查期間就給砸上鐵鐐子,就是用鐵鉚釘砸死,直到執行死刑前,把鐐子劈開,換成鎖頭,在刑場執行完畢後,把鐐子打開。這時,公安機關給我砸鐐子,實際上是一種惱羞成怒,黔驢技窮的表現。剛回到監房,聽到鐐子聲音,都以爲我必死無疑,但我心裡有數,給我帶鐐子,我分析只是加帶戒具,一種心理戰術,充其量帶一個月最長了。
其實,這段時間我的煩心事很多。預審科的一位女警和看守所的指導員郭姨告訴我,玉玲懷孕,快到月了,我現在官司的結論還不容樂觀,玉玲帶着孩子怎麼生活?我曾傳出口信,讓她把孩子做掉,玉玲沒有那麼做,她也怕我生死未卜,想給我留個後,但是要付出多大的代價啊!如果我不死,判個十年八年的,你能等我麼?實際從我被捕之日起,可能就註定我們結合只是有緣無分,這也正是在公安機關提審的第二天早晨,我見到玉玲時,沒有說太多的話的原因,我只是告訴她,照顧好自己,而我的心在陣陣地疼痛。
另一件事情是在號裡處的一位好朋友,判緩刑釋放了,幾個月的相處,我把他視若兄長,在他的身上,我學到了很多的東西。他叫莊學義,是大興安嶺圖強林業局局長,因“五•六”大火被抓的。在大火燃燒初期,人民日報等多家刊物還發表文章,讚揚他在大火來臨之際如何疏散人口、組織撲救,大火後又如何召集羣衆、自建家園等等。後來別有用心的人給他羅列了十餘條罪狀,說莊學義是官僚主義,告到了中紀委。火災過後,在逐級追究火災責任人的時候,把莊學義也抓了起來,實際三處起火點,無一處是在圖強境內燒起的。被抓後,對羅列的十餘條罪狀一條也沒覈實上,只是說在火燒到育英林場時,他組織工作不力,以瀆職罪起的訴。莊學義要打贏這場官司,他被抓後,當地羣衆職工都不幹了,聯名上訪,力保莊學義,開庭時,是全國直播公開審理,他請來了全國律師協會會長張世芝擔任他的辯護人,就是審判“***”時***的律師,張律師也表示如果這場官司打不贏,他就不當律師了,可見官司的出入性還是很大的。但最終還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執行。
通過這個案件的審理,我意識到一個問題,從法律的理念到科刑的幅度上,規定的是比較樂觀、公正的,但往往在執行中受某種外因的影響,或行政手段的干預,會發生很大的變化。譬如說,這個案子正常的情況下,可以認定無罪的,假如說有外因干預,按有罪處罰,那麼,他可能就要接受刑罰。法律有一定的變通和可調性。所以說,作爲執法人員不是會背條款就能執法,而需要有駕馭法律的能力。可能有些人會像操縱遊戲一樣,像魔方一樣來冠冕堂皇地運用自如。法律掌握在正義人的手裡是神聖的、威嚴的,是公正的象徵;而掌握在邪惡的人手裡,是罪惡、是魔鬼,是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莊學義想打贏這場官司,但不太可能,即便開庭時,羣衆出庭請願,稱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但他戴上的是官僚主義的帽子,那麼定瀆職罪的意義不是在其罪本身,而是讓你今生永遠地離開你的崗位。因爲你的頂頭上司林管局局長、上司的上司林業部部長都已經離職查辦,更不是你的律師沒有能力,就像給***辯護一樣,註定要接受歷史的審判,只是罪重罪輕的問題。
法律主要是爲統治者服務的。如何詮釋犯罪,有些罪名從利益角度來劃分性質,這是我的理解。許多人一提到“罪犯”就聯想到“壞人”,其實,判刑的人不一定都是壞人,而壞人不一定都判刑。
我可以這樣理解,假如這次我實施防衛所刺傷的被害人沒有複雜的社會關係,那麼案件從定性上即使不按正當防衛認定,充其量也只能定個防衛過當。但由於存在侵害人的特殊社會背景,如果判十幾年的刑罰可能都是一種奢望。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執行的,這一點,不承認不行。
俗話說:人在難處,能處出真情。莊學義是我在號裡相處的第一人。老莊進號時,沒有遇到太大的麻煩。我把他的鋪位安排到我的對鋪。我在號裡呆時間長了,我不主張打人欺負人。都被關起來了,在籠子裡互相打鬥,我感覺和低級動物差不多。就這麼一塊小小的空間,儘量處的和諧一些較好。但真遇到挑尖炸刺的,我也不會遷就他人。
上午開飯的時候,莊學義手裡拿着窩窩頭遲遲不吃。我看了他幾眼,說:“怎麼樣?吃不下去了?”老莊捧着窩窩頭眼淚落了下來,說:“長這麼大第一次拿起窩窩頭,也沒想到爲黨工作了二十多年,今天會在這裡啃窩窩頭吃。”
我說:“人到什麼時候說什麼話,誰天生就是犯人?誰也想象不到一生會遇到多大的麻煩,古往今來,有多少人官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最終卻落個蹲監坐牢,或砍頭,或滿門抄斬。吃吧,大哥,人一生可以不做官,但不能不吃飯。”
老莊勉強地吃了幾口,就放下了。我知道這個現實和他的身份落差太大了,他一時還難以接受。
可是在接下來的幾天裡,老莊仍然是每頓僅吃幾口就不吃了。我寬慰他:“你捧起窩窩頭的時候,就想一想二萬五千里長徵的老前輩和八年抗戰的生活,相比之下,現在不就強多了嗎?再說了,平時黨不也希望你們深入基層,到最艱苦的地方多感受一下那裡的生活嗎?”
老莊笑了:“你小子,按你說的話,我還是一個不合格的人呢!”
勸規勸,我也深感這種生活給老莊承受的委屈太大了。看守員中有個叫王玉琦的,三天值一個班,每天晚上沒事兒的時候,都進來跟老莊和我嘮嗑兒。有一天他問:“怎麼樣,老莊,窩頭能不能吃下去?”老莊聽後笑了:“不吃也沒辦法啊。”
我說:“他每頓只吃幾口就不吃了!”
王管教說:“那怎麼整,這幾天地委不少人來給送吃的,看守所不敢收,上面有話,不讓你接見,不讓你送吃的。”
我一聽忙插話:“王管教,不行那麼的吧,你三天一個班,我讓我弟弟多送點兒東西,你給拿進來就行。”
王管教說也行,必要的情況下,他去取也行。就這樣,我和老莊建立起了一個便道,我們倆開始在一起吃飯。有的時候,王管教自己也給拿吃的。
有段時間,王管教有十多天沒上班,後來回來說去衡水市了,他愛人已調回衡水市上班,他也想調回去。這次回去通過關係和市公安局領導談了調轉事宜,對方同意他調入公安局,但條件是能帶幾米木頭過去。老莊聽後說:“我給寫個條兒,你到圖強找現任局長去,他會幫助你的。”
王管教拿着條兒去了一趟圖強。回來說受到了熱情款待,給批了二十米木材,又幫找的車皮,總之,對於這個卸職的莊局長非常感激。
不久,王管教調到了衡水市公安局,聽說給了一個派出所指導員的位置。
在和老莊相處的日子裡,他介紹自己,從工人、車隊隊長一步步走上林業局局長位置的過程,交談中,有他的體會,有感悟,有經驗。我如飢似渴地聽着,那一段時間,我簡直着了迷。雖然僅是一名正處級幹部,但我感覺到47歲的老莊是那麼的高大。我有一種把他身上積累的知識、經驗不吸乾不罷休的慾望。他所交流的是他近半生的經驗,而我卻在短短的幾個小時或是幾十分鐘,清晰地輸入了我的大腦裡,相比之下,我覺得自己是幸運的,我想如果我二十七歲或三十七歲,會比他四十七歲做的還要好,最低我起步的經驗是他四十七歲的經驗。
老莊臨要開庭的那幾天,告訴我,也許開完庭就能直接下判決,因爲是全國電視直播審判,這場大火震驚世界。如果他出去,不一定來看我,定他有罪的話,他安頓一下家裡,就得到北京去打這場官司,討個公正。但是我的官司打贏的話,有一天如果聽說他在什麼地方,可以去找他。我說行。後來,我釋放後,聽說老莊和他的老上級原林管局局長邱興亞,在海南省成立了一個林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老莊是副總裁,每個人都發展到了上億的身價。他曾回東北過,在列車的臥鋪車廂裡,遇到過看守所的指導員郭姨,曾打聽過我的情況。老莊委託郭姨,如果到監獄送犯人見到我,轉告一聲,出去後,讓我到海南找他。這都是後話了,但我一直沒有去。
老莊曾說,如果給我創造個發展的平臺,是有很大前途的。這一點我也很有自信。
自從老莊走後,我心裡有一種空虛感。心情煩躁,在號裡時常摔東西,看守員說幾句,就頂着他幹。心煩意亂的另一個因素是我很惦記玉玲,和我結婚八天,就讓她獨守空房,而如今又懷着孩子,在這個時候,本應是兩個人在期待中,共享快樂的時候,軟弱的女人能挺得住了,況且玉玲身體還不是很好。爲什麼跟我的女人蒼天會這麼不公平地對待她呢?
我從小到大不相信迷信。家裡曾找過算命先生給我算過卦,說我一生有牢獄之災。有兩次人生的大起大落,還說我是閻王爺堂前的茶童轉世,難道我真的不宜結婚麼?二十二歲,一生中剛剛開始,卻兩次涉上人命案,如此大災大難,不把人折磨瘋了纔怪!我被戴了一個月的鐐子,給卸下去了。
“宋振嶺在哪個房裡?”一個女人的聲音。“在11房!”有一天,我正在睡覺,聽到聲音。
我躺在鋪上沒動。這時,走到號門前的高跟鞋聲音停了下來。我往起挺挺身子看清了來人,她姓韓,叫韓冬,今年二十六、七歲,是區檢察院監察科的,主要負責檢查、監督看守所的執法工作。
“宋振嶺,你坐起來!怎麼的,韓姐和你說話,架子這麼大啊!”
我有些不好意思。
我坐了起來。
韓冬說:“我聽郭姨說你最近又打又鬧的,鬧心啊?”
“韓姐,我找你談談話唄!”我實際是開個玩笑,一名弱女子,你可不能單獨提一個身揹人命,且人高馬大的人談話的。
“今天不行,改天吧,我一會兒還有事兒。宋振嶺,韓姐知道你愛人快生小孩了,在裡面鬧心,韓姐也能理解你。但我們也沒有什麼辦法。剛纔,我和郭姨商量了,你可以和你愛人通信,我給你郵,我不來的時候,你把信給郭姨也行。關於案子,我們也只能幫助你催辦一下,爭取早一天能結案。你看怎麼樣,宋振嶺?”韓冬說。
我連忙說謝謝。
韓冬臨走時還囑咐,寫信缺筆、紙找郭姨要,千萬別鬧。還告訴我,過兩天來再提我談話。這個女人說話乾淨利落,也挺直爽,讓我很感動。我聽說她的父親是地區檢察院檢察長,剛剛退下來。
就這樣,韓姐和郭姨成了我的通訊員,開始幫助郵信、收信。郭姨是公安局政委的愛人,在看守所任指導員。這一年看守所又開了小賣店。每個週末郭姨還負責給羈押的人犯賣貨。我無論是否定貨買貨,韓姐一旦趕上,就問我想吃點什麼,讓郭姨給拿貨,她給付錢。
她來看守所的時候,一進道子就先問我有什麼事沒有。有時,我說:“韓姐,我找你談話。”他二話不說:“行!”轉身就去取鑰匙。我在心裡佩服她,真是男人性格。如果今生我還能出去的話,一定認真交這位姐姐。
每次韓姐把我提出去,找一個房間,她都把門讓個縫兒,她說不能關死,否則,讓別人說三道四,接着她會到別的屋給我找煙和火,每次最少是找半盒菸捲。我們倆從案情逐漸地談到我和我愛人,韓姐也向我談她的家庭、生活和個人感情方面。韓姐給人的印象就是坦誠、直率,而且非常男人。我從心底越來越感到她是那樣的可親可敬。玉玲這個期間已經回到她母親家裡去準備生孩子了。她說我回信都是寄到區檢察院韓姐那,而韓姐每次接到信,再忙,都會於當天到看守所遞到我的手裡。
號裡的人都羨慕我,說韓姐對你真好,人是有感情的,經過相處,如果韓姐真的有幾天不來的話,我還真的很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