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留言區勸我。
要趙雷雷和張建輝玩完。
其實他倆在現實生活中,已經玩完咯。可是曾經發生過的好多事情,還有故事裡頭的事都要有個結局才行,就算愛情死,也要有個死的過程和理由。
還沒開始就結束,你們會打我的。
比如我這樣寫:我叫趙雷雷,今年二十歲,我是個大學生。我不去夜總會。《權利的遊戲》完。
再比如我這樣寫:
我尷尬的向後退了一步,低着頭朝上看去,眼睛無意間瞥到了一雙鞋子。那是一雙男士鞋子,歐美流行款式,真皮的,沒準還是鱷魚皮的,燈光一照,亮涔涔的,簡直能把我眼睛晃瞎。
光看這個鞋子,我整個人都給傻在原地了、這鞋子估計能頂我在地攤上頭買的鞋子貴一百倍,還多。
“你瞎啊,撞我心上了。”那人語氣不善的看着我,對我一見鍾臉了。從此以後,我靠着自己的美貌過上了發家致富的日子,和喜歡的在在一起長相廝守,他要帶我行走天涯,我說太累了,所以他買了地圖掛在家裡給我看,雖然我人沒出門,可是我的心已經跟他去了全球。後來我們生了一窩子寶寶,成立了國內最牛逼的瑪麗蘇球場聯盟,我的孩子們名字都特別個性,全靠他爸爸張建輝有文化。
分別是:奧特曼,葫蘆娃,郭美美,李剛,小明……
總之總之,我很幸福,成爲了一個每天都在二千萬平米醒來的小公主,有一百多個女僕伺候,地鐵卡全都是上千萬的存款。
我幸福,我希望大家也幸福。
《權利的遊戲》終!
哈哈哈哈哈。不鬧了。要是真這樣寫,我自己都會給噁心死。
接下來,我要不忘初心,繼續我寫我的故事。
沒什麼,就是想給趙雷雷一個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