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天琰來鳳粉黛這裡,其實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只不過鳳粉黛不知道而已。多半時候,玄天琰都是半夜裡來天亮之前走,所以,他知道鳳粉黛最近患了失眠之症,總是三更半夜的還睡不着,不是在院子裡走動就是在屋裡抱膝坐着,一坐就是一夜。他很心疼鳳粉黛,幾次都想上前去把人抱住,可又覺得那個丫頭已經跟他再沒什麼關係,自己出現也不過自討沒臉。
今晚他又來,是聽那齊芳說前幾日他納側妃,有人在這裡罵了鳳粉黛兩天兩夜。他想着,就依鳳粉黛這個性子指不定氣成什麼樣呢!可當他消消過來看,卻見鳳粉黛依然如平日般靜靜坐在屋子裡,面色平和,絲毫不見半點生氣的模樣。
他又想,許是已經過了幾日,氣消了?可也不對,就憑鳳粉黛那個脾氣,哪裡是那麼輕易就能消了氣的,正常來說應該是一連罵上一個月纔算完事。他特地來得早些,趕在入睡之前,就想看看這丫頭的狀態,也想聽聽鳳粉黛在得知他又納了一位側妃之後會有什麼反應。
然而,還是什麼都看不出來,鳳粉黛就跟沒有經歷過那些事一樣,什麼反應都沒有,就安靜地生活着。
只是玄天琰到底還是看出不對勁來,他年前的這段日子都沒有來,以前來的時候也多半是深夜裡,看不出這院子裡的生活。今日來得早了些,再加上過年,人們都睡得晚,他來時,正好看到冬櫻在給小寶餵飯菜。那是半碗蒸肉,明顯是已經吃過一頓又熱了的。小寶一口一口吃得香,還不時地勸粉黛也吃一點。可粉黛不吃,就靜靜地坐在那裡看着。
後來,小寶吃完了飯回去睡覺,他又聽到冬櫻跟粉黛說:“小姐晚上才吃了半碗麪,要不奴婢再給您做點吃的吧!這蒸肉小少爺也吃不完,竈間有剩下的米飯,奴婢給您熱熱,您就着這蒸肉再吃點吧?”
粉黛搖頭說:“算了,我不餓,肉吃不完就留着,冬日裡也不會壞掉,萬一明天那孩子還想吃呢!大過年的,不能讓那孩子跟咱們一樣吃素,你明兒把剩下的肉也換換花樣做做,放些乾菜在裡面,小寶愛吃。”
冬櫻有些無奈,“可惜咱們請不起廚子了,奴婢哪會做什麼菜啊!這碗蒸肉就只是放些鹽巴而已,可能小少爺不愛吃。要不……要不咱們就請個廚子來?也不用手藝多好的,就平常人家會做飯的婆子就好,怎麼也能比奴婢做的飯菜香。”
可是粉黛擺擺手,“不了,就算是個普通婆子,一個月也要給上半兩銀子,那半兩銀子咱們能買很多東西,光吃飯的話,一個月差不多都夠了呢!”
冬櫻聽了這話就沒再說什麼,把粉黛這邊的事情料理完,就回去陪小寶了。玄天琰聽着這主僕二人的談話,心裡特別不是滋味。若早知道這丫頭現在過得這麼苦,當初分之開時他就應該多給她留些銀兩的。
玄天琰心疼了,可事到如今,兩個人鬧成這樣,他就是有心想給,鳳粉黛也不會要。他沒辦法,只能躲在院子的角落裡,像往常一樣默默地看着粉黛,在天亮之前才悄然離開。
也算是陪她過了一個年吧!玄天琰想,大年初一的夜,他好歹算是陪了她,總不至於讓那丫頭一個人孤苦伶仃的過。現在鳳家就她一個人還在京裡,這丫頭脾氣不好,總不肯跟鳳羽珩與鳳想容和好,總不願說些軟話,如果能有那兩個姐姐在身邊,他也能安心一些。就像現在這樣,讓他如何能放心得下。
天亮時,玄天琰走了,鳳粉黛從椅子上站起來,腳有些麻,穩了好一會兒才能邁上幾步。待她走出屋子,這院子裡早就沒了那個偷偷看着她的人,連氣息都被冬日的冷風給吹散了。鳳粉黛其實並沒有看到玄天琰來,可她就是有一種感覺,就在昨夜,在這院子裡的某一處角落,有一個人靜靜地站在那裡看着看,一看就是一宿。她想出來看看,腳都沾了地了,卻又收了回去。她知道那是玄天琰,在這座京城裡,還能想起來偷偷看看她的人,也就只有玄天琰一個了。可是那又能怎樣呢?現在他們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她安靜地棲身於這處小院,與世無爭,他也轟轟烈烈地把一個個女子納入府中,繼續着他荒唐王爺的日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彼此之間卻不該再有任何交集。
粉黛在院子裡坐下,涼了一夜的石凳浸得她一個激靈,全身都涼透了一般。可她並沒有起身,就讓這樣的冰冷一直蔓延着,直到指尖都涼了,直到冬櫻都來了,她這纔對勸着她回屋裡坐的冬櫻說:“不要緊,涼點好,涼點頭腦清醒,能讓我分得清誰是誰非,分得清什麼樣的生活纔是我該有的。”
她很滿意現在的狀態,雖然窮了點,雖然眼瞅着壓箱底的銀子就要空了,雖然很快地她就得想辦法謀生計讓日子能維持下去。可是鳳粉黛想,就算一直這麼窮苦着,也比從前在鳳府的日子好得多了。她有點想不明白,何以從前的自己就那麼的喜歡爭鬥,何以從前的自己就那麼的在意鳳家的一個嫡女之位。現在回過頭來看,即便她做了鳳家的嫡女又能如何呢?現在鳳家都沒了,她是嫡女也不過就是個落破家族的嫡女,永遠也成就不了另外一個鳳羽珩。說到底,她沒有鳳羽珩那樣的本事,也沒有鳳想容那樣好的性子,更不會高瞻遠矚,從最開始就站錯了隊,以至於落得如今無親無友。
可是又能如何呢?她笑笑,還有小寶啊!那個孩子不管到底生父是誰,母親總歸是韓氏,是她的親弟弟。
“身邊有個親人的感覺真好。”她對着冬櫻笑笑,可那笑容也不過一瞬,很快便又黯淡下來。她跟冬櫻說:“過了這個年,我就把賣身契還給你,你走吧!不用再侍候我,再去找個性子好的主子跟着,好歹不用像現在這樣,十天都吃不上一口肉。”
冬櫻一愣,鳳粉黛願意把賣身契還給她?這是她曾經多麼夢想的一件事啊!這位鳳四小姐脾氣暴躁陰晴不定,對她也是非打既罵,她曾經那麼想能要回賣身契得回自由身,曾經想過不管再跟個什麼樣的主子,都會比鳳粉黛好的。
可是現在,當鳳粉黛真的說要把賣身契還給她時,冬櫻竟有些不知所措了。也忘了高興,反而是愣在原地,鼻子發酸。突然就覺得自己好像並不願意走,並不是很想拋棄鳳粉黛再去討新的生活,跟着鳳粉黛都習慣了,她的生命已經跟鳳家、跟鳳粉黛完全的融入到了一起,再言離開,就好像被爹孃趕出家門一樣,心裡難受。
她搖頭,對鳳粉黛說:“奴婢不走,小姐若是爲了省月銀,那就更不必趕我走了,奴婢不要銀子,就想陪着小姐和小少爺就行。現在日子是苦,但這也沒什麼,做下人的什麼苦吃不得的呢?您一個大小姐都能過這樣的日子,奴婢有什麼不行。再說,從前日子好的時候,小姐也沒虧待過奴婢,好吃好喝好穿奴婢都嘗過,這輩子不遺憾。小姐也不用擔心以後的日子,奴婢都想好了,等過完年奴婢就到外頭去接點針線活計,賺不到多還賺不了少麼,咱們粗茶淡飯的,至少能吃個飽。”
她說完,也不等鳳粉黛回話,轉身就進了屋,再出來時,帶了個斗篷給粉黛披了起來。粉黛一愣,“這斗篷是狐狸毛的,很值些銀子,我記得讓你拿出去當掉的,怎麼還在?”
冬櫻輕嘆,“奴婢沒捨得當。小姐從鳳府裡帶出來的東西本就不多,這斗篷您一直很喜歡,咱們現在還活得下去,沒必要爲了換銀子就賣了它。”
粉黛怔了一會兒,伸手去摸那件斗篷。雪白的狐狸毛,是從前鳳家興旺時,鳳瑾元送給她的生日禮物。那時她還小,將將九歲,身量也沒現在這麼出息,斗篷現在披起來都顯得很小氣了。可她一直寶貝得緊,捨不得用,毛色直到現在還發着亮,特別漂亮。
這是鳳瑾元唯一一次送她這麼好的東西,還是韓氏又哄又鬧幫她求來的。在那個父親眼裡,從來都只有那個美得不可方物的鳳沉魚,其它的女兒在他眼裡都是爲了給沉魚鋪路的石子而已。現在,那些曾經輝煌的人都死了,反到是她活了下來。這樣想想,鳳羽珩對她還是不錯的,至少曾經跟其作對的人裡,就留了她這一個活口。
鳳粉黛苦笑,早知今日心境有如此變化,她當初就不該爲了個破嫡女做盡違心之事。然而,世上沒有後悔藥可吃,現在懂得的道理都是用當初犯下的錯誤換來的,時光不能逆轉,一切,都回不去了。
“我的希望已經沒有了”她開口輕輕呢喃,“二姐姐,不能讓你再沒有希望。快點回來吧!我總覺得這座京城並沒有表現上那樣平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