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這樣不好。可是他喜歡這樣。
他喜歡將一朵淡藍色的小花,插進他的槍口。
他們一直駐紮在戰壕。——真正的駐紮,整整半年,吃在那裡,睡在那裡,警戒在那裡,思鄉在那裡。戰壕又深又寬,兵們橫七豎八地睡着,如同古墓裡復活的全副武裝的乾屍。戰壕前方,空曠的原野一覽無餘。草綠得失真,花開得燦爛,土撥鼠從洞穴裡探出憨態可掬的腦袋,野兔紅色或者灰色的眼睛機警地閃動。一切那般寧靜美好,看不出任何戰爭的殘酷。可是他們不敢離開戰壕半步,長官說,對方的狙擊手藏在岩石的縫隙裡,藏在土撥鼠的洞穴裡,藏在草尖上,藏在花粉間,藏在塵埃中,藏在陽光裡。狙擊手無處不在,他們是死神的使者。
他不相信。他不敢不相信。每一天他們都高度緊張,然而戰爭遲遲沒有打響。
戰壕的邊緣,開滿藍色的小花。花五瓣,半透明,花瓣淡藍,花蕊淡黃,花蒂淡綠。小花晶瑩剔透,如同巧匠精雕細琢而成。他探出腦袋,向小花吹一口氣,花兒輕輕搖擺,淡黃色的花粉飄飄灑灑。蜜蜂飛過來了,嗡嗡叫着,捋動着細小的長滿絨毛的腿。他笑了。他不知道小花的名字。他想起故鄉。
故鄉開滿這種不知名的小花。初夏時,整個草原和整個河畔,全都是藍的。有時候,他和她手拉手在花間奔跑,笑着,鬧着,一起跌倒在地,讓淡藍的影子輕灑全身。有時候,他坐在木屋前,看她款款走來。她的頭髮高高挽起,兩手在陽光下閃出微藍的光芒。她提着長裙,赤着腳,脖子優雅地探着,長裙上落滿淡藍色的小花。她朝他走來,走來,越來越近,越來越近。天空掠過浮雲,炊煙裊裊升起,一頭牛在遠方唱起低沉而深情的樂曲。
一切都那般美好,看不到任何戰爭的跡象。可是戰爭還是爆發,他應徵入伍。他迷戀草原,迷戀木屋和那些淡藍的花兒,迷戀她美麗的下巴和半透明的淡藍的手。可是他必須入伍,從一個草原抵達另一個草原。潮溼的戰壕裡,他緊盯着那些小花,如同凝望她溼潤的眼睛。
他將小花小心地摘下,小心地插進槍口。小花在槍口盛開,蜜蜂嗡嗡飛來,繞着花兒盤旋。他笑着衝小花吹一口氣,小花輕輕抖動,淡黃色的花粉紛紛揚揚。
長官不喜歡他這樣做。長官說槍不是花瓶,槍的唯一作用,是殺人。他知道。可是他喜歡那些小花,更喜歡用小花將槍口點綴,將戰壕裝扮。他從戰壕裡探出腦袋,他看到海洋般的小花將草原覆蓋。沒有狙擊手。至少他沒看到。
長官說,再這樣做的話,把你送回家。
家鄉有花白的奶牛,筆直的炊煙,淡藍色的小花和小花般芬芳的她。他想回家。可是,他不能被遣返回家。那是一個士兵最大的恥辱。
每一天,趁長官不注意,他便將小花插進槍口。夜裡他抱着開花的步槍睡覺,夢裡花兒開滿全身。他幸福得不想醒來。
他必須醒來。他們終於發現了敵人。十幾個人趁着夜色,爬行在淡藍色的花叢之間。他們拖着長長的步槍,頭盔塗抹成花朵的藍色,眼神充滿恐懼和令人恐懼的殺氣。長官衝他擺擺手,他起身。長官再衝他擺擺手,他將槍口捅進射擊孔。長官又衝他擺擺手,他的槍口,便瞄準了離他最近的頭盔。這動作他和長官演練過很多次,只要他扣動扳機,對方的頭盔就會多出一個圓圓的小洞。死去之前對方甚至連輕哼一聲的機會都沒有。他百發百中。
他在等待最後的命令。
他看到槍口的小花。
他愣了一下。
剛纔他忘記了槍口的小花。因爲緊張,因爲恐懼,更因爲興奮。他應該將小花摘下,輕輕插進口袋,然後,端起槍,向敵人瞄準。——那麼美麗的小花,半透明,花瓣淡藍,花蕊淡黃,花蒂淡綠;那麼美麗的小花,如同嬌嫩的姑娘。小花將會被射出槍膛的子彈擊得粉碎或者燒成灰燼,那太過殘忍。
他的嘴角輕輕抽動。
長官的手向下劈去。他扣動了扳機。可是他遲疑了一下。或許一秒鐘,或許半秒鐘,或許四分之一秒鐘、八分之一秒鐘……他遲疑,然後,扣動扳機。可是晚了。他聽到一聲極輕的悶響,他的眉心,多出一個散着淡藍色青煙的小洞。
他輕輕地說了一句什麼。那是故鄉的名字,也是姑娘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