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地看天,是我昔日生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份。一提起話頭,我就有好多話想說。我嘮嘮叨叨,說了許久,天色慢慢黑了下來,夜空中撒滿了星斗,同樣是仰望無邊無涯的星空,身邊有了三眼陪伴,回憶裡的酸楚也變成了甜mi。
三眼忽然動了一下,坐起身來,不知聽到了什麼,微皺一下眉,道:“小妹,我們走罷。”
“哦!”我趕緊應了,心裡十分不捨,磨磨蹭蹭的坐起來,隨了他向外走,這山坡我從來都沒有來過,借了昏暗的天光,看腳下明明有條羊腸小道,三眼卻拉着我向另外的方向走。那條路簡直是雜草叢生,我深一腳淺一腳的向前。舉步維堅。
不知爲何,三眼並沒帶我飛縱,只是在我將倒未倒時,偶爾伸手相扶,涼滑的指尖好似冰玉,我不知爲啥想到執子之手,與子攜老,心情忽然變的很好,忽然有了唱歌的興致,於是咳了一聲,開口唱道:“如此良宵如此月,月明如水照花香……”
才唱了兩句,三眼已經急道:“小妹!”
我嚇了一跳,急收了聲,不遠處的野草間,忽然有人尖叫出來,接着,有一個白花花的物體跳出來,飛也似的向反方向跑去,有個男子的聲音叫:“秀妹,秀妹!”然後另一個白花花的物體也彈跳而起,向先跑開的那個追去。
啊……
有人……
男人、女人……
難道這便是傳說中的野合麼?我聽說過好多次,卻是頭一次見。怪不得三眼有路不走,偏拐雜草堆,難不成是怕驚散了這對野鴛鴦?其實我第一反應,就是想要去看看他們剛纔的戰場,心說倆人衣服都沒穿。光着身子走了,會不會着涼哇?腳已經想要邁步,忽然想起身邊站着的是三眼,頓時就有點兒訕訕,沒話找話的道:“星星,真是亮呀……”廢話,不亮能看這麼清楚麼?
三眼不答,只道:“走罷。”我趕緊邁步,他卻又拖住我,道:“走這邊。”嗯?鴛鴦都飛了,爲什麼還不讓人走山路?我看看他的神色,心說那兒難道還有一對兒不成?偷偷瞥眼看去,不遠處的草叢中,果然有奇異的晃動。這對兒顯然比那對兒大膽,唱歌都沒能嚇到……今天這是怎麼了,隨便找一找,居然找到情人谷裡來了,不過這兒草木繁茂柔軟,好似天然的軟榻,躺在上面,的確很是舒適。也算是一個野合寶地。
一直艱難的繞了大半個山,三眼才隔袖捏了我手腕,道:“我們回去吧。”這次是在夜裡,不必掩飾形跡,更是飛的迅速,三眼越牆而入,直把我送到房間門口,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道:“小妹,這就是你的人間麼?”
“是,衆生百態,這就是人間。”雖然我也有小小的尷尬,卻本能的要爲人間說好話,“公子,兩情相悅,這沒有什麼不對的。就算只是lou水姻緣,不成鴛盟,也好過忘情棄愛,心如止水……蘇小妹在人間,每一天,都不盡相同,而公子你的萬萬年,第一天,與第萬萬天,有什麼不同嗎?那活過萬萬年,又有什麼意思?”
三眼笑笑,道:“好,我無意說服你……小妹,第一場比過了。那第二場,便是訟師。本朝管理京城治安的,是太守府,不如我們明早,便去那兒瞧瞧?
我能說啥?我只好點頭,三眼便道:“那你最好換上男裝……明早見罷。”
我答他:“好……”他點點頭,銀袍一閃,越過圍牆,然後躍下。
………
太守府負責京城治安,離蘇府也並不遠,我清早趕去楊府,跟三眼安步當車,慢慢走去,也不過用了小半個時辰。太守府門前,也像民間的縣衙府衙一樣,立了一面金邊大鼓,紫漆大門關的緊緊的,富貴森嚴,
三眼指了指那太守府,道:“這一局,我仍是許你先選,只要有人來告狀,你幫他寫狀子也好。以訟師的身份,幫他上堂辯駁也好,只消官司能勝,便算你贏了這場,你若是輸了,便換我來……兩人都輸,也算你贏。”
其實三眼每次擬的規則都很偏我,只可惜我自己不爭氣。他一邊說,我一邊點頭,心想這還不好說嗎?京城裡告狀的本來就少,而我不論看到誰都說不好。一直挑下去,不就可以拖很久?
三眼忽然伸手來拉我的手,我嚇了一跳,一緊張之下,扇子失手掉在地上,趕緊又手忙腳亂的揀起。三眼看我一眼,也不說話,拿過我手,在我掌心以指尖划動,所過處隱隱有金光閃現,可是劃完了,卻看不出什麼異狀,三眼道:“你若要上堂,捏着這道符,可免皮肉之苦。不過,效用只有十二個時辰,若是今日用不着,明日還要重畫。”
我有點微怔:“什麼?什麼皮肉之苦?”
三眼微曬道:“你們人間的律法中有一條,專治訟師的,‘諸爲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
啊……居然有這道律法,管他誰有理,沒事先打了再說?我居然一無所知。可是我不知道不奇怪,三眼知道,就很奇怪了……我權且答:“謝謝公子。”
三眼點點頭:“那便這樣罷!”一邊轉身要走。
我趕緊問道:“公子你不在這兒等等嗎?”
三眼道:“不必,你若勝了,我自然知道。”一邊說着,便轉身去了。
我便在太守府門前探頭探腦,天色漸亮,太守的大門仍是關的緊緊的,門前偶有行人經過,卻並沒有人停下來。我悄悄鬆了一口氣,回過身來。剛倚了牆角放鬆一下身體,不遠處便有人輕咦出來。叫:“蘇小妹?”
呀?這地方怎麼會有人認識我?我偏頭看去,他已經飛快的奔來,笑道:“小妹,你怎麼會在這兒?”居然是王元澤。
“那你怎會在這兒?”
“我家就在附近啊!小妹,我爹上朝還沒回來,你要不要進來坐坐?”
“呃……還是不要了。”我指指太守府:“我在這兒隨便看看。”
“這兒有什麼好看的?你要告狀啊?”
“不是,我在等人告狀……”我一邊說,一邊把手裡的摺扇展開來,搖了兩下,扇子上“代寫狀書”四個字,每一個都比拳頭還大。
王元澤訝然,然後失笑:“代寫狀書?小妹哇,真是能者多勞,連這種事你也要做啊?當真是女中豪傑,了不起,了不起!”他大力拍我的肩,我也不好打擾他的興致,只好忍了一下,苦等他收了手,才悄悄撫撫肩,我悲哀的相信,王元澤是真的沒把我當女人,他拍的我真夠狠的。
兩人正聊,忽聽太守府門前轟轟隆隆,居然有人擂起鼓來,我大吃了一驚,急轉頭看時,見那擊鼓的,居然是一個鬚髮花白的老人,衣履敝舊,面色灰敗,卻咬着牙擂個不停。
呃,越是怕有事情,偏偏就當真有事情發生……
我一時說不清是怨懟還是緊張,伸長脖子瞧着,王元澤也是瞧着稀罕,輕聲道:“這老頭只怕要挨扳子了……”
這人間小到縣令,大到皇帝,都會在門前設一鼓一鍾,而且只要鼓響,不論晝夜,官必上堂。可是,卻極少有人當真擊鼓告狀。因爲大宋律法中有一條,規定只有碰到“軍國大務、大貪大惡、奇冤異慘”方可擊鼓,而且凡擊鼓者,是上堂先杖責二十才問案的,如果問案之後,不是啥大事,也就是說不到擊鼓的級別就瞎擊,這又是二十大板。而且,這京城太守,也算是除了朝中官員之外的最高長官了,除非是從下到上,一級一級都沒能申冤的,否則,越級上訴又是個杖責……這些事情,就算是沒見識的鄉下人,也應該都明白的呀!
那老人已經放下鼓棰,在門前跪了下來,滿面悲愴之色,太守府的大門打開,跑的跑,叫的叫,嚷的嚷,一眨眼間滿眼是人,在我看來就是一團亂,他卻始終跪着不動,毫無慌亂之色,瞧起來倒似是個久打官司的人。
有兩個人上前拖起他,便把他拖進堂去,那老人很順從的由他們拖進,我忍不住便衝上前,在堂下看着。那堂上果然連問也不問,一上來便擲下刑籤,先杖責二十。
這叫什麼混蛋規矩呀!於是便有人把他拖上刑凳,開始噼裡啪啦。整個流程駕輕就熟之極,我回過神來時,那火杖已經敲到十幾下了。
我忍不住倒抽冷氣,王元澤在我耳邊道:“不要緊,這時的仗責,是浮杖,聲音響,力道卻輕,只傷皮肉,不傷筋骨的。”
就算傷皮肉,也夠受的,二十下敲完,那老人的屁股立馬就見紅了,有人上前問道:“可有狀紙麼?”
那老人始終很淡定,從刑凳上爬下來跪好,從懷裡掏出一份狀紙,雙手高舉過頭,奉了上去,沙啞的道:“有勞主簿大人。”那人點一點頭,便接了那狀紙,微微一頓,迅速擡眼,看了那老人一眼,卻什麼也沒說,便轉過身,把狀紙呈了上去。
我離的很近,看的分明,那薄薄的紙頁上,居然隱隱泛着紅色,這居然是一封血狀,天哪,這究竟是什麼曠世奇冤,居然被我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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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今天很蝸牛,零點前居然沒碼完,剛纔傳的那個有錯兒,臨時頂空兒的,這個纔是正確的,對不住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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