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百列購買了三種魔法材料,分別是可可草的根莖、德蒙歌爾蟲的汗液以及希爾卡的詛咒(一種動植物混合體)。前兩種是比較常見的魔法材料,很容易買到,希爾卡的詛咒則是稀缺物種,饒是法馬古斯貿易發達也尋了許久才找到賣家。交易過程很順利,賣家是個會察言觀色的老傭兵,儘管加百列刻意隱瞞自己的身份,但那一身純淨的魔法波動還是讓賣家瞧出了端倪,沒敢獅子大開口,甚至還主動降低了一些價格。
任務完成,他揣着魔法材料急匆匆的離開了。穿過寬闊的耶爾遜大街,右拐三百米進入一家小旅店,上二樓,來到最裡間的房子裡,輕輕敲門。
“進。”
異常沉悶且厚重的聲音傳來,比一般男人的嗓音都要粗重的多,帶着濃烈的男性特徵,卻並不會讓人感覺粗俗,語氣平和且緩慢的猶如優美的重低音,更像是一種高尚的貴族藝術。
加百列低着頭,保持着恭敬與虔誠,緩緩走了進去。
屋子裡充斥着無窮無盡的光,在光芒照耀下,平凡無奇的小房間變得富麗堂皇,彷彿置身太陽神宮殿中。這些光時而噴涌,時而收縮,如潮漲潮落,伴隨那人的呼吸有節奏的擺動。漸漸地,光明開始收斂,緩緩縮回那人的身軀之內。房間失去光彩照耀,又變得平平無奇。
加百列擡頭,看到一抹偉岸的背影。
那個男人就是光明王,令人族膜拜,令異族顫慄的光明王。
他有着一頭白色長髮,並非老年人的蒼白,而是聖光一樣的潔白,乾淨、神聖、生機勃勃,如藍天上漂浮的白雲,如夜空上高懸的銀月,華貴的品相連貴族見了都要由衷讚美。但他的穿着卻很樸素,只有一件白色魔法長袍,除此之外再無他物。
任何世界的貴族都驕奢無度,鋪張浪費,這是必然現象——掌控那麼多資源,不浪費莫非留着發黴?貧民也想鋪張浪費,只是沒那個資本罷了。但凡在魔法學院或魔法公會有一官半職之人,都極盡奢華,魔法長袍的質地十分考究,各種象徵身
份的飾品與徽章也一應俱全,就連魔杖都請矮人族最頂尖的工匠精心打磨,上面鑲嵌各種奇珍異寶。這並非故作姿態,而是進入上流社會的敲門磚。
光明王卻是個簡單到極點的人,沒有成羣結隊的侍從,沒有數之不盡的財寶,沒有富麗堂皇的居所,沒有威風凜凜的坐騎。這次出行僅帶了一個不入流的三級魔法師做隨從。
大多人都愛炫耀,這是骨子裡的天性,物種進化的必然選擇,炫耀的潛臺詞是:我很強大,你最好不要來惹我。這對物種生存是有利的,能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不戰而屈人之兵,將生存競爭的損失降到最低。
但換一個角度來看,炫耀代表着心虛。因爲害怕別人來競爭,害怕別人來招惹,所以藉助外物令自己顯得很強大。
真正強大的人是不需炫耀的,因爲他們無所畏懼。
比如說光明王。
他太強大,強大到不假外物。哪怕光着屁股,他也是蒙特奇最高貴的人。
所以他樸素無華。
加百列恭敬將三種魔法材料放在桌子上,身軀微弓,佇立不語。
聖光噴薄,將魔法材料盡數籠罩,它們很快就被同化,變爲純潔無暇的光,在空中組成一隻巨大的眼眸。
這是光明神之眼,一種高等級的光明魔法,能夠窺探方圓千里的一切氣機,比精神力掃描的更加清晰透徹。
大部分魔法只需魔法元素就能施展,還有小部分需要魔法材料加以輔助,比如光明神之眼。
光明王閉上肉眼,用心去感受光明神之眼觀測到的一切。
世界清晰的放大了千萬倍,一粒微塵都有山嶽般大小,就像看一場超高分辨率的高科技電影,且能跟隨心念加速或放慢鏡頭。在光明神之眼的注視下,每一寸土地與每一個生靈都無所遁形,偌大的法馬古斯再無秘密,就像一個被剝光的少女。
光明王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百年前,獸人族的大薩滿信誓旦旦的說在曼陀羅盛開的季節,騎士星
與薔薇星平行轉動之夜,諸神之章會在法馬古斯重現世間。他用這條信息換了自己的命,也給獸人換來百年和平。光明王不怕他撒謊,無人敢褻瀆光明,膽敢褻瀆的人都已經死了。
算算時間,應該是今天。
爲了保險起見,光明王提早就來到法馬古斯,各種偵測手段用盡,毫無頭緒。不要懷疑大陸至強者的勘測,細緻到無以復加。他甚至知道這裡有多少個處女,多少匹騾子,多少塊瓦礫,可就是不知道諸神之章在哪。
他查遍了城內,又視察城外,依然沒有頭緒。
他不會放棄。
諸神之章很重要,這是毋庸置疑的。他的確很強大,在蒙特奇堪稱無敵,但放眼浩浩蕩蕩的歷史長河,他只是無數強者中的一員,並不特殊,也不閃耀,他經常會問自己,五萬年之後,我還會不會被後人銘記?
答案是否定的。
有資格萬古流芳的都是絕世強者,比如亡靈君主緋堊因。
蒙特奇漫長的歷史大致可以分爲三個階段——黑暗紀元、術法紀元、魔法紀元。黑暗紀元最爲強大,術法紀元次之,魔法紀元因年月尚短稍顯弱小,卻很有潛力,還有許多提升空間,比如在禁咒之上完全可以鑽研出更高等的魔咒,只是需要花費無窮的時間。
在黑暗紀元,蒙特奇被墮落天使與惡魔統治,那是強大到連至尊龍族都要低頭的物種,但緋堊因憑一己之力將兩大種族驅逐,其中艱難可想而知。若讓光明王穿越到那段黑暗歲月,他的敵人將不再是黃金比蒙、神聖巨龍和精靈王,而是六翼大天使和星辰守望者。
那是不屬於光明的年代。
幸運的是,緋堊因的傳奇可以複製,只需得到諸神之章,他便會成爲另一個永垂不朽的傳奇。
光明神之眼仍舊在照射,掃描方圓千里內的一切蛛絲馬跡。
他忽然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氣息。
那是神的氣息。
光明王猛然睜開雙眼,朝城外疾馳而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