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良就在離丁丁不遠的地方,但這處森林就像迷宮一樣,兩人短時間內不太可能會遇見。分離對他而言算不上好事,卻也不是一件壞事,因爲他無所畏懼。
獵殺遊戲?在他看來,更像是躲貓貓而已。
他現在的處境似乎不太妙,身上滿是血跡,無力的躺在地上,眼睛緊閉,面色蒼白,像是昏迷了,或者是死了。
在他身旁還有一個黝黑的男人,同樣渾身浴血,身受重創,以一種怪異的姿勢趴着,他努力想要站起來,卻做不到,嘴裡發出憤怒且悲慘的嚎叫。
鶴蚌相爭,漁翁得利,沒過一會,漁翁就來了。
這是一個大塊頭,足有一米九幾的身高,又胖又黑,就像一頭大狗熊。他眼中閃爍着貪婪殘忍的光芒,看到衛良二人,他就猜到了一切,這倆蠢貨都想殺死對方,結果弄得現在這幅局面,那個一動不動的人應該是死了。另一個趴在地上的還有生氣,不如過去補一刀。
大塊頭獰笑着,讚歎自己的運氣,兵不血刃就撿來五百點猩紅幣,還有比這更美妙的事情麼?
隨着他一步步逼近,那個趴着的人開始哼哼起來,滿臉的驚恐。
大塊頭嘲笑道:“你怎麼不說話?嘴裡有什麼東西嗎?”離得近了,他才發現那個人滿嘴都是血,似乎受到什麼創傷。
“真噁心。”大塊頭看到他這幅慘樣,笑道:“我說,你這幅半死不活的狀態很難受吧?算了,我心善,給你來個痛快。”
黝黑男不斷搖頭,又是恐懼又是焦急,嘴裡說着含糊不清的話,似乎有什麼秘密不吐不快。
“行了,消停會兒,有什麼話下去再講。”大塊頭舉起手中的大木棍,有棒球棍那麼長,但是比棒球棍粗很多。
黝黑男的呼聲更加急促了,不斷擺弄着腦袋,示意他看後面。
“別裝蒜,我知道後面沒人,玩這些小伎倆有意思麼?”大塊頭爲自己識破了對方的詭計而沾沾自得。他明白,只要自己一回頭,這個傢伙就會
抓一塊石頭扔過來,或者拿什麼東西打自己的老二,反正不會有好下場。
可是他錯了。
一把水果刀從後面插入他的心臟。
衛良一直都帶着這把刀子,在此之前,它真是用來削水果的,但來到猩紅之塔後就變成了殺人的利器。
大塊頭身形踉蹌,不可置信的扭過頭,然後栽倒在地。
“又是五百猩紅幣入賬。”衛良將他的屍體拖到旁邊的草叢中,大塊頭很重,但衛良也很強壯,所以這並非一件困難的事。
草叢裡還有另外兩具屍體,算上大塊頭,現在有三具了。
衛良又回到原地,躺在地上裝死人。
至於那個黝黑男已經被挑斷手腳筋,嘴巴也被衛良捅了一刀子,從下巴穿進去的,自然說不出完整的話。衛良故意留他一命,既然是獵殺遊戲,自然要像野生動物學習,它們的獵殺技巧比人類可高明的多。比如深海里的大魚,有一根發着光的觸鬚,佯裝成蟲子,吸引其它小魚上鉤,然後一口吞掉。
黝黑男就是衛良的蟲子,引誘着貪婪無知的小鳥前來送死。
不妙的是,黝黑男沒一會就死了,應該是失血過多,這讓衛良有些難過,可憐的傢伙,爲什麼不能多堅持一會兒?
這並不影響他繼續捕獵。
他找到一處不錯的隱匿所,這是一簇花叢,很繁茂,藏在裡面幾乎不能被察覺,但是通過縫隙卻能看到外界的一切,於是便開始耐心的守株待兔。
他不是心浮氣躁的人,就這樣等上一天也不會厭煩。所以當一聽到這個遊戲的名字爲死亡獵手時,他就知道自己大放異彩的時候到了。
人不能長時間保持專注,這和毅力、品性沒有關係,而是人的大腦就是如此。他漸漸有些分心,當然,大部分心思還是放在狩獵身上,但還有一小部分心思想起了丁丁,那個膽怯的女孩,希望她會有好運氣,如果不幸死了,他恐怕會傷心的。
約莫一個小時後,第一個獵物出現了,
他走路一瘸一拐,顯然是與人搏鬥中受了傷,正因如此,他格外謹慎,時不時東張西望,生怕再遭強敵。但衛良隱匿的很好,他沒有發現,路過的瞬間衛良悍然出擊,既像一條毒蛇,又如一隻猛虎,
兩人經過了短暫的搏鬥便分成勝負,衛良當然是勝利者,他既有刀子,有身強力壯,再加上狀態良好,沒有理由會輸。
不過他也負了傷,被對方用石頭砸了一下,本來是打算砸頭的,但被胳膊擋住了,現在感覺左臂酸痠麻麻,提不起一點力氣。
他摸了摸,還好沒有骨折,休息一會應該會緩過勁來。
他有些自責,覺得自己不該大意,敵明我暗,實在不應受傷。這片森林危機重重,一個微小的創傷都足以致命,也許在下一次的對敵中,就是因爲這點差距導致輸掉一切。他對自己說,接下來的獵殺一定要加倍謹慎,不允許出絲毫紕漏。
他又藏起來,安靜的等待着,過了一會又想起了郭小凌,那個結巴的男孩也在這片森林裡,好歹也算有點交情,如果見了對方,衛良會考慮留他一命的。
過了半個小時,胳膊好多了,只是腫起來一大塊,卻不影響使用。
森林很大,所以人與人相遇的機會並不頻繁,這一次衛良足足等了三個小時才發現新的獵物。有了上一次的教訓,他更加謹慎,直到出現完美的契機纔出手。結局還不錯,一刀制敵,他並沒有什麼損傷。
那個倒黴的傢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短短一天的時間,他已經殺了六個人,三千點猩紅幣入賬,戰果頗豐。
如果換做一般人有了這麼多錢,肯定會想着怎麼活下去,怎樣撐過剩餘的兩天,畢竟錢再多也得有命花。但衛良不一樣,他不知恐懼,不知疲憊,只想着獵殺更多的人,與猩紅幣相比,他更在意獵殺過程,那纔是真正有意思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