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爲常態,符合“禍患常積於忽危”的腐敗發展規律,能夠有效克服“好同志”“階下囚”現象的發生。無論是《監督條例》中對加強黨員幹部日常監督的規定,還是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將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明確下來,都表明黨內監督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要在抓早上做足功課。抓早是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早發現,就是瞪大眼睛、拉長耳朵,克服“事前不管不問,事後興師問罪”的怠政、懶政思維,及時發現黨員幹部身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在加強教育、防範於未然上下功夫。“早提醒,就是發現問題後早一點打招呼,進行真誠善意的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使問題得到及早糾正。早處置,就是對反映的一般性問題進行函詢、談話、誡勉,對反映不是的予以澄清,對如實說明且反映問題並不嚴重的予以了結,以便有關同志放下包袱,輕裝前進。” 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把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抓緊抓實,喚醒黨章意識、增強黨的觀念、規範言行、嚴肅黨紀,讓各級黨員幹部始終牢記紀律和規矩既是“緊箍咒”也是“護身符”,做到心中有紀律,凡事講規矩,防微杜漸,防患未然。爲此,《監督條例》規定,“堅持黨內談話制度,認真開展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發現領導幹部有思想、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有關黨組織負責人應當及時對其提醒談話;發現輕微違紀問題的,上級黨組織負責人應當對其誡勉談話”。這表明黨內監督要扭住常態,各級黨組織要通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抓早上下足功夫、做足功課,把對黨員幹部的監管轉化爲關愛保護,讓黨內政治生活富有戰鬥性。
要在抓小上不鬆手。“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加強黨內監督,要慎始慎初、關口前移,注重細節、防微杜漸。要有啄木鳥精神,對黨員幹部的違紀問題,即使情節輕微,或者是曾經習以爲常的“小節”,都要及時處理,及時把“蟲子”啄出來,使紀律真正嚴起來、立起來。因此,要抓好事前和事中監督,強化日常監督,既抓“八小時之內”,又抓“八小時之外”,及時瞭解黨員幹部的思想、工作、作風、生活狀況,擰緊管黨治黨的螺絲。《監督條例》中關於“上級黨組織特別是其主要負責人,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應當平時多過問、多提醒,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領導班子成員發現班子主要負責人存在問題,應當及時向其提出,必要時可以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規定,紀律檢查機關“嚴把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潔意見回覆’關,綜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實事求是評價幹部廉潔情況,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的規定,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使隱患清楚於未生之時,消除監督盲區,使黨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關鍵崗位負責人都能夠受到嚴格監督。因此,各級紀委要履行好監督執紀責任,落實《監督條例》相關規定,不僅要解決好不敢腐的問題,更要解決好不能腐、不想腐的問題,用有效制度來堵塞監督漏洞,用制度的尺子去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爲,架設“高壓線”,扎牢約束權力的籠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