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尊崇黨章、依規治黨
黨內監督要尊崇黨章。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爲規範。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切實做到爲黨分憂、爲國盡責、爲民奉獻。
黨章在黨內監督中發揮根本性規範和指導作用。黨的十八大通過的黨章修正案,把科學發展觀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確立爲黨的行動指南;在黨章中完整表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揭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等內容寫入黨章,並對黨員義務、黨的基層組織和黨的幹部的要求作了充實。修改後的黨章更加完善,必將在推進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更好發揮根本性規範和指導作用。也正因此,爲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監督條例》。
黨內監督要依規治黨。長期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採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同時,也出現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一些黨員幹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不嚴格執行黨章,漠視政治紀律、無視組織原則。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11月在福建調研時指出:“各級黨組織要認真按黨章辦事,把對黨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對黨內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監督在標準上嚴格起來,在內容上系統起來,在措施上完善起來,在環節上銜接起來,做到不漏人、不缺項、不掉鏈,使存在的問題能及時發現,發現的問題能及時解決,解決一個問題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面對新時期複雜的黨內外環境,從嚴治黨要把繼承傳統和改革創新結合起來、制定目標和狠抓落實結合起來、分類指導和統籌協調結合起來、典型引導和全面提高結合起來、當前工作和長治長效結合起來,增強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實效性。”因此,在黨內監督過程中,要使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模範遵守憲法法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