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強調:“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是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黨的幹部標準,廉潔自律、秉公用權,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等情況。”
第一, 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嚴明的紀律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講規矩是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要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和黨的各級組織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的情況。一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遵守情況。在所有黨的紀律和規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員領導幹部在政治上出問題,對黨的危害不亞於腐敗問題,有的甚至更嚴重。二是對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憲法法律的情況進行全方位、無條件的監督。所謂全方位,就是要全面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所謂無條件,就是紀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黨員無論黨齡長短、職務高低、功勞大小,都毫無例外地要遵守黨的紀律 。三是監督不僅僅侷限於黨紀黨規,還要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的情況進行監督。黨紀是對黨組織和黨員立的規矩,國法是全體公民的行爲底線。黨員身份決定了既要遵守黨紀,又不能無視國法。
黨內監督的主要內容
遵守黨章黨規,模範遵守憲法法律情況
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情況
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情況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情況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
堅持黨的幹部標準,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情況
廉潔自律、秉公用權的情況
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情況
第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做好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因此,黨內監督的重要內容,就是對黨員、領導幹部和各級黨組織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不斷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以保證正確方向、形成強大合力,從而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統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的領導核心和政治保障。
第三,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
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是黨最重要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證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保證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法寶,要嚴格執行黨章關於民主集中制的各項規定 。 當前,對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的情況進行監督,主要應聚焦於黨內集中不夠和民主不夠的問題;聚焦於軟弱渙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聚焦於獨斷專行,搞家長制、“一言堂”,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黨內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權力受不到有效制約的問題。同時,強化黨內監督,必須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 。
第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治黨歷來是黨始終堅持的一大優良傳統,也是黨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形勢下,要帶領中國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必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因此,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進行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
黨員領導幹部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職責是爲黨工作。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監督,首先要對黨建主業抓管情況進行重點監督。重點突出抓黨建工作中存在的“虛”“空”“飄”問題,推動各級黨組織特別是書記牢固確立主責主業意識,把抓好黨建作爲最大政績,做到知責、盡責、負責,對全面從嚴治黨做到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抓好分管範圍內黨的建設工作 。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監督,還要對黨建落實責任情況進行重點監督。對思想上不重視黨建、只注重業務;對只注重自己部門自己的“小山頭”而忽略全局;對黨建責任落實存在畏難情緒,存在不願幹、不肯幹、不想幹,能幹也不幹、幹了也不好好幹的情況,只掛帥不出徵,當“二傳手”“甩手掌櫃”的情況進行重點監督,使其無處藏身。
第五,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關係黨和人民事業成敗。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開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會議指出,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作風如何,對黨風政風乃至整個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要通過嚴格、持之以恆地抓作風建設,以良好黨風帶動政風民風,真正贏得羣衆信任和擁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監督,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既有利於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不放鬆,真正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讓不收斂、不收手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價;也有利於消除損害黨的形象、損害羣
衆利益和損害幹羣關係的消極因素,推動良好黨風的形成和持續。
第六,堅持黨的幹部標準。毛澤東指出:“正確的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而如何確保把最需要的人選出來、用起來,如何把不適應黨的事業、甚至是損害黨的事業的人合理清除出黨的隊伍,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因此,對堅持黨的幹部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是確保實現上述目標的關鍵所在。對堅持黨的幹部標準進行監督,應重點監督選人用人機制,尤其是是否符合黨的好乾部的標準,是否符合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要求;是否符合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要求,是否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敢於擔當的品質風格。同時,要對選人用人中看來頭、看背景,大搞潛規則;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以單位劃線,非圈子成員不用,非自己親信不用的現象進行監督。對選人用人的機制進行監督,考察其是否公道、公平、公正,是否真正把那些想幹事、能幹事的幹部用起來。
第七,廉潔自律、秉公用權。廉潔自律、秉公用權歷來是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也是對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揚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的良好工作作風,是真正地代表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關鍵所在。首先,制度建設是廉潔自律、秉公用權的可靠保障。但是無論制度如何完善,總是會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總會隨着時間的推移、時代的發展而呈現出一定的滯後性。因此,對廉潔自律、秉公用權進行監督,不但必須,而且必要。其次,對廉潔自律、秉公用權進行監督,應重點監督領導幹部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多維度考察監督領導幹部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強化主動監督、事先防範,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幹部的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就到哪裡;以對權、錢、人作爲監督的重點和主線,有效地以權力制約權力,做到依法用權、按職用權、公正用權、防止權力的商品化、資本化、庸俗化、私有化、特殊化、關係化,確保權力始終爲民所有、爲民所用。
第八,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等情況。《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六條規定:“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入黨宣誓。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爲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爲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這就決定了基層黨員和黨組織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所部署的任務。對完成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任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應重點着眼於“有令不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中梗阻”等現象和問題,確保黨的決議得到堅決執行,確保黨所代表的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切實實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