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幹部的監督
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應當看到,領導幹部是推動發展、引領發展的關鍵因素,既是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關鍵環節,更是引領“絕大多數”不斷提高黨性修養的標杆 。突出抓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是準則和條例突出的重點,從正面來說,在黨的事業和我國社會發展進程中,領導幹部都是骨幹部分和中堅力量,發揮着引領和表率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作出樣子,下面就會跟着來、照着做。”各級領導幹部如果能做到身先士卒、以身作則,就能上行下效,起到一呼百應的效果。可以說,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正確言行會推動一支隊伍、一個單位乃至整個社會和國家的良好風氣形成和整體事業前進。從對立面來說,領導幹部的作用發揮得好可以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發揮不好則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壞作用 。長期以來黨的事業能從一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勝利,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起到了重要的引領作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但如果放鬆要求,抓不好“關鍵少數”,在某些地方、某些時候,矛盾的次要方面就可能上升爲主要方面 。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那麼在黨內,誰有資格犯大錯誤?我看還是高級幹部。高級幹部一旦犯錯誤,造成的危害大,對黨的形象和威信損害大。”領導幹部監督不力,不僅會給黨給國家給人民造成巨大損失,更會嚴重破壞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關 鍵 少 數
黨的十八
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治國理政的關鍵詞中,有一個詞是“關鍵少數”。“關鍵少數”一詞首次走進公衆視線,是在2015年2月2日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的開班式上。當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在此之後,習近平在多個場合都對“關鍵少數”提出要求。比如,2015年3月的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和吉林代表團審議時,都強調要從嚴管好各級領導幹部;2016年1月,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指出,要抓住“關鍵少數”,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領導幹部責任越重大、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強監督。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更是着重強調對“關鍵少數”的監督。
主要負責人和領導幹部,既是決策者、謀劃者和組織者,也是執行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加強監督,懲前毖後,“常”“長”監督,時常給領導幹部擰擰“總開關”,以制度性監督形成監督高壓態勢,常照鏡子,常出汗,常紅臉,強化紀律教育並通過約談、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對苗頭性問題進行及時提醒,發揮違紀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導黨員幹部知曉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性和嚴肅性。
監督領導幹部和主要負責人,就是要監督其政治立場,監督其在加強黨的建設、從嚴治黨,執行黨的決議,公道正派選人用人,責任擔當、廉潔自律,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等方面的表現。以監督使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監督使領導幹部自覺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因此,要重點監督領導幹部是否具有堅定的馬克思主義信仰、是否有堅定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信念;是否在工作生活中不斷增強黨性修養,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不斷改造主觀世界,解決好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個“總開關”問題;是否能成爲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是否能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要通過監督,使領導幹部做到始終對組織坦誠,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始終正確對待權力,立志爲人民做好事、做實事,安分守己爲黨工作;始終牢記政治責任,襟懷坦白,言行一致,自覺維護黨的形象。各級黨組織要把違反政治紀律問題作爲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沒有不受監督的黨員幹部,沒有不受監督的黨組織。信任始終不能代替監督,要嚴格監督制度,使各級黨的領導幹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全面從嚴治黨是解決我國所有重大問題的政治保證。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抓緊抓好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通過監督,使黨員幹部帶頭遵守黨章、黨規、黨紀,發揮領導幹部強大的導向、示範、 推動作用。
(本章完)